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你们镇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变更过户就可以了。要两个人同时带上有效证件,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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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规定,在限购的范围之内,不是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购买首套住房的时候,应该提供由南京市的地税部门开具的自购房证明。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也变得更加严苛了。“离婚炒房”的政策也行不通了。南京市出台的新版“限购”政策中,“暂停了向拥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居民家庭出售新建的商品住房,不少炒房客也纷纷向民政部门提出了建议,想骗取住房。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中也有这样一个项目,不可以利用离婚来骗取新的住房。成年的单身人士可以购买两套商品住房,这也为炒房客提供了一些“便利”。
南京市政府推出新的政策以后,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也变得更加严苛了。对于一些外地人来购房的,南京市政府提出了限购1套住房的要求。包括一些二手房还有新房。“升级版”调控明确提出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要发生一定的变化,外地人不仅仅只能限购1套住房,还必须要一定的社保证明还有个税证明。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跟“限购令”挂钩,在一定的程度上抬高了外地人来南京购买房屋的门槛,实质上也可以遏制外地炒房客的“入侵”。 文件还指出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这对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也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是居民家庭的话,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话,应该要按照国家的政策,最低的首付款比例也不可以低于30%。对于一些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也被拔高了很多。居民家庭如果拥有了1套住房并且还有相应的购房贷款没有结的话清,可以再次申请商业性的个人住房贷款,来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还会由原来的50%调整为不低于80%。拥有两套以上的居民家庭,应该要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从这么多方面,我们可以看出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还是比较严苛的。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还有哪些变化呢?外地人首次购房的时候,首付的比例仍为30%。如果名下有1套住房的贷款已经结清的话,首付的比例应该从35%提至50%。这在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南京市的楼市专家指出,这就是信贷政策最为严格的“认房又认贷”政策,只要外地人有了购房记录,或者是贷款的记录,那么再次购房的时候,就被视为购买了二套住房。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条件是市场的大趋势,国家对房市的调控决心也是非常坚定的。
异地贷款买房的资格与条件: 1、异地贷款的人有必要是要可以确保拿得出在本地城市里不间断的交纳税款要在一年或是一年以上时刻段的证实,或者是贷款人要可以拿得出在本地城市交纳社会保险的证实。可是在不同等级的城市它的申请又是不相同的,这就要视情况而定,有的时刻要稍长一些,而有的区域它是不需要这些证实。 2、要想处理异地贷款,异地贷款人首先有必要是要有合法的身份,有了合法的身份以后,还得要有相对比较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除此之外,咱们都知道,要贷款的话,贷款人在银行里边的信誉状况就有必要是要为杰出,不然就不能给予贷款人贷款。当然是有必要要有可以归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才能。 3、要想处理异地贷款,贷款人得要有合法的、有用的采购或是缔造或是大修住宅的合同、协议等,除了这些以外,当然假如贷款银行还有别的申请的话,也要准守。 4、咱们都知道,贷款有必要是要有东西作为典当的,贷款的银行才能把钱借贷给你。所以这个贷款也是相同,贷款人有必要要拿出贷款银行可以认可的资产作为典当,或者是有满足代为归还的有才能的法人作为贷款人的确保人,这样在贷款人无法归还贷款时,贷款人的确保人就有必要归还其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贷款人有必要是要可以支付得起住宅的首付款。 6、除此之外,贷款银行也许还会有的别的申请等。
1、异地贷款的人有必要是要可以确保拿得出在本地城市里不间断的交纳税款要在一年或是一年以上时刻段的证实,或者是贷款人要可以拿得出在本地城市交纳社会保险的证实。可是在不同等级的城市它的申请又是不相同的,这就要视情况而定,有的时刻要稍长一些,而有的区域它是不需要这些证实。 2、要想处理异地贷款,异地贷款人首先有必要是要有合法的身份,有了合法的身份以后,还得要有相对比较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除此之外,咱们都知道,要贷款的话,贷款人在银行里边的信誉状况就有必要是要为杰出,不然就不能给予贷款人贷款。当然是有必要要有可以归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才能。 3、要想处理异地贷款,贷款人得要有合法的、有用的采购或是缔造或是大修住宅的合同、协议等,除了这些以外,当然假如贷款银行还有别的申请的话,也要准守。 4、咱们都知道,贷款有必要是要有东西作为典当的,贷款的银行才能把钱借贷给你。所以这个贷款也是相同,贷款人有必要要拿出贷款银行可以认可的资产作为典当,或者是有满足代为归还的有才能的法人作为贷款人的确保人,这样在贷款人无法归还贷款时,贷款人的确保人就有必要归还其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贷款人有必要是要可以支付得起住宅的首付款。 6、除此之外,贷款银行也许还会有的别的申请等。
限购方针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行政手法,在直接干涉销售的时分,难免会和销售现状发生抵触,这也是限购的束缚性。 一方面,限购也许会受本地政府施行志愿影响而减少。如今,许多本地政府财务对土地出让收益具有依赖性。据国家审计署数据显现,到2010年末,全国本地政府性债款余额10.7万亿元,其间多个地市的债款率高于100%。土地出让收益现已变成了许多本地政府偿还债款的首要来历资金以及推动本地经济展开的首要本钱。一旦严峻施行限购方针,土地出让收益将会大幅降低,这是本地政府所不肯看到的。本地政府施行限购方针的动力缺少,一定会使限购方针的作用减少。 另一方面,限购并没有处理其时调控房地产销售的要害环节。其时,调控房地产的首要使命应当有两个:榜首,对花费者进行分层,对不相同收入水平的购房者进行不相同性调理;第二,对房地产的出资特点进行按捺,使其回到理性计划以内。从这两方面来看,限购方针没有能够结束这两项使命,首要,限购束缚了整体居民(二套以上住所)的购房做法,不只没有结束对花费者的分层,反而愈加忽略了不相同收入集体之间的收入差异性。其次,限购方针能够对住所的出资需求进行一定程度和一定期间的束缚,作用也十分显著和直接,但却直接“消除”了住所的出资特点,违反了销售经济。 虽然,限购方关于房地产销售能够起到一定的调理作用,但限购的本质是一种行政干涉,限购方针也仅仅暂时束缚机构需求,不能长时刻持续下去,是违反销售规律的。假如能够树立调控房地产销售的合理、科学地调控方针系统,那么像限购这么的行政手法就能够提前退出。
