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用地集资房的性质
我所在的单位一直在建全额集资房,许多人有资格买但是不需要住房于是将房子出售,在集资交款时就有买方交款,双方订立一个合同在单位将房产证办下来以后由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 我的问题是: 1、土地使用权正上土地性质是划拨用地,集资房能否转让? 2、由于这种情况很多,我不清楚在办理过户时是否补交了土地出让金,但根据他们转让的房价,应该是没有补交,那房管局会办过户手续吗?
1、首先应明确的是:划拨用地是不允许搞集资建房的,应先将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并在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办理集资建房审批手续。 2、集资建房一定意义上带有福利性质,本人觉得其管理办法应类比房改房(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所以其转让、抵押等应按房改房管理办法操作。 3、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应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评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后,同时办理房屋和土地转让手续。 4、未经批准的划拨用地不能转让。 5、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是在房管部门,但同时要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话则属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如果当地土地房管是一家(如上海),则两证应属一个部门颁发。
1、首先应明确的是:划拨用地是不允许搞集资建房的,应先将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并在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办理集资建房审批手续。 2、集资建房一定意义上带有福利性质,本人觉得其管理办法应类比房改房(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所以其转让、抵押等应按房改房管理办法操作。 3、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应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评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后,同时办理房屋和土地转让手续。 4、未经批准的划拨用地不能转让。 5、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是在房管部门,但同时要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话则属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如果当地土地房管是一家(如上海),则两证应属一个部门颁发。收起
集资房的产权管理同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可转让,办不了过户。五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按商品房买卖交易。五年内变数较多,买卖存有风险。
集资房的产权管理同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可转让,办不了过户。五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按商品房买卖交易。五年内变数较多,买卖存有风险。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