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是保证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对于购房者来讲,在签署之前详细了解每一条合同的注解,对避免今后由于合同带来的纠纷,会有非常大的帮助。我们在此收录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逐条详解,希望能够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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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说明:本款明确了该合同的使用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将本合同文本定性为示范文本。
考虑到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尽一致,各地在具体宣传、推广使用中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之一:
1)直接将本示范合同文本作为当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使用文本样式。有条件的...全部
商品房销售合同》是保证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对于购房者来讲,在签署之前详细了解每一条合同的注解,对避免今后由于合同带来的纠纷,会有非常大的帮助。我们在此收录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逐条详解,希望能够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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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说明:本款明确了该合同的使用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将本合同文本定性为示范文本。
考虑到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尽一致,各地在具体宣传、推广使用中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之一:
1)直接将本示范合同文本作为当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使用文本样式。有条件的地区应当积极采用此种使用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上下一致,便于主管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释和管理,也有利于使商品房买受人提前了解合同内容,充分起到提示商品房买受人的作用。
此种方式下,有两点需要说明:
①地方规定推广使用不能影响当事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自愿约定和协商;
②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本合同文本内容进行细化。
2)采取将该示范文本与当地制定的合同文本均可作为当地签约使用文本的方式,具体使用哪一种由商品房买受人决定。
此种方式的操作难度较大,不利于统一管理。采取此种方式时,地方制定的合同文本也应当依照本示范合同的内容制定而成,其内容不得违反《合同法》的规定,也不能与本示范文本的内容相矛盾。
3)仍将此示范合同文本作为当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不作为签约使用文本,当地另行规定有正式的签约使用文本。
采取此种方式的地方,一方面,地方规定的正式签约使用权文本应当符合本示范合同的精神,其内容不得违反《合同法》的规定,也不能与本示范文本的内容相矛盾;另一方面,应当充分宣传本示范文本,要发挥其对商品房买受人的示范作用。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说明:本合同的适用对象商品房,本款指明了商品房的含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经济适用住房也是商品房,同样适用于本合同。二手房、单位内部的集资建房、房改售房可以使用本合同,也可使用其他合同。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说明:本款强调了合同的自愿原则,提醒合同当事人双方有权依法约定合同内容。除当地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出卖人不宜单方删除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及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说明:本款强调了合同填写中的手写项优先原则,这也反映了合同的自愿原则。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说明:本款说明了合同条款中如何约定[]中的内容,买卖双方一定要按该条的说明进行选择,不应有空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说明:本款强调了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前的知情权。
根据1998年7月20日公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开发条例》)及2001年6月1日起实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可以合法销售的有效证明文件。
概括说来,这些有效证件包括以下内容:
①预售商品房,必须具有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预售条件的证明文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②现售商品房,必须具有符合《销售办法》中规定的现售条件的证明材料,并已将证明材料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③出卖人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符合上述①、②中规定的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④其他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的规定,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说明:本款是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释权的规定。
本示范合同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其解释权归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如果地方主管部门采取第1条说明中1、2两种使用方式的,合同的解释权归地方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采取第1条说明中第3种使用方式的,地方主管部门要协助做好解释工作。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以上是关于合同当事人中卖方主体(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名称及基本特征的填写栏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据实填写,买人要注意查验以上栏目内容是否属实。
本示范文本依据《合同法》的表述,将居于卖方主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表述为出卖人,将居于买方主体的购房人表述为买受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以上是关于出卖人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及基本特征的填写栏目,由委托代理人据实填写。