政府的调控方针只也许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房价的添加快度,并且具体的作用在房价上表现也未必显著。所以盲目信任经济学家、议论家的啥房价暴降论、拐点论、抛房论是十分幼稚的,啥调控能让房价暴降、让房价暴降到买不起房的人都买得起、让出资投机者纷繁抛房、会让房企降到成本价卖房?假如这么想的话,你永久买不到房,因为房价的上涨会让你多斗争几十年,乃至白干几十年。 如今中国经济还没探底、债款还没还、土地还没供给结束方针、银行贷款还没、实体经济还没复苏、根底设备出资还没钱、确保房方针还没结束,怎样也许就真实镇压房地产。房价暴降会发作十分可怕的作业,这个是有前车之鉴的,结果即是经济崩盘、金融危机等一系列不行控的结果,所以政府不会愚笨。
01 个人或家庭可支配资金 买房子要根据自己或者家庭的支付能力综合考虑。查看银行账户,清点资产,计算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和其他收入:租房收入、利息收入等,看看目前可支配的资金究竟有多少? 将所有可支配资金都用于买房是不理智的做法,应该保留部分资金满足日常的生活需要,以及预留资金用于应对突发意外。 02 购房方式 目前购房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次性付款和贷款买房。如果你手头有足够的资金,那么你就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买房,这种方式不用支付手续费以及银行的贷款利息,往往还能得到优惠,而且手续简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后续风险。如果你的资金不是那么充足,就应该选择贷款买房,也是目前大多数人的选择。 选择贷款买房要注意两个问题:可支配资金是否足够支付首付?是否具备还贷能力?首付能力和还贷能力的综合就是购房能力。 03 养房能力 计算养房能力,就要计算养房成本,除了每月要还的贷款,这其中还包含了物业费、供暖费、热水费等等。将这些费用加总,与自己的月收入进行对比,就可以衡量出自己是否具有养房能力了。
购房者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丢掉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详细状况详细弥补。 一、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挂号前,假如购房者合同丢掉,只需将剩下的合同报废,和开发商从头签定一份合同,购房者需求付出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挂号,没开端处理银行按揭前,假如购房者丢掉合同,所采纳的办法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报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挂号的机关申请刊出所签定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从头签定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挂号。这时期购房者需求付出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的挂号,现已处理银行按揭后,假如购房者丢掉合同,除需求处理第二种状况所处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处理贷款的银行签定一份改变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由于原先的购房合同现已刊出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告贷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现已发作改变了,虽然购房合同里边的内容没有改变,但根据《合同法》规则,该告贷合同现已发作改变,所以需求和银行签改变协议。这时期购房者需求付出的费用和第二种状况根本一样。
1.了解房屋的情况。买方了解房屋的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提供的证件包括房屋的所有权的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的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的原件或按揭的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的档案 3.签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的价格、房屋交的付时间、房屋的交付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的合同。 4.申请的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的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的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的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的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的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的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的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的所有权证,卖方交付的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一、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买二手房签定购房协议,首先要检查房子的基本信息是不是是真实有效的。除了房子产权和手续齐全以外,以下这些信息也需求验证。 1.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这三者的信息要统一。如有特殊情况,人员对应不上或代为处理时,需求出具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所购房子的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中的地址准确填写。 3.房子的面积必定要按照房产证上面的面积填写明白,假如房子存在赠送的面积,也要在合同的条款中写明白。 4.房子权属要明晰注明,房子假如存在共有权人,要将产权人和共有权人的名字的写进合同中。 二、约好总房款和税费的付款时间和方法 1.付款时需将总房款、首付款和尾款的数额约好明白,付款方法和付款时刻也要约好好。 2.进行买卖税费。一般来说由卖家承当的税费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买家承当的税费有:契税、土地出让金;商业性质的房源则还需求进行买卖两边一起承当印花税。此外,依据房子的性质以及实际情况也许还要交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手续费、进行买卖管理费等税费。 三、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在合同中是一个很主要的觉得,进行买卖商法在签定合同时如有不明晰的条款时,或许条款需求进一步约好是,都要在补充协议中写明白。充分利用好补充协议能够减少许多进行买卖纠纷,让合同的内容更全面。
