商品房建筑面积与房产测绘面积不符.
我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份买了一套住宅,由于我对房地产知识的欠缺,签定合同时,只写了建筑面积没填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在合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中双方按自行约定以房屋证为准,多退少补.交房时出现面积误差,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中规定商品房买卖中所签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公用建筑面积.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法?所超出的面积是否可以按国家规定的面积差异百分之3来处理.
这要看你买房时是预售房还是现房. 如果是现房的话,购房合同内必须填写准确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以及公摊面积,此三个数据在房产证最后一页有当地房产测绘部门的测绘图.合同内填写的必须与它一致.现房应该不存在面积差问题. 如果买时是预售房,那么产证上的面积与合同签订的面积是有误差的,因预售房的预售面积是根据建筑图纸估算的.房屋在竣工验收后必须由当地房产测绘部门测绘出准确数据后方交房以及办理产权证.一般面积误差不能超过建筑面积的3%,超出在3%范围内的业主应补给开发商差额款.超出在3%以外的费用由开发商自己承担业. 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生效的.
这要看你买房时是预售房还是现房. 如果是现房的话,购房合同内必须填写准确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以及公摊面积,此三个数据在房产证最后一页有当地房产测绘部门的测绘图.合同内填写的必须与它一致.现房应该不存在面积差问题. 如果买时是预售房,那么产证上的面积与合同签订的面积是有误差的,因预售房的预售面积是根据建筑图纸估算的.房屋在竣工验收后必须由当地房产测绘部门测绘出准确数据后方交房以及办理产权证.一般面积误差不能超过建筑面积的3%,超出在3%范围内的业主应补给开发商差额款.超出在3%以外的费用由开发商自己承担业. 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生效的.收起
如果你选择的是建筑面积为标准,也应该写有分摊及套内建筑面积 你是否注明了暂测建筑面积和实测建筑面积差异的百分比了?如果没有你只能按照实际面积结算了,可能会超出3%的比例. 如果实测面积下来后,与你合同面积差异过大(超过3%),你一定要找开发商理论!!!!!!!!!!!争取自己的利益!!!!
如果你选择的是建筑面积为标准,也应该写有分摊及套内建筑面积 你是否注明了暂测建筑面积和实测建筑面积差异的百分比了?如果没有你只能按照实际面积结算了,可能会超出3%的比例. 如果实测面积下来后,与你合同面积差异过大(超过3%),你一定要找开发商理论!!!!!!!!!!!争取自己的利益!!!!收起
房价都是按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算的。
房价都是按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算的。收起
中介费分担一般是双方协商。 有些中介是买方付费,有些是双方分担,有些是业主付费。 期房转让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合同要定的严谨。具体条款要看交易情况等等综合因素
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在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是以房管局登记的为准。你说自己手上的那份合同有可能与之不完全一致,如果确实合同内容不一致,你则可以合同欺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并提出赔偿。
定金只要不买就不会退还,应为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除非可以证明对方有违约、违法等行为。如果对方涉及违约行为的话,定金要双倍返还
谁知道3后政策会不会有新的变化? 这个合同可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地,而且单以你现在提供的信息很难告诉你补充条款怎么签订。这种交易方式设计的合同条款很多很复杂的
产权过户后就不会有什么问题,纠纷由夫妻双方自行解决,不能影响你的产权过户。 不过很多土地局产权过户管理部门要求业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或者配偶提供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过户。不知道你那里怎么规定的。
如果规划允许改为商品住宅用地才存在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但不论买方还是卖方谁能保证能规划成住宅用地?即便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了此项违约的责任,N年以后你去找谁赔偿,政府若将此地规划为其他用途,你买的可就是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无法保证!建议:撤出来,规避这不必要的风险。
合同是有效的,交易行为也受法律保护,但是这是建立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国家规定,房产交易必须进行登记,并且办理权属转移变更手续(过户手续)。不过户的话买卖双方都有风险,也就会有一些方面不受法律保护
有些地方比如厦门是一式四份,合同是在房管局买的,合同签署后一般开发商存档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如果办理按揭则银行要存档一份,如果需要公证的话公证处还要存档,因此有时业主反而没有,所以需要及时复印,一般开发商就可以给业主复印。
两种方法都可以选择,或者接收免一年物业费,或者和开发商交涉或者打官司要求缴纳违约金
不知你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如是现房签买卖合同;如是期房肯定要签预售合同,但开发商必须有预售许可证,不管那种合同,其文本必须是由房管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才行。
关键你要看看这家中介的自信程度以及实力。如果是小公司那就算了。房产交易里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原因是我国没有真正的转按揭。 但是合同里要把风险承担的对象、承担方式以及违约责任、赎契手续办理完结的时限预先定好
你说的应该是全额发票,如果是按揭的话一般应该在银行手中,待产权证办理完后,产权证会抵押在银行,发票给你,因为有的地区需要发票办理户口。有的地方是给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然后产权证也给你,但是上面注明抵押的内容。
土地使用是由年限的,住宅是70年,70年后国家不收回的,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
要看开发商是什么问题违约,是延期交房、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具体原因,所赔偿的金额也不一样。而且延期交房开发商肯定会找种种原因,你未必能享受到赔偿。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