依据《合同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以上是关于出卖人委托代理机构的名称及其基本特征的填写栏目,由委托代理机构据实填写。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以上是关于合同当事人中买方主体买受人(购房人)的名称及基本特征的填写栏目,由买受人据实填写,出卖人应当予以核验。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以上是关于买受人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及基本特征的填写栏目,由委托代理人据实填写。
空白[]中用于选择填写法定监护人等其他可以合法代理买受人买房的法定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说明:以上是关于本合同的制定依据及合同约定原则的规定。
本合同的制定依据除了《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开发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条例》)、《销售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预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文件等法律性文件。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精神,平等主要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另外,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说明:本条主要是由出卖人如实填写与项目合法建设相关的用地、规划、施工等依据,买受人要注意查验。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款主要是要填写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合法用地依据。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取得有出让和划拨两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出卖人所售为非经济适用住房的商品房的,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经济适用住房作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商品房,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出卖人应当根据土地主管部门核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内容来填写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及该地块相应的坐落位置、编号等特征。
由于取得用地方式的不同,各地所用名称不同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文书的名称也不尽相同,本款以[]的方式列出了三种常见的名称供出卖人选择,如果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文书的名称不在本款列出的三种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手写方式填写。各地在具体贯彻本示范文本时,也可将本地区规定的几种法律文书的名称列出来供当事人双方选择。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本款是要求出卖人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内容如实填写该商品房所在项目占用地块的面积、规划用途、使用年限等基本特征。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
说明:本款是要求出卖人根据商品房项目批准的名称填写项目名称:根据商品房项目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填写批准号:根据商品房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填写批准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条后面的空白栏供当事人双方补充约定双方关心的其他有关建设依据。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说明:本条主要是由出卖人如实填写商品房可以合法销售的相关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款是关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销售方式的约定。
如果是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填写批准预售的主管部门名称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预售商品房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期房,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开发条例》、《预售办法》、《销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售商品房是指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商品房预售条件,但尚未达到商品房现售条件,经主管部门批准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进行销售的商品房。
现售商品房方面,新近出台的《销售办法》对商品房现售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买受人可以据此规定约定现房销售依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此空白行的作用有二,一是同其他条的作用相似,提醒当事人双方可以对其他有关条的内容依法进行约定;二是,目前还有一些地方在商品房销售中还有内、外销之分,并规定了相应的商品房内、外销许可证,从长远看,这些分类是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的,应该取消,但在未正式取消前,为了充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将这些内容作为本条中的约定内容。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说明:本条是要求出卖人依据该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批准的设计等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填写本商品房的坐落、层数、面积等基本情况,买受人要注意查验。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号房。
说明:本款说明了本商品房的确切位置,包括商品房所在幢(座)号、层数、门牌号。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指标应当与所附的规划、设计图的标注一致。房屋平面图应当作为合同的一个重要附件,商品房的许多基本情况是要通过房屋平面图来反映的。平面图应当尽量详细,平面主要尺寸,包括墙体厚度、门窗尺寸要全,房屋朝向也应当在平面图中标明。
为了和后面的规划设计等条款的内容相配套,合同中最好将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总平面图附上,对于买受人关心的规划、设计等问题,总平面图要标注清楚。买受人一定要注意这些资料及相关内容的约定。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层。
说明:本款是要求出卖人依据该商品房所在项目(楼宇)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内容填写该商品房的用途,依据报批的设计图填写该商品房的结构类型及层高、层数等相关指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层高不是楼层净高,包括了楼板的厚度。如果当事人双方要约定楼层净高,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明。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说明:该款是为了解决阳台面积的计算纠纷问题。
商品房阳台的封闭方式与其面积确定有直接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8。2的相关规定,全封闭阳台的建筑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本款中的”封闭式”是指全封闭的阳台,”非封闭式”是指未封闭的阳台。