北京市住建委2017年度竣工建设计划用地的一个相关文件里面有个计划说,在2017年要竣工公租房3万套,经适房0.9万套,限价商品房1.7万套,自住商品房1.7万桃,定向安置房2.2万套。
要从两方面来考虑: 第一:收入。这个收入当然可以把家庭全部收入考虑进去,如果不需要贷款,那就可以跳过了。需要贷款的话,就要考虑月收入多少,还贷多少,会不会造成自身的压力。现在靖江的一套房子,正常在60-100万,如果首付30%,那么贷款40万左右,如果按20年还贷,月还款额在3千左右。这是大部份家庭能承受的。 第二:支出。如果每月收入6000,还贷3000是合理的,我们的建议是月还款不要超过收入的50%,因为,你要考虑生活中其它的支出。 评估购房能力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买房子是为了让自身的生活更舒适,不能因为买房了,因为还款的问题造成生活反而变得更差
1、 未完成签和备案 这时如果想完成购房合同更名相对简单,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仅相当于换一个人和开发商签合同而已。开发商一般都会同意。 2、 已经完成签并完成备案 这种情况通常已经完成贷款手续,如果一定要办理更名,则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征得开发商同意(请注意,这十分重要!),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备案是否能成是关键,能否成需要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新的买受人是否取得购房资格等。
需要房屋总价不可以超过实际偿还能力。贷款买房虽然要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但透支金额必须控制在有效偿付能力之内。普通购房者的购房总价应该不要超过家庭年收入的6倍,每月还款不要超过月收入的60%。对于投资性的购房者,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因为银行的贷款利率不是一成不变的。
第1步根据提示选择确认查询: 第2步提示显示的西安市户籍或非西安市户籍,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一 第3步提示显示已婚和未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 第4步提示显示有房产或无房产,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一 第5步经过以上层程的演示,则会根据自身的现状得出自己是否符合房屋购买资格。
成都市五城区拓展的入户条件 成都购房政策在原有户口政策上拓展的有关人才引进、录用、招收、投靠方面的条件有: 成都购房政策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成都购房政策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成都购房政策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一等人员); 成都购房政策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核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核心认证的人员); 成都购房政策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户籍新政 在成都核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m2以上的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人才引进入户政策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并增加45周岁以下的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蓉工作并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入户成都。 拥有成都户籍的农民,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租房地入户。以下由快车小编告诉您成都入户都有哪些方式。 1、租房入户(仅针对本市农民) 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核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修建等方式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在上述城镇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包括在城镇新型社区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修建的出租房和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2、购房入户 在成都市核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投资入户 对投资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可以办理入户,将以前提的“投资”修改、界定为“生产性投资”,以有利于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对投资入户人员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增加了在区(市)县城和建制镇投资入户政策。 在成都市核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大专学历也能入户核心城区 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在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上有所放宽。一是入户核心城区的学历和职称进行了适当放宽,原是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可入户,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以上;二是增加了年龄限制,原学历、职称引进的人才无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落实了工作的人员 (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我市核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一等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在成都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核心、研发核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经有关部门认定,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可成建制入户。 所需材料:公司入户申请、单位入户人员花名册、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集体户口本或本单位集体宿舍房产证明。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 3、户口簿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境外个人购房的应按国家规定的要求执行。境外个人购房除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
