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规定,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欠缴医疗保险费满3个月未超过12个月的,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结报,足额补缴到帐(灵活就业人员银行存款视作到帐,下同)后,即可恢复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中断缴费超过12个月的,应在足额补缴到帐后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结报。如不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则续缴后视作首次参保,其参加医疗保险的年限可以累加。首次参加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因单位原因欠缴医疗保险费而影响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责任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次参保缴费到帐后个人帐户资金按月记入,即可使用;欠缴医疗保险费的在足额补缴到帐后其个人帐户资金一并记入,欠缴期间的个人帐户资金余额可按规定使用。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应补缴年度的缴费基数、规定缴费比例和标准执行。
去当地社保部门查询一下看怎么回事不就可以了,要是卡坏了就换卡。注意携带身份证和医疗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