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进行监管?
呵呵,双向原因,第一业主方资金有困难的时候找个监管理由就可以拖迟付款,第二个原因表面说担心施工单位领到进度款后用在他处,我想,那只是不成理的理由,因为作为一个企业,哪会把属于自己的资金去作不是该做的事情呢。这样的做法像付款方是大人,施工单位是小孩。施工单位作为乙方,很被动很可怜的。
答:由于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不能真正实现“银货两讫”,即买卖双方在达成房屋交易之后,不能做到“产权证与房款”的即时交割,而往往是买方在付完房款(首付款或全款)后的1...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