认购合同是确认你购买某层楼某个单位的,一般签认定合同是要付定金的。
一、本市户籍居民申办要件: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2、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购房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应提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申办要件: 1、购房人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已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2、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购房人夫妻登记在原件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购房人与其未成年子女未登记枣子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其他境外个人申办要件: 1、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房,需要提交在大连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核心登记簿查询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 2、其他境外个人需提交在大连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大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核心登记簿查询窗口申办《购房资格证明》。而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或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由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所在工作、学习单位、居留地公安部门出具。 四、委托申办要件: 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其他要件。 五、购房资格证明的有效期为半年。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3、户口簿;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查询个人银行信用状况 银行在批准住房贷款前,首先就会查询借款人银行信用情况,如果大家有多次银行逾期还款的情况,很有可能银行就不会批准您的贷款申请,那么购房者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款购房。 2、评估自有资金与首付款 目前银行贷款政策要求首次购房者首付款为总房价的30%即可,二套房购房者至少为总房价的40%(各城市银策稍有差别)。此外,大家在评估自己的首付能力时,一定要将装修费用考虑进去,因为你不可能住在毛坯房里。 3、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24小时热水费,如果你购买的房子距离上班地点很远,你还要考虑到交通费用。 4、确定能承受的贷款额度 贷款多少万你的家庭可以承受,选择何种还款方式比较好,这是买房前要考虑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金还款和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额度均一样,等额本金还款是逐月递降的方式,一般情况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5、评估每月还款额及还款年限 你每月的月供最好控制在你月收入的30%左右,因为你不但要考虑到贷款利率上升的因素,还要考虑到你收入减少的因素。此外,你在贷款购房时,最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毕竟住房还款是一个长期的事情,你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来综合考虑制定。
怕客户和房主之间私自联系把这个交易给完成了 就把中介给跳了 这样他们就什么钱都赚不到了 如果你中介费都交了 估计他们不会退了 索要违约金其实就是中介想赚双方的钱~ 如果房主要是把这个房子交给中介公司代理了 那这个房主是不能私自和客户谈买卖房子的 这样房主就违约了 如果房主答应不私自卖这个房子就很好解决了 按理来说 中介公司收了双方的钱就很过分了 一般的情况 中介只收客户的中介费 房主给他们中介房子让他们给卖是不用付中介费的~~ 其实中介收的这12000元 他们也是白赚的 至于房主收的3000元 应当退给你 他没有理由收你的钱 如果他觉得有问题可以让他去找中介 因为必定是中介代理的他的房子 至于12000的问题 必须找他们去要 能要多少要多少~~
银行房款没有还清都无所谓.卖家可以提前还贷或以买家的首期为卖家还贷就可以了.这一点没有什么风险. 中介扣住房主的借款合同和购房发票只能让卖家短时间不能出售此房.这些东东卖家可以去挂失. 三个月以后过户的话.首先合同要注明规范.明确的注明过户的时间.最好做一份律师见证.以免到时候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不明白的给我百度发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交易合同以登记备案为生效的必须条件,登记备案后,登记部门就有存档的一份,可以查阅的。未登记备案的属于无效合同,不销毁也没有效力。
只要你去办理房产证就必须带上(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共同或单方委托(要去公证处公证才有效。去房产局办理 ,证上是双方的名字。(前提:已婚夫妇) 赠送答案:提醒你一下,还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不好说,买卖合同签署时,双方当事人均应到场亲笔签字。如有一方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做一个委托授权公证,费用200元/份。之后,在签署合同时,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公证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签字。签署合同时,应在买受人(或出卖人)一栏签署委托人名字,并在授权委托人(受托人)一栏处签署自己的名字。这样就是有效的。 否则,就算是受托人购买房屋了,到时候实际买受人想要追回房子的话是很难的。
具体问题甲乙合同是无效的.乙的转让行为无效.具体问题甲方因房屋问题可以同时起诉乙方和丙方.因殴打事情可以起诉丙方.具体案件胜诉问题不大. 你补充说明的情况也是解答同上. 具体问题最好是请律师介入帮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就买卖货物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是对还是错?. 错,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的国家.
