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存款提前取款的利息计算题
某朋友在1月10日在某银行存入1年期定期存款10000元,年利率为2.25%。在9月19日支取5000元。9月19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4%。请问此时可获得的利息有多少? 接着,3月20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5%。请问3月22日支取剩余的全部款项时,能获得多少利息? 请写出简要计算方式,谢谢!
9月19日部分提支5000元: 部分提支利息=5000.00×0.40%×249÷360=13.83(元) 3月22日支取剩余的全部款项时,能获得多少利息?----是第二年的3月22日? 3月22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是多少?与3月20日一样吗? 第二年1月10日到期利息: 利息=5000.00×2.25%=112.50(元) 如果第二年3月22日与3月20日活期存款利率相同,则过期利息: ⑴有自动转存: 利息=(5000.00+112.50)×0.50%×72÷360=5.11(元) ⑵无自动转存: 利息=5000.00×0.50%×72÷360=5.00(元)
答:确定的答案是: 答案一:1年半全部按活期利率计息 上世纪90年代前, 确实是按答案二计算的. 不过后来已经改了, 现在是按答案一计算...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