阳台的封闭方式以经报批的商品房规划设计图决定的,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其封闭方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说明:本款约定签订合同时的商品房建筑面积数与面积构成。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已由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已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另一种是该商品房建筑面积还未经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或虽经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但还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在第一种情况下,在签订合同时,适用”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在第二种情况下,在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购房人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或符合第二种情况的现售商品房时,当事人应当约定”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商品房产权证上载明的是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根据《销售办法》的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本款中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就是指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由于按套内建筑面积和按建筑面积计价时都是以此处相应的面积约定数为依据的,因此,这几个面积数都必须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此空白行的作用其一是填写使用面积,其二是提示当事人双方可补充自愿约定商品房的其他基本情况,如果空白行不够,可签订补充协议说明。
。收起
多多约定自己的权利,多多限制开发商的权力。
多多约定自己的权利,多多限制开发商的权力。收起
不给你购房合同,你就投诉。如果买房放弃购买资格的话,就应当还给你相关证件,借款合同只是一个你再银行借款证据,没什么……
政府部门设立住房补贴是按进入单位时间来算的,比如说,我是98年进入单位的,00年批下了住房补贴金,是作为给单位员工买房所用的补助,只界定于参加单位“分房”(行政单位都是这么说的)发放,专款专用,这笔钱按理说是不应该给你的,因为房子是你姐姐的,你是从她手中买的房,没有变更产权人前,她是法律认定的合法产权人,至于那笔钱只不过是她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的补贴,是不纳入你从她手中购房的这个范围的。
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由此,1.6万元可按定金罚则来处理,即给付方违约的对方可不予返还,接受方不履约的双倍返还对方。另1.4万元可视为部分首付款应予返还。
那条款只是延期付款的解决办法,而非是解除合同的办法。按照你交的预付款,可以视同为定金(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对方完全有权利全部扣除。所以你想退还那3万元,比较困难。现在房价那么萧条,开发商很难退回你的钱。打官司也没有用,教你比较有效的处理办法。 第一:通过找熟人,最少是与开发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出面,比如银行的、质量监督局的、房产交易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等等,要他们出面,请开发商负责人吃饭,因为你那3万元,对你来说,是大数,对开发商来说,是小数,他们不会放在眼里,有关他们利益的人出面,他们会权衡的,不会因为这一点小钱,而破坏与他们的关系的。前提是,必须要有能够请的动开发商负责人吃饭的人出面。 第二:如果实在是找不到上边所说的人的话,连拐弯也请不到人的话,你可以看看,开发商合同里面,有没有重大误解的。比如你拿到他们宣传彩页,看看里面的宣传,是否有夸大或者诱导性的,然后抓住这一点,和他们交涉,不过成功率比较低,但是比你直接以没有钱购买的说服力强一点,最后的话,损失要小很多。 第三:如果这也行不通,那你只好在网上出卖指标了,看看有人是否愿意买你的指标,便宜点卖,权衡损失。
买受人并不算违约,因为房子要封顶了才能放贷的,房子没封顶那是施工单位跟开发商之间的问题,与你买受人无关.开发商没权算你们违约
首先应该名确一点,你的贷款和返祖完全是两回事。也就是说你的贷款是你和银行的合同,而返租是你和开发商的合同,至于返租款是否归还贷款是你和开发商之间的事情,和银行没有关系。所以你的关键所在是你的借款合同中是否存在开发商的反租问题(应该没有)。因此贷款不还的话,银行肯定是起诉你和担保人(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的情况下开发商承担担保) 如果不还贷款,你要面对两个损失 第一,罚息复利。这个很明确的。、 第二,信用记录将受到严重的损失。这个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即使开发商承担责任替你还了款,但信用记录他是挽回不了的
合同上没有你的名字,在银行办理按揭合同上有你的名字没有呢?如果没有提供结婚证,银行是不可能在按揭合同上签你的名字,这样的话你怎么证明你是共同还款人呢?现在有新的规定,合同是是谁的名字,包括离婚后这都是合同上的那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了。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第三条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口说无凭哟!为保险起见,建议先与卖方约定买房意愿,带正式证件办下来再进行交易手续的办理为好!
首先要看你的首付是否准时缴纳,这个很关键,影响到开发商单方面解除订房合同的法则。其次合同上面没有注明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开发商不允许强收定金不退,所以你可以把钱拿回来。总之在这个合同上开来,你可以把所有的钱都要回来,以为你没有签约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注意的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具备: 一、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于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联系办法,以免受骗。 二、标的。即双方要进行交易的二手房,这是合同的关键。要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写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共有财产;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所有权纠纷;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字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贷款;定金;尾款。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说明。违约责任及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免责;担保的形式等。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写明是采取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若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按《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写明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况;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等。 在二手房买卖中,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为了让房产买卖行为顺利,减少那些既花精力又花时间的纠纷发生,这里分别为买卖双方在5个环节支招。 