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的企业或单位都搞车改,也就是单位不再配办公车辆,高管人员自带车办公,有些是直接发放车补到工资项目,这种业务没什么疑问了;另外好些单位却是采取的给报销车辆油费、年审保险或维修费等形式予以补贴,这样的票据应怎样进行账务处理?还需要记入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对于个人由于私车公用取得的各项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你单位支付给个人的不管是私车公用的据实报销的加油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还是租金收入均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再者说,现在各地在进行车改,可能有上公务用车扣除标准,超过标准的要交,就像私人手机公务用一样,也有标准的. 怎样进行账务处理,这个很简单,就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等科目,根据用车人的部门而做账.
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