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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优势以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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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优势以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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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05-07 08:16:21
      
    所谓的银行混业经营指的是银行可以同时经营证券业、保险业以及信托业、投资基金业、证券期货业等非银行金融业务。根据WTO协议,中国即将迎来2006年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的大局,国内的商业银行也急切要求能够与实行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享受同等的待遇,以便获得平等公平的竞争环境。
      人民银行研究局研究员程建胜认为,倘若打开了混业经营的大门,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一是可以以混业经营的方式开拓境外业务,二是可以在国内与开展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获得公平的法律政策环境。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放眼国际市场,为适应经济与金融全球化的浪潮,各国金融业普遍实行混业经营,以谋求金融业的平均利润和规模化经营效应,通过多元化经营、多地区经营分散各类经营风险。
      相比之下,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与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形成巨大反差,尤其是中国加入WTO,由于外国银行的竞争优势,中国商业银行将会失去许多企业大客户和个人客户,将会面临巨大挑战与压力。因此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   1。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呼唤混业经营。
      我国加入WTO之后,中国的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外资金融机构的大规模进入,我国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现状,就面临着要以单薄的资本实力、狭窄的业务范围、分散的专业人才和有限的资金调度空间,与国外资本实力雄厚、业务范围广泛、专业人才汇聚、资金调度空间宽阔的综合性金融集团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
      商业银行经营证券、保险等业务,首先,可以促进银行资产多样化,进而提高银行竞争力,降低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增强而不是削弱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其次,可以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以抵消净利息收入的下降,并可充分利用其广泛分支网络和客户基础等信息优势,在不增加成本的基础上,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再者,银行经营保险业务,还可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有效避税或直接享受税收优惠。
      可见实现混业经营对商业银行本身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   2。金融创新、技术进步必然要求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首先,金融创新使得银行产品与保险产品日益趋同,导致银行与保险的经营界限日趋模糊,以前单纯保险产品变成了保险兼储蓄的综合金融工具,同时兼具存单和基金的性质;其次,信息技术的进步,模糊了单一金融业务之间的界限,信息共享导致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整合,从而模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之间的界限;第三,金融业的发展历史和全球化使混业经营成为必然,证券市场的功能日趋凸显,而银行的作用则趋于萎缩,客户对金融商品需求多样化,同时国际资本的大规模流动,金融业务与机构的跨境发展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客观上要求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
         综上所述,鉴于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金融一体化的发展不断加速,面对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尤其是商业银行顺应世界金融潮流和市场经济规律实行混业经营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的金融业应继续强化已有的银行、保险、证券业务合作关系,同时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紧对混业经营的研究,尽快实现真正的金融混业经营。
       刚修改过的《商业银行法》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营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暗含了如果国有商业银行要设立基金公司,要经过国务院审批,而这和修改之前完全不提“特殊情况”相比,为混业经营留下了余地。
       在前不久召开的“在华外资银行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透露:“管理层正在酝酿和研究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准入方案”。他还表示:“我们鼓励有经验的外资银行或者外国基金管理者以战略投资者角色积极参与其中”。 在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亚洲区首席分析师陶冬博士看来,银监会允许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就是一个混业经营开闸的信号。
      金融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监管层只是顺势而为。 汇丰控股董事、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主席艾尔敦(David Eldon)曾表示,汇丰银行很希望在中国涉足基金这样的资产管理业务,而且正在和主管部门进行洽谈。联系到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是在华外资银行会议上表示允许银行进军基金公司的背景,汇丰银行很快在中国进军基金并非不可能。
       而对于金融安全问题,专家认为:只要在金融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混业经营也不一定就会产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现在大量的国外银行都在从事全面的基金业务,包括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基金、托管基金和投资基金等。包括荷兰银行、蒙特利尔银行等多家外资银行已经在中国设立了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它们等于是在中国进行混业经营了。
      这些合资基金公司成立以来,非但没有产生连累银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而且还在很多方面为本土基金公司树立了良好的示范。 与此对比,正在努力叩打混业经营大门的国有商业银行尚且只能眼看国际竞争对手吞噬中国金融市场。 伙伴到对手 一直以来,把商业银行和基金公司联系在一起的是业务纽带--托管和销售。
      而银行参与基金业,会让这条纽带联系的更为紧密。光大银行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吴若曼女士表示,银行具备设立基金公司的先天优势。 她分析说,首先,银行的严谨管理、广布的网点以及社会公信度方面使其在基金的经营中,明显优于其他金融机构。这同时也为银行自营基金大大降低了成本;第二,从国际市场的经验表明,商业银行在发达、成熟的资本市场中的力量和地位不可忽视,虽然中国的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自身还存在很大的问题,但通过建立内部的防火墙以及完善的法律约束,发挥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的作用是必要也是合适的;第三,特别是在货币市场积累的运作经验,使得银行具有无人能及的优势。
       资金的实力是决定市场的真正主角。从资金方面来说,现在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资金量不过百亿,而一家中等股份制银行的债券资产都有数百亿,更不要说主要的商业银行。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与评价中心副经理杜书明认为,如果法律上的问题得到解决,由银行自营货币市场基金还是有理有据的。
       目前,商业银行出于对核心客户的保护,在基金销售上给基金公司的普遍感觉是“诚意不足”。如果变成基金公司股东,商业银行将会一改以往的顾虑,充分发挥网络、资源优势,直接将基金销售业绩列入考核指标,“全天候”为基金销售提供便利。相应地,基金公司管理规模扩大的同时,商业银行也将获得丰厚的回报(与其投资相比)。
       一直以来,基金公司希望在新业务,诸如抵押贷款(基金的抵押贷款和基金公司的股票抵押贷款)、开展QDII业务等的开拓上取得突破,但苦于银行的支持力度不够,这些新的业务更多的只能待字闺中。专家认为,“商业银行的介入将在业务创新拓展上给予基金公司大力支持。
      ” 与此同时,对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可能会带来不公平竞争,一些基金界人士表示了担忧:由于强制规定基金必须由银行托管,银行很可能会厚待自己参与设立的基金公司,从而对其它基金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负面影响。 但大多数基金界人士认为,银行托管基金的利润不菲,肯定不会有银行不愿托管不是自己参与设立的基金公司。
      而随着券商等基金销售渠道的广泛开发,银行也不大会在基金销售上轻易地厚此薄彼。 哪家银行会最先进入基金业,品尝混业经营这块“蛋糕”?据了解,这个新“蛋糕”不会马上落到每个商业银行的头上,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徐宏源副主任认为,最有可能首先被允许设立基金公司的是股份制银行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但由于要通过国务院审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不会马上有结果。 。

    一***

    2005-05-07 08:16:21

其他答案

    2005-04-27 23:26:18
  • 银行业的改革整整滞后中国改革10年。从行长到业务员,缺乏市场观念。
    说白了,不是一个银行商人,而是政府官员。
    所以当前必须要分业经营,同时给予政策上的扶持。

    5***

    2005-04-27 23:26:18

  • 2005-04-25 14:52:57
  • 省级信用联社为非法机构,在管理上、经营上什么作用都没有,它只管吃、卡、拿。

    j***

    2005-04-25 14: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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