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验大家一个问题高手请回答
1.有3个人去投宿, 一晚30元. 三个人每人掏了10元凑够30元交给了老板. 后来老板说今天优惠只要25元就够了, 拿出5元命令服务生退还给他们, 服务生偷偷藏起了2元, 然后, 把剩下的3元钱分给了那三个人, 每人分到1元. 这样, 一开始每人掏了10元, 现在又退回1元, 也就是10-1=9, 每人只花了9元钱, 3个人每人9元, 3 X 9 = 27元 + 服务生藏起的2元=29元, 还有一元钱去了哪里??? 此题在新西兰面试的时候曾引起巨大反响. 有谁知道答案呢?全部
首先这个等式是不成立的,因为那个等式是把他们分成了三个孤立的个体:老板,服务生,客人。其实这是错误的。第一种分法:服务生与老板一个整体,客人另个整体,服务生偷拿的钱加上老板的实际收入等于客人实际支付的钱,即:2 25=3*9。第二种是把客人与服务生当作一个整体:老板实际收入等于客人的钱减去服务生偷拿的钱,即25=3*9-2。其实还有第三种就是老板与客人当作一个整体…………其实这题的本质是需要把其中两个当作一个整体来计算…………这么说吧首先,每人所花费的9元钱已经包括了服务生偷拿的2元(即优惠价25元 服务生偷拿的2元=27元=3*9元)因此,在计算这30元的组成时不能算上服务生偷拿的那2元钱,而应该加上退还给每人的1元钱。即:3*9 3*1=30元正好这么说大家懂了吗?主要是不要被服务生的那两块弄晕了全部
我有权利保持沉默全部
实际上这个等式不成立: 27元 + 服务生藏起的2元=29元 正确的是:27(3个人交的房费)-2(服务生藏的钱)=25(老板收到的房费)全部
应该是每个人应该交25元,但却交了27元,是多交了2元,这多交的2元就是服务生拿了. 所以公式不应该是:27元 + 服务生藏起的2元=29元 因为服务生藏起的2元已包含在27元其中. 真正的公式是:服务生藏起的2元+应交的25元=实交的27元.全部
那叫收支混淆,只要分清收支两条线,分别核算,等式才成立,也就还会被误导。 等式:25元+2元=3×9元 即:收入方(老板和服务生):老板收入25元+服务生收入2元=27元 支出方(三位客人):10元×3-3×1元=27元全部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