不一定,现在很多人在交易的时候都把成交价做低,这样可以省下很多. 没有土地证的话是不能过户的.要等到土地正办好之后才能过后. 你要买的这个房子.你所要交的税费有|: 3%契税. 0.05%印花税. 其他的都是卖方交了. 5.5%营业税 1%个人所得税 1%土地增值
最佳答案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构成因素复杂多样,所处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变化加剧,近些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正越来越多地遭遇危机事件的挑战,如客户投诉、媒体揭短、贷款受到限制等等。危机事件处理的好坏,结果截然相反。如果处理不好,它会导致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恶化,企业经营受到影响,生存和发展受到威胁,甚至能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如果处理得当,企业会继续向前发展。伴随着房地产开发企业危机管理意识的提高,危机公关管理应运而生,关键时刻关键问题的解决是危机公关的集中体现,它包括危机的预防、处理和善后工作这三个方面。危机公关是危机管理解决突发性事件的有效手段之一,它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危机的预防 公关危机在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是不可避免的。对于危机,最重要的是预防它的发生,并预见可能发生的危机。企业越早认识到存在的威胁,越早采取适当的行动,越有可能控制住问题的发展。从国内外企业应对危机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中可以得出结论,对危机进行预防是企业抵御危机侵害的有力武器。 1、树立危机意识。要培养企业全体员工的忧患意识,企业领导人首先就要具备强烈的危机意识,能把危机管理工作做到危机实际到来之 前,并为企业应对危机做好组织、人员、措施、经费上的准备。 2、设立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它可以由以下人员组成:企业决策层负责人、公关部负责人和其他一些公司主要部门的负责人。这些成员 应保证其畅通的联系渠道。当危机发生时,该机构自然转型为危机领导核心。 3、监测企业危机前的信号。企业公关危机是企业内外环境出现问题造成的,因此,在危机爆发之前,必然要显示出一些信号。当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如下征兆时,就有必要提请决策部门注意并进一步加强监测:对企业或企业领导人形象不利的舆论越来越多;受到政府、新闻界或同行业人士的异乎寻常关注;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不断下降;组织遇到的麻烦越来越多;企业的运转效率不断降低。 4、制定危机管理方案。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有效的公关危机管理可以防止危机的出现或改变危机发生的过程。实施公关危机管理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检查所有可能造成公司与社会发生摩擦的问题和趋势;确定需要考虑的具体问题;估计这些问题对公司的生存与发展的潜在问题;确定公司对各种问题的应付态度;决定对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采取的行动方针;实施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行动计划;不断监控行动结果;获取反馈信息,根据需要修正具体方案。 二、危机的处理 企业在公关危机的处理过程中,既要维护、恢复和完善企业的形象,也要适应公众的心理特征、个性背景,企业公关危机的处理除按照一 定程序进行外,还必须讲究有关的原则。 1、积极主动。无论危机事件的起因何在,企业都应以积极的态度主动进行处理,为妥善处理危机创造良好的氛围,而不应推卸责任,消 极等待,贻误处理危机的最佳时机。 2、情感联络。在危机事件发生后,公众往往有着强烈的抵触和怨恨心理,企业在处理过程中不仅要解决直接的利益问题,也要根据公众 的心理反应,采用多种方式与公众进行感情联络,化解积怨,消除隔阂,增进相互了解,尽早平息危机事件。 3、如实宣传。危机发生后,企业要如实地与公众沟通,并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公开事实真相。切忌弄虚作假,用一些虚假材料、行业 术语等为媒体和公众了解实情设置障碍。 4、创新精神。企业制定公关危机处理方案,要集思广益,因势利导,发扬创新精神,才有可能使企业转危为安,将坏事变好事,令危机 成契机。 5、注重长效。企业处理危机事件,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益之计,给企业日后的管理工作带来隐患,而应当着眼于未来,从 大局和整体的高度来处理危机事件。 危机发生后企业往往面临来自各方的压力:受害者的指责、媒介的围攻诘难、上级部门的追查及社会公众的关注等。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危 机的处理,其处理一般可采取以下策略。
两种可能为给您参考 1.赚差价 因为正规的房地产经纪公司都是透明操作的,前期谈价格或许会考虑到上下家直接接触利益冲突的原因不易谈成功,而分开操作,但价格达成一致后会约定双方到场签定买卖合同,双方见面后,您自然知道上家的真实价格,作为上家在市场价是26万的情况下,他也不会轻易让中介赚两万。 但如果您买这套房子由始至终没看到业主,那么,自然是有问题的,因为一套价值24万的房子,正负一两万成交都是正常的,不会因为银行评估的原因而将价格少体现两万,即使真的评估价评不到您与上家真实成交的26万,那么,受到影响的也是被批准的贷款少于申请的贷款,只要在交易当日以现金方式补足就可以,不必要做低房价。这个理由太牵强! 而且即使是差额部分开收据,也是由房主直接开给您的,而不是由中介开的,理由很明显,您买的是原房主的房子,而不是中介的,中介的作用是服务双方,促成交易,收入是来自于中介佣金,而不是房款差,中介是没有权利收取房款的。 2、避税 现在全国各地都有五年内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也有营业税及个税,如果房价在合同里体现低些的话,在房管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以通过的,以此达到上下家少付些税的目的。但是,这做低的部分也要在上下家的合同外进行补充约定,将其体现为装修款或搬迁补偿费,在交易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由上家开据相关收据,但这种很普遍的做法没有隐瞒的必要,既然中介公司没有说是这种原因,那么估计不是出于这种目的而体现为24万。以此推断,第一种可能性更大。 现在想要确认这件事并不复杂,客气的做法是您到中介,提出您的顾虑,要求由房主当面开据相关收据。对方如果君子坦荡荡,会把房主请来做这件事,如果他们紧张心虚,并不愿配合,那么,您可以要求把多付的钱归还,不同意就事后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现在全国都在整治不规范的经纪公司,这种说法不明确的交易方式是站不住脚的。 在您未选最佳答案前,我针对HU500108回复者的以评估价课税说法,提出异议,做为每天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我知道事实上交税是以合同价为基数,即使银行评估价低于或高于合同价,亦不影响交税,而影响交税的是政府的市场指导价。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价,则交易窗口会不予受理,但如果房价较高,您的各种税费会相应提高,窗口不会干涉,这些都与银行评估价无关系。