卖房者主要有挂牌、收定、签约、收款、交房过户等五个环节 一、挂牌时明确委托方式和期限。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来,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不要轻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二、谨慎收取定金。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 三、签约时要注意三点。一是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最好在合同中写下来;二是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四、尽量取得放款承诺。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 五、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方配合。当出现买方因种种原因不予配合时,卖方应书面催告买方,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 买房者主要有下定、调查、签约、付款、收房过户等5大环节 一、下定时要明确议价期限。下定时要明确中介公司向卖方进行议价的期限,保证议价不成时及时拿回款项。与中介签好居间协议后,要拿份协议原件。在中介议价成功后,应要求中介将卖方签署的协议和卖方签的定金收条转交给自己。 二、注重实地调查。签约前,买方应作些调查,首先到房屋实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相邻关系、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收费等情况。其次,买方应至交易中心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抵押、租赁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该房屋内户口情况。最后,如需贷款还应事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和可贷成数。 三、签约前多查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等,以确保卖方具有合法资格。同时,买方付款应与卖方履约挂起钩来,比如签约、交房、过户等环节当卖方完成后再相应付款,并且约定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相应推迟付款的权利。最后,为保证资金安全,最好能采用资金监管。 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据。房款支付后,应由卖方出具收据。除非卖方明确授权,中介一般无权擅自收受房款。如约定部分房款支付用来偿还银行注销现有抵押登记的,该笔资金一定要监管或者由买方支付至卖方的还贷账户并告知原有银行直接划拨,以避免卖方挪用导致无法过户。 五、收房过户要验收。买方接收房屋时,应根据合同验收设施设备的移交情况。在过户前,尽量避免装修房屋,以防过户后发生纠纷使买卖复杂化。房屋过户不仅包括产权过户,还须注意水电煤话等他项过户。如该屋内有户口,要敦促卖方及时迁出。 下面是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的权威建议,特转来: 随着各地住房制度改革进程的加快,二级市场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二手房买卖日渐红火,二手房由于具有位置好、价格低的优势,被众多的消费者青睐,但是,旧房买卖毕竟不像新房那样一目了然,购买二手公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要比新商品房难得多。因此,在选购二手房时,要特别注意产权、房屋结构等问题。 ★一、弄清二手房的产权情况 在旧房交易中,产权证是最重要的。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日用品,价值量巨大,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进行保护。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弄清楚房屋的权属,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合适都不要购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同时也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要特别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在验看产权证时,一定要查看正本并且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产权的真实性。 由于我国房改政策在房改进程的不同发展阶段实行不同的政策,因此,如果是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要注意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已与原单位确定了如何按比例分成。另外,有些单位在向职工售房时,为了维持单位人员的稳定,与职工签订有服务合同,原单位还有优先购回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该房子的出售。 当前对于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有住房一般还不允许上市出售,因此对这类房子一定要确认有原单位公盖同意出售才能放心购买。 ★二、了解二手房的房屋结构 二手房的房屋结构比较复杂,有些房子还经过多次改造,结构一般较差。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不仅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标明的相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更要详细考察房屋的结构情况,了解房屋有无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改建造成主体结构损坏隐患的情况。 另外,购买二手房还要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迹象,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脱皮等明显问题。 如果存在上述问题,则不要购买,以免购买后既要加大维修费用,又时刻面临不安全的危险。 ★三、实地看看二手房的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居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新建房屋会随着房屋竣工和入住的完成,逐步改善住区环境,一般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而旧房子的周边环境已经形成多年,一般很难改变。因此,购买旧房时,要认真考察房屋周围有无污染源,如噪音、有害气体、水污染、垃圾等,另外还有房屋周边环境、小区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等方面情况。 对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的考察主要有:水质、水压,供电容量,燃气供应,暖气供应情况及收费标准,电视接收的清晰度等。另外还要观察电梯的品牌、速度和管理方式,是否安全、便捷并提供24小时服务。如有机会最好走访一些老邻居,对房屋及周围环境设施做更多的深入了解。 总之,要充分了解售房人售房的真实目的,避免接手一个垃圾房。购买二手房的目的本是想改善一下居住条件,但是如果对二手房了解不全面,却会给日后生活带来更多烦恼。 ★四、考察一下二手房的物业管理 购买房屋是一次性的消费支出,而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影响到日后长期的居住生活质量。因此,人们不论购买新房还是旧房,都越来越关注房屋的管理水平。良好的物业管理不仅可以弥补房子的一些不足,还能给生活、工作带来更多的便利。 对物业管理的考察,主要是考察物业管理企业的信誉情况,要对其管理的物业进行走访,看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保安装备,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等是否清洁、舒适,各项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正常等,由此可以大致看出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最终评价是以质优价廉为好。 