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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的问题 单项题目! 35分
回答:4   浏览:3183   提问时间:2008-09-08 17:22
2006年10月1日上午,曾某酒后带着5岁的儿子乘出租车回家,与司机袁某谈好租车价格并告知目的地。行驶途中,曾某与袁某因行车路线改变及出租车价格的变化而发生争执。袁某停车后,曾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袁某进行威胁,令其交出车钥匙和随车证件,并对袁某进行欧打,致使袁某弃车离去。曾某发动汽车,欲驾车送儿子回家,因不会驾车,车倒入路基下。随后曾某带其儿子搭乘过路的小四轮拖拉机回家,到家后即打电话向“110”投案。曾某的行为,造成袁某各项经济损失500元。曾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曾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B.曾某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C.曾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D.曾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2008-09-10 14:23 提高悬赏35分
2008-09-09 07:01 补充问题
我认为是A,但是模拟题答案第二
8条评论...
最佳答案 最佳答案 此答案由提问者自己选择,并不代表爱问知识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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栩栩儒生

[大师]
我认为答案B.曾某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是有道理的。
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至此,当场施以暴力或暴力威胁并当场取得财物的,除可能构成抢劫罪外,还有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构成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和被害人之间有无特定交易的存在。一般来说,有特定交易存在的,构成强迫交易罪;无特定交易存在的,构成抢劫罪。
主要关键就是是否认为是抢劫罪,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而曾某是在与受害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服务方式意见不统一,因而发生的过激行为,从客观的角度来看,曾某并不具有强行占有出租车的犯罪动机,其目的是要改变路线回家,并不是要非法占有出租车所有权,同时其本人也无驾车技术,将出租车开到了路基下.我认为不能因为其夺取了出租车就认定其的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因该全方面的考虑该案情,其主要是应为酒醉在与司机的搭乘服务中引起的纠纷,从这个方面认为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情节严重的,因该属于强迫交易罪 .
以上为个人观点,望与大家探讨.
回答:2008-09-0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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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来神兽

[学长]
2006年10月1日上午,曾某酒后带着5岁的儿子乘出租车回家,与司机袁某谈好租车价格并告知目的地。行驶途中,曾某与袁某因行车路线改变及出租车价格的变化而发生争执。袁某停车后,曾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袁某进行威胁,令其交出车钥匙和随车证件,并对袁某进行欧打,致使袁某弃车离去。曾某发动汽车,欲驾车送儿子回家,因不会驾车,车倒入路基下。随后曾某带其儿子搭乘过路的小四轮拖拉机回家,到家后即打电话向“110”投案。曾某的行为,造成袁某各项经济损失500元。曾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曾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B.曾某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
C.曾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D.曾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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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应当选D.曾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曾某用匕首对袁某进行威胁,使其交出了钥匙和证件,并已将车开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而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要件,请看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回答:2008-09-08 17:57
1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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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大师]
如果没有“先行与出租车讲价乘车后又因为行车路线改变及出租车价格的变化而发生争执”这个过程,按照后面的叙述,此案定寻衅滋事罪没有疑问,不会是抢劫罪。也正是因为有“先行与出租车讲价乘车后又因为行车路线改变及出租车价格的变化而发生争执”这个过程,这个基于交易产生纠纷而实施的“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袁某进行威胁”的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当事人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袁某进行威胁,令其交出车钥匙和随车证件,并对袁某进行欧打,致使袁某弃车离去,其“抢劫”的不是财物即车辆体身,内心也没有非法占有车辆的目的,故不以抢劫定罪。
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观上实施了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影响恶劣;后者在客观上实施了以暴力、助迫或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行为;3、主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主观上没有特殊的犯罪目的;抢劫罪在主观上必须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回答:2008-09-09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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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三哥

[新手]
出题本身模糊,如安排除法我选D
回答:2008-09-10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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