你如果是城市市民的话,是无权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的,既是做了公证也是无效的,因为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的村民间才能转让。
是的,要补交一定比率的出让金,置于标准就要去当地国土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啦
首先,合同是你男朋友的名字首付也付给了,就不能说是无效合同,如果你男朋友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假借他签名的叫无效合同。那个人也一定是带你朋友签的名字 但合同上没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在法律上讲,就是没有违约责任,你可以直接要求他退回你违约金。 你最好是拿这你的书面合同收款凭证,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让律师当面给你分析
首先需要知道的是你22号搬进去开始热水器露水你有没有通知房主,在维修热水器的时候有没有房主的参与或者房主进行维修。因为房屋故障致使你无法居住的如果房主知道的话你可以与房主协商提前解除合同关系。但必须在你与房主协商后才能提前解除合同关系,不然就是你单方面违约。再有一点你看一下你和房主签定的合同里面有没有提到相关条款..
1.交付后一般约定开发商180天内去交易所备案,备案后就可以办房产证了。以合同为准,不可以写两人名字了。 2.不属于,婚后还款部分可作为共有财产,婚前还是属他个人的。
1、合同的生效和房屋所有权转移是不同的。 2、合同如果是按照法律的规定订立的,就会具有法律的效力。 3、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实行的是登记制度。
购房合同中有哪些主要内容 所谓购房合同也就是房产买卖合同,是指经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房产所有权于他方,同时由他方支付价款的契约。契约中出卖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叫出卖人,即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的一方叫买受人,即乙方。房产买卖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房屋 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所讲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所售房屋必须是属于卖方所有,倘若是与他人共有房产,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才能转移产权、出售房屋。在售房条款里应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座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等等。另外,对于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都必须明确清楚。此条款可采用以下格式:“乙方购买甲方座落于___市___街___巷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二)价款 价款是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例如预购房屋按暂定价先付房款40%,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成一半时再付30%;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如是现房交易,可直接采用“乙方所购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元”的合同形式即可。对于广告售房也要进行逐一核算,切不可轻信广告价格。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主要是指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续,房屋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办法等等。例如,房价是现钞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在出卖人所在地支付,还是在买受人所在地支付,都应规定清楚明白,切忌模棱两可。此条款一般采取的格式是:“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如是汇款,其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乙方交给甲方现金__元,其余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四)产权登记 这是买卖双方在售房过程中的过渡桥梁,也是购房最重要、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不办理产权登记,房产转移在法律上也就没有效力,日后如发生产权纠纷,将对买受人产生不利,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产权登记时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以及有关费用等。此条款在购房合同中的格式参见《商品房购销合同》标准本文第19条。 (五)税费负担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应负担的税费。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采取的格式为:“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六)房屋基地使用权 我国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房屋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当事人无权通过房产买卖获得房屋基地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对其基地只有使用权。