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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思想中的“法”究竟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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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思想中的“法”究竟有哪些内容?

“法”有没有系统的法术、方法论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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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5-25 06:49:48
      1、法家的社会背景
    法家学派的产生与三晋文化分不开。三晋文化是指韩、赵、魏一带的文化,三晋处于四战之地,地理条件不如邻近的大国,缺少天然屏障和回旋的余地。为了在激烈的斗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这些国家对内注意改革,练兵,储粮,对外则随时权衡国际交往的利弊,利用矛盾,争取外援。
      法家吴起、商鞅、韩非等,纵横家苏秦、张仪等,虽然其中有些人后来在三晋以外受到重用,但他们最初都萌发于这一地区,这也是形势逼出来的。另外,荀况的思想兼有儒法两家的特点,这与他曾受过三晋学风影响有关。秦国是后起的诸侯国,其他虽然为姬周故乡,但在平王东迁以后,文化中心就随之东移,秦陇反呈空虚之势,所以秦文化长期落后,缺乏自己的传统,没有实行严格的宗法制,秦孝公以后,主要受三晋文化的影响,因而商鞅、韩非等人的法家思想在秦得以重视。
       周后期的几百年,社会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孔子时代已经有一些贵族丧失了土地和爵位,又有些平民,凭着才能和运气,胜利地成为社会上、政治上的显要人物,社会各阶级原有的固定秩序被打破了,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侵略和征服,大国的领土越来越大,为了进行战争,准备战争,这些国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也就是权力高度集中的政府,其结果就是政府的机构和功能比以前越来越复杂的多了。
       新情况带来了新问题,当时各国诸侯面临的都是这样的情况。自孔子以来,诸子百家共同努力解决的就是这些问题。但是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多是不现实的、难以实行的,因为当时各国诸侯需要的不是对百姓行仁政的理想政治,而是如何应付他们的政权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方法。
       当时有些人对现实的实际政治有深刻的理解。诸侯常找这些人出主意,把他们当作顾问,有时候竟成为首相,这些人就是所谓的“法术之士”。之所以称他们为法术之士,是因为他们提出了治理大国的法术,这些法术主张把权力高度集中于国君一人之手,他们鼓吹说,这些法术即便是不十分聪明的人也会用,因而国君根本不需要是圣人或超人,只要忠实地执行他们的法术,哪怕是只有中人之贤也能治国,并且治理的很好。
      还有些法术之士更进一步将他们的法术理论化,作出理论的表达,于是构成了法家的思想。由此可见,把法家思想与法律和审判联系起来是不全面的,用现代的话说,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谁如果想组织人民,充当领袖,谁就会发现法家的理论与实践仍然很有教益,很有用处,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家的思想容易走向极权主义。
       2、法家及韩非 韩非生于公元前280年,卒于公元前233年,是韩国公子,与李斯同为荀况的学生。韩非生在战国末期,当时韩国在战争中屡遭失败,丧师失地,在强大敌国西秦的武力威胁下,面临着忘国的严重危机,为了救亡图存,韩非曾多次上书韩王,主张变法,他的建议未被采纳,于是退而著书立说,他的著作收辑在《韩非子》(区别唐代的韩愈),《汉书·艺文志》说共有五士五篇,包括《孤愤》、《说难》、《五蠹》、《内外储》、《说林》等,书中阐述了韩非的天道观、历史观、人性论,用以建立中央集权的法、术、势论点,还有他的政治主张。
      对其内容的可靠性,历来学者争议较多,其实,《韩非子》一书大部分是韩非所作,仅有少数篇章存疑,如《初见秦》、《有度》、《饰邪》等,大都是韩非死后的历史,不足为凭。韩非代表了法家的顶峰。 韩非的政治主张未被本国统治者所接受,却得到了秦王政的赏识,富有讽刺意味的是,秦国比别的任何一个国家都更彻底地实行了韩非的学说,可他又恰恰死在秦国的监狱中,他的命运,和法家的商鞅、吴起两个先驱人物一样,法术被采用,自身却惨死。
      而且他死于其老同学李斯的政治陷害,因为李斯嫉妒韩非,害怕韩非受秦王赏识危及自己的前程,所以他把韩非抓到监狱并让人用毒酒害死了他。。 韩非是法家最后的也是最大的理论家,在他以前,法家有三派,各有自己的思想路线。一派以慎到为首。慎到与孟子同时,他以“势”即权势为政治和治术的最重要因素。
      一派以申不害为首。申不害强调“术”(办事、用人的方法艺术,也即政治手段)是最重要的因素。另一派以商鞅为首。他最重视法(法令、法制)。 韩非子总结了前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以法为中心的“法、势、术”三者合一的封建君主统治术。在韩非之前,法家有几个派别,主要是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
      至韩非集法(政令)、术(策略)、势(权势)之大成,建构成完备的法家理论。韩非子还发挥了法家进步的历史观,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反对“法先王”。 3、法家的治国论 韩非是我国先秦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法治思想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封建中央集权专制提供了政治理论的根据。
      秦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虽然不再公开打法家的旗号,然而,法家思想的精髓却被历代统治者延传下来,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封建地主阶级便采取了儒表法里、或阳儒阴法的治国策略,这是为什么呢,我们来看一下法家的治国思想。 韩非的法治思想是在战国末年封建中央集权专制即将形成的形势下提出来的,它的理论核心是通过加强君主专制,强化中央集权,具体来说,韩非为封建帝王提供的统治术的政治形式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 “事在四方”,是指立法大权归统一的中央政府掌握,这表明诸侯分权的政治局面即将结束,郡县制将要完全取代分封制。 “圣人执要”,是指中央政府的权力最后决定权在皇帝手中,即实行君主专制独裁。这种加强君权的主张,适合当时即将出现的封建大统一的要求,它自然会受到秦始皇和后来封建帝王的欢迎。
       韩非继承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集法家之大成,构成了一个“以法为本”的法、术、势相结合的完整的政治思想体系,为封建专制主义奠定了思想基础。 (1) 论法 法就是法令,成文法,是“编著于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公布于百姓者也。
      ”一国的君臣上下,都以之为判断是非、指导行为的标准。 韩非认为要实现法治必须有几个原则: 第一,不仅是公布的成文法,使人人遵守,而且法要统一,在地域上统一,在时间上统一,不能前后彼此矛盾,否则就有人钻空子,利用法的不一致性,作弊利私。
       第二,“法不阿贵”,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用人唯亲,赏罚要得当、公正,以体现法治的公平性。 第三、 法要严峻。他所谓法治,实际上也就是刑治。他主张厚赏重罚。重刑的目的,在于扩大影响,使民有所畏惧。 。

    再***

    2018-05-25 06: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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