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条生命线”何时提出。
2007年8月9日提出,并发文,要求执行的。 众所周知,2007年7月29日,河南陕县支建煤矿发生井透水事故,当时有69名工人被困井下,在他们身边正好有电话、压风管路和防尘供水管路,为救援提供了通讯、通风送氧、输送食物的通道。通过这“三条线” ,最后69人被全部获救。之后煤矿井下通讯系统、压风系统和防尘供水系统被称为“三条生命线”。为总结支建煤矿“7、29”成功救援的经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7年8月9日下发了《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行[2007]167号文),明确要求各类煤矿要建立和完善通讯系统、压风系统和防尘供水系统等“三条生命线”并保证完好。
2002年的11月1日,我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通过这部法律,许多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办法上升为制度和法规,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职工的安全行为,都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纠。2007年7月29号,在河南陕县,因为暴雨,69名煤矿矿工被困在离地面800米的井下,经过76个小时的紧张救援,69名矿工全部脱险,这是近几年我国煤矿救援最成功的一个范例。这次救援之所以成功,除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科学施救之外,还有三套管路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就是被矿工们称为“三条生命线”的通讯线路、压风管路和防尘供水管路。在相隔10天之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出紧急通知,将通讯线、压风和防尘供水系统的安装与完善,作为煤矿建设的重要标准和强制性措施确定下来。
答:对于那些尚有疑问或是有矜免情节的案件,则判处“监候”,称为“斩监候”或“绞监候”。被判斩、绞监候的案犯,不在当年处决,而是暂时监禁,留待来年秋审或者朝审再做判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