同时,房屋所有人还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此条款可在产权登记时进行附加说明即可。 (七)违约责任 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订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后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叫做违约或违反合同。在购房合同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表现有:逾期交割房屋;交割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出卖的房产,在产权上存在暇疵等等。买方违约的主要表现有:不按期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受领卖方交付的房屋等。买方或卖方因违约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强制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此条款采取的形式为:“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给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 (八)其他款项 主要还应包括合同主体,公证以及一些附加说明等。合同的主体就是指能够参加合同订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购房合同中应对合同主体加以说明,其格式为:“甲方是__、__、__共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乙方是___(某人或某单位),代表人是___。”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合同中以“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公证处公证”的形式加以说明。最后合同中还应说明:“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一份。甲方__、乙方__、代表(甲方)____(签名)__、代表(乙方)__、签名__、地址__、电话 ___”以及年月日等。 买房人和房地产商都有权写“补充协议” 房地产商在让买房人签合同时,往往会把《合同》或《契约》与“补充协议”一起交给买房人,并告诉买房人:他们用的是政府标准合同,不能修改,这时您千万不要被唬住。印有“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字样的《契约》是政府统一印制的,但补充协议却是房地产商自己印的,房地产商可以写补充协议,买房人也同样有权写! 要搞清公证和律师的作用 房地产商和买房人签合同时,经常会请公证处人员或律师在场,也有的是请律师或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对此,没有经验的买房人往往会产生错觉,误以为经过律师或公证的合同一定是公平的。在这里,买房人没有搞清公证的是什么?房地产买卖公证的是签约人的身份、签约人的行为和签约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注意公证上写的是“合同是否符合法律”,可并没有写“合同是否公平”。 同样,买房人也没有搞清签约时房地产商请来的律师作用是什么?他们的作用仅仅是“见证”而已,签约后发生纠纷,他们可没责任替您打官司,除非您另外花钱,专门请他为您打官司。千万不要认为律师是“公正”的,他们的执业标准不是“公正”,而是“不违法”。可能有的买房人会说:律师费可是我出的,但您想没想过:律师是谁找的?换句话说:生意是谁给的?明白这个道理,将来这个“见证”律师变为房地产商的法律代表或出庭代理人,您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对于“见证”律师,我个人的观点同样是:如果合同上盖了“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商品房登记专用章,“见证”不“见证”是一样的。 买的什么房要明确 买房人更要明确自己买的是成品房(不装修就能用的房),还是初装修的房(须再装修后才能使用的房)。《示范文本》对此问题并没有专门条款加以明确,只在第八条“交付期限”中的交付条件有间接反映,所以就不很明确,在发生纠纷时,对买房人显然不利。因此,建议买房人一定要坚持用专门条款将自己买的是什么样的房直接表述清楚。 面积差异处理宜选用《示范文本》第二种方法 第一次买房人可能不知道,买东西担心的是缺斤短两,买房却要注意交房时“建筑面积”增大,因为增大的面积绝不是房地产商好心送给您的,而是房地产商强买强卖的一种手段。有的房地产商为了吸引买家,在卖房时故意将“建筑面积”写小,来降低每套房的售价,交房时再以“误差”为借口,让买房人另付一笔“补差”款。大家要留意的是这个“误差”可能不是3%以内,而是百分之十几或更多,而且这种“误差”往往只出在“建筑面积”上,而“实用面积”却有可能反而减小,让作为上帝的您不仅要为筹集预算外的款项而犯愁,以后还要每年为并不实用的“建筑面积”负担沉重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或中央空调费。新版《示范文本》第五条第二种选择避免了房地产商耍滑头,我认为买房人宜做此项选择。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比较房子的大小,直观的是“实用面积”或“使用面积”,过去公房交房租也是按“使用面积”交的。 新的《示范文本》中没有“使用面积”、“实用面积”、“实用率”等老百姓常用的词,也许是专家们认为这些用词不严谨,而用了一个新词“套内建筑面积”。虽然“套内建筑面积”不和我们老百姓理解的“使用面积”或“实用面积”完全一致,但至少这些“建筑”是建在您买的房子里,而不受公共建筑面积(诸如大堂、电梯、楼道、会所所占面积)的影响。因此,我认为买房人选择“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较有保障,当然,如果您能将房地产商在“售楼书”或“广告”上写的“实用率”补充到合同里更好。否则,您选了“按建筑面积计价”或“按套计价”,而没有约定“实用率”,如果交楼时赶上“实用率”缩水,您只能是欲哭无泪。 赔偿利率要确定具体数字 《示范文本》有几处提到房地产商如果违约“按____利率”付给买房人利息。过去《契约》文本上是“按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我建议买房人不要这样选。因为贷款利率不是老百姓能查得清的,不同银行、不同货币、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科目,五花八门,最难的是没有一个银行接受老百姓查询,法院也不会帮您查。