还要了解物业管理费用标准,水、电、气、暖的价格以及停车位的收费标准等,了解是否建立了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专项基金,以免日后支付庞大的维修养护费用,出现买得起房住不起房的情况发生。 ★五、买二手房选个安全中介 目前在许多城市,虽然已放开了住房二级市场,但政府职能一般只是在两头把关,即审批入市资格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而中间的交易过程则完全由买卖双方自行操作。而二手房的买卖要比商品房复杂得多,因此,买卖双方都需要中介机构帮助代为办理交易手续。目前中介服务机构的操作还不完善,良莠不齐,经常发生中介机构与委托人发生矛盾、冲突的事情。因此,中介机构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选择经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已取得执业资质的中介公司。要亲自到中介机构办公场所进行考察,根据人员素质,办公设施现代化程度,信息量和人气等现象可初步判断该公司处在何种档次上。同时,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之前,还要详细询问中介公司都能确切地提供哪些服务项目,如何收费?如果未能如愿成交,如何退款?如果买卖双方发生纠纷,中介公司有无能力负责赔偿损失等。 中介机构提供的另一项重要服务就是房屋作价评估。由于住房二级市场刚刚起步,成交量少,没有多少可供选择对比的实例,对于一般居民来说,准确地对房屋进行估价就显得非常困难。因此,也要委托取得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基本客观的估价,使买卖双方都能感觉物有所值,皆大欢喜。 另外,如果对二手房买卖没有把握,最好能聘请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做顾问,特别是对产权等关键问题进行把关,以免上当受骗。当前在住房二级市场上的律师收费还没有统一标准,因此,要事先了解律师的收费和提供的相应服务都有哪些。 ★六、二手房的交易手续要在交易场所完成 购买二手房时要亲自到交易场所办理转让手续。有些人购房时,一怕麻烦,二容易轻信别人,三为了节省一点交易手续费,在售房人的花言巧语下,由售房人全权代办交易手续,结果拿到手的产权证有可能是假的,房屋所有权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引起纠纷;或是在多年之后再转让房产时,才知上当受骗,这方面的案例即使在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的香港也都时有发生。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最好买卖双方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指产权证)。切不可因小而失大。只有这样,才能买到放心合适的房子。 签订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4.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5.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 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买方必须见房主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电话、宽带在墙面拒敌50厘米留有接线盒并安装插孔面板,厨房安装天然气管道并挂表,这些都可以观察确认。
这种事一顶要公证!如果不公证的话!所产生的后果是很难预料到的!就是你什么都问到了!但如果你在最后出来一些新问题的话!那就不好说!如果有公证就不一样了啊!那是有法律依据的!
购房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五份,一份交登记机构做合同备案登记用,一份交购房业主保管,一份交按揭银行,两份交开发企业。您所在的房交所并不会收取应由购房业主保管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购房业主出售房屋,不需要房屋买卖合同,仅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
大眼睛:你好! 你的行为属于转租行为,根据《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才能转租。现在事实已经发生,而且是你错了,建议采取以下办法弥补: 1、及时报告房东,承认自己因为不懂法,没有经过房东同意转租了一部分房屋; 2、保证会像自己的房子一样,保护好转租的房屋,但是告诉房东,虽然转租了,但是你可以租的时间久,给付租金可以更及时。争取房东同意转租。 3、可以让出一点转租的收益归房东(《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也有)。房东有了利益,估计会支持你的。
ccr2007:你好! 二手房买卖毕竟不像新房那样一目了然,购买二手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要比新商品房难得多。因此,在选购二手房时,建议您特别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一、切实查明产权状况 在二手房房交易中,出售人是否是所有人、有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是最重要的。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进行保护。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清楚房屋的权属,凡是产权有纠纷的,或是只有部分产权(如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共有产权产权不清、无产权的房子,即使房子再合适都不要购买。要特别注意《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人是否与出售人是不是同一个人,在验看《房屋所有权证》时一定要查看原件,最好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此权证的真实性。 二、详细考察房屋结构 二手房屋结构比较复杂,有些房子还经过多次改造,结构一般较差。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不仅要了解房屋建成的年代,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标明的一致,房屋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更要详细考察房屋的结构情况,了解房屋有无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改建造成主体结构损坏隐患的情况。 三、慎重选择中介机构 二手房的买卖要比商品房复杂得多,如果城市大,买卖双方都需要中介机构协助代为办理交易手续。注意,现在街上房地产中介很多,要选择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批准到中介机构,另外,如果对二手房买卖没有把握,最好能聘请房地产方面的专业律师做顾问,特别是对产权等关键问题进行把关,以免上当受骗。 四、亲自办理转让手续 购买二手房要及时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过户手续,并亲自到房地产交易场管理部门办理转让手续。有些人购房时,一怕麻烦,二容易轻信别人,在售房人的花言巧语下,由售房人全权代办交易手续,结果拿到手的《房屋所有权证》可能是假的,或是在多年之后再转让房产时才知上当。因此,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一定要到政府指定的房地产交易场所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种交易费用,领取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最好买卖双方能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指房产证),切不可因小失大。只有这样,才能买到放心合适的房子。
提供身份证,是需要确认看房人身份,对中介来说,有很重要的意义: 1,作登记,确定中介工作效绩; 2,防止被看房者撇开,如果恶意跳过中介买中介介绍的房子,中介可以有证据及资料起诉看房者! 若必要提供身份证复印的话,可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划上两杠,注明只做看房使用!
