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清查
1.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的对象? 它们之间的区别和共同点? 2.局部清查的主要对象() A存货 B固定资产 C无形资产 D以上所有资产
一。局部清查和全面清查的对象? 它们之间的区别和共同点? 共同点都是财产清查。 区别: 1。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物资和往来款项等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查询。原则上讲,全面清查的范围应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所有有关项目。全面清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各项: (1)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银行借款。
(2)各种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 (3)各种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流动资产。 (4)各项在途材料、在途商品及在途物资。 (5)各种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等往来款项。 (6)接受或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和物资。 (7)各种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有关所有者权益项目。
全面清查的内容多、范围广、投入的人力多,不可能经常进行,一般只用于年终结算前的清查。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企业破产、合并、改变隶属关系、清产核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等,为了明确经济责任或核定资金,也要进行全面清查。 2。
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和往来款项等进行的盘点和清查。其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流动性较大的财产,如现金、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涉及的人员较少,但专业性较强。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对于现金,应由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做到日清月结。
(2)对于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应由出纳员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 (3)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除年度清查外,每月应有计划地重点抽查,对于贵重的财产物资,应每月清查盘点一次。 (4)对于债权、债务,应在年度内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如有问题应及时核对,及时解决。
2。局部清查的主要对象() A存货 。
答:局部清查的范围是A、B、C、D 局部清查的对象主要是流动性较大的材料物资和货币资金,也包括依特定的目的而清查的特定财产、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