因此,您和房地产商签合同时最好规定一个明确的数字(如:年息8%)。 交付期限免责条款要特别小心 过去《契约》中,房地产商延期交楼惟一可以免责的是“不可抗力”,他们为了保护自己,拼命地把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条款往“补充协议”里塞,例如:“天气影响”、“异常困难”、“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市政配套”等等。这次《示范文本》“不可抗力”免责变成了“特殊原因”免责,“不可抗力”有“法”界定还争论不休,“特殊原因”则根本无“法”界定。 在这里,买房人保护自己办法是:尽可能不让房地产商在《示范文本》第八条“特殊情况”里加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一定要加,就一定要写详细。比如:天气影响以政府向社会正式公开发布为准,不然谁能保证天不下个雪、刮个风;“异常困难”、“重大技术问题”每个工程都会出现,这是房地产商应事先估计到的;“市政配套”如是配合工程完成的一个内容,当然也不能接受为“特殊情况”。 为了多一些对自己的保护,买房人最好能在签署合同时说服房地产商在《示范文本》第九条第2款里约定:“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房地产商逾期交房的,最多不得超过XX日,超过时,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买房人书面通知房地产商之日起生效。房地产商应将买房人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买房人。”没有这个约定,可以说《示范文本》第九条关于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如同虚设。能说服法官:房地产商逾期交房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已经是少之又少,要想说服法官:房地产商逾期交房不属于“特殊情况”,恐怕更是难上加难。您买房后能做的只有慢慢等,有关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赔偿的条款早已与您无关。 交房条件要写清 《示范文本》第八条里规定了交房条件,但1至4项条件都不具体,我建议买房人最好自己选择填写第5项,如果您买的是成品房,要写明房地产商交房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如果您买的是初装修房,要写明房地产商交房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初装修质量核定单》。 自己要能监察产权登记 《示范文本》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比以前的《契约》对买房人更有利,但也有新的问题:如何知道房地产商是否按时去办理了备案手续?如果房地产商按时去办备案手续,但产权登记机关认为材料不全,房地产商算不算违约?产权登记机关接受备案的时间是多长?从备案到发“产权证”的时间又是多长?要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买房人可考虑以下几个方法: 1. 最好的方法是在合同里规定买房人得到《产权证》的具体时间,但目前较难做到。 2. 规定房地产商交房时要出示自己的大《房产证》,也就是说房地产商已有了房产权,已经具备向买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条件。 3. 约定共同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直接了解房地产商是否按时做了这件事和具体了解从备案到领《房产证》所需的时间。 4. 明确在约定的时间里,房地产商提供的材料未能满足产权登记机关的要求,即属房地产商违约。 买房不像买日用品,您虽然住进房子,可房子并等于是您的,直到有了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属于您。您不信?您把房子租出去,租客不交房租,您告到法院,看您告不告得赢。需要特别告诉大家的是:房地产商说房地局办证慢,他只告诉了您一半,目前,办《房产证》是需要些时间,但可没人拦着去办手续,手续都没办,等着拿证不是白等!真正的秘密是:您把钱交给了房地产商,但房地产商却不一定向国家交了土地出让金,不交土地出让金,即使房子是房地产商盖的,但并不等于他就有房子的产权,房子还没有属于房地产商,他怎么过户给您。明白这个道理后,我劝您在签购房合同时千万不要忽视了《房产证》的重要性。 钥匙谁来给 新的《示范文本》取消了过去《契约》规定的买房人要接受房地产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这一内容,分清了本来就不属于一个合同,不属于相同签约人的责、权、利关系。建设部虽然要求新的楼盘不再由房地产商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由社会招标产生,但在落实上还有一个过程。因为,新楼盘的物业管理工作不可能回避,《示范文本》没有的东西,不等于房地产商不写进“补充协议”里,所以,您一定要留意在您该拿钥匙时,会不会杀出一个“程咬金”。 以上是本人对《示范文本》的一些拙见,“补充协议”每个房地产商各有不同的版本,本人无法评说,但房地产商的“补充协议”有一点肯定是共同的,那就是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作为买房人只能是见招拆招、有样学样,用自己写的“补充协议”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好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是买方市场,主动权在买房人手里,买房合同又有了选择余地,只要您谨记,买房子也要“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头脑发热、心血来潮,应该比早期买房人幸福得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之规定,显而易见,超过3%的那部分就是法定由商品房开发商白送你了.3%之内的你还是要出钱买的.
正规开发商会提供商品住宅楼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在这些文件中,对于包括防震抗震性在内的房屋安全性能都会有较具体的说明。而查验开发建设单位的相关验收手续,也是购房者对房屋的防震抗性能进行考察的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另外,你可以给你的房子买保险~
可能是因为中介公司的合作银行太少,所以没有办法帮你把贷款申请下来 如果想找其他银行做贷款可以找知名的贷款服务机构如伟嘉安捷,他们都有13家以上的合作银行,如果其中一家合作银行走不了贷款,可以尝试其他的合作银行。 直接让你的中介公司去找他们也成。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