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离婚
我朋友是一上门女婿,婚前修好几间门面,有些债务,婚后一家人做生意偿还了。朋友一直在女方家经营的小饭店里做小厨,有一男孩,关系可以,偶有吵闹,只是和岳父母关系不好。四年来没想到会闹离婚,平时收入支出由女方父母主理,房产名也是女方父母。现在女方家提出离婚,那财产我朋友一分也没有,我也觉得不公平,却不知如何是好,特请教高手!
你好: 1、“上门女婿”在法律上与妻到夫家的丈夫有相同的权利义务,不会有所不同,即:夫妻共有财产在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均等分割、债务共同承担、子女应抚养教育。 2、“那财产我朋友一分也没有”:那是绝对不行的。 (1)关于房子:由于是他们婚前所建、又是他岳父岳母的名字,所以应是他岳父岳母的财产,他们夫妻俩都无权主张分割,这没有疑义。
(2)但是,既然你朋友夫妻是在和岳父母一起过日子、没有分家,你朋友这几年的收入也都交给了岳母支配,那么:他们结婚后这个大家庭的财产(包括岳父母所得的财产、小夫妻俩所得的财产),就都是家庭共有财产,这大家庭的共有财产中有你朋友和他妻子的一份,这也是毫无疑义的。
(3)你朋友可以向法庭要求分家析产:把他们结婚后这个大家庭所得的财产分成四份(如果他妻子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话。有就有一个算一份,但需是成年人),其中2份应是你朋友和妻子的共有财产,你朋友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的。 3、还想说一句:做人要厚道,但也不可过于善良,要学会保护自己。
连毛主席都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呢。 。
目前共同财产为一张床! 没有共同财产,分割什么呢?
告诉你朋友,什么事都不能冲动,财产问题可以咨询律师,实在不行也不能做过火的事,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最宝贵的,其它的都是身外之物。
就是拖,怕什么,
就不离,拖到老的死了,再和小的离。
就不离,拖到老的死了,再和小的离。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是由于女方家里经营的小店和房产均在女方父母名下。你的朋友是不能主张权利的。
答:如两人离婚,财产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结婚共同生活五年后,双方财产不论婚前婚后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婚前公证除外),如未够五年婚前财产各归各,婚后财产共同分...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