看你跟人家签订的定金合同中,有没有说到这点呢,如果没有,那我们就是上当了,因为有时候口头承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了,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要与样板房一样的话,那我们可以有权利退房的了
是的.如果有能力来偿还两套房子的贷款的话.你还是按揭两套吧.因为现在的房价还在稳步上升..投资潜力更大.银行的利息基本都可以忽略不记了.
位于市区边缘的一个山脚下。目前还是边缘,但据说以后就不是了 这个还是确认下,不过30W到还可以
你交的是购房款而不是定金.是可以要回的.一般的情况和开发商好好协商是能更改合同或者说退回二万元的.
其实昆明地产我了解过最好的三个版块是,世博园,滇池和呈贡那边,我现在推荐滇池版块,但是离城市稍微有点远,如果是做投资,很合适,现在很划算买,3000不到可以买下来,但是有人也说体育城也不错,这点我也不否定,但是价格相对较高!~ 我听朋友说重庆地产价格更低,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重庆呢?又是直辖市,你应该多考虑几个城市!
现在普通用的是抵押贷款.就像箭箭说的一样.另外两种方式现在一般很少用到.而且现在贷款放贷也快.还方便.
出租要好些,房子是不动产,留着可以增值,而且在郊区,增值空间还是很大的哦.
gjm740423:你好! 违约就是1000元拿不回。房子没有成交,就没有成交价,所以也就没有成交价的10%。
最好合并为一张产权证,否则在贷款的时候需要针对两套房产分别审批,那么其中有一套房产的贷款利率会高一些,即使变换贷款人,那么你们属于夫妻关系,贷款属于家庭负债,所以其中一套房产的贷款的利率还是会有增加的
两张产证好于一张产证,多出的费用可以忽略,你可能还没有体会过在上海多一张产证可以多一个户口本,多一套独立的房产证的意义。 这些虽然没有改变你房子的本质,但是户口和产证是有无形价值的,等你动迁的时候就知道,它是你的谈判资本啦 对于共80多平方的面积,完全不用担心政策会对你们不利,至于有没有什么陷阱?购房的陷阱主要是房子的信息的真实性的甄别,花50块钱就可以去房交所查询房子的信息,看看是否一致,我都是这么做的。户口可以免费去派出所查是否房子里有户口,或者在合同上写清楚。
启明星:你好! 我认为这都是媒体的炒作,具体怎样要看国家的统计数据。 我前几天,在电视台经济频道看了一个消息:由于股市上涨,4月上海去年开始下跌的房价开始重新上涨。和股市分流房市资金的报道相反。
后的妃群:你好! 一、 你们公司的做法是违规的,是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的变相预售行为; 二、你们参与公司的违规行为,其后果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对方(买你房号的人)显然是知道你们这个情况的。 三、只能强行不退他钱了。他写了收条,有没有什么理由告你。
wangluder:你好! 有没有门不取决于开发商,取决于规划是否有。规划有,开发商没有建,无法通过竣工备案审查;如果没有,你不管怎么都没用。
qlsschina:你好! 虽然物业管理企业有维护公共绿地和公共秩序的责任。我没有在现场,不知道个人种的树、花、草是否对公共绿地有影响,但是,物业管理企业的做法显然是合适的。
云浪轩:你好!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选择产权对换比较合适。因为房屋对他来说,不仅是居住的场所,而且是他生活的来源。
关于办理房产证开发商的责任就是在竣工后90天以内上报所有资料,任务就算完成了,至于房管局什么时间测绘、制图、发证都没有开发商的责任了,也不是开发商能够决定的,合同只是约定了开发商上报材料的时限。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