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请介绍一下★吉林—“吉年集大利 牡丹送好礼”2005年牡丹卡有奖促销活动

首页

请介绍一下★吉林—“吉年集大利 牡丹送好礼”2005年牡丹卡有奖促销活动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5-10-23 12:03:04
      为答谢春城持卡人对牡丹卡的厚爱,进一步促进牡丹卡的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特开展对持卡人持卡消费有奖促销活动。 
      一、活动内容
      
      “春之韵——牡丹花开动春城”
      活动时间: 2005年3月25日——2005年5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 2005年3月25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5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100元积1分。      “夏之风——映日牡丹别样红”   活动时间: 2005年6月1日——2005年8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6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8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夏之风”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秋之歌——魅力牡丹送真情”   活动时间: 2005年9月1日——2005年11月30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9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11月30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秋之歌”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二、奖励办法   礼品一:女性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自然美全年美容卡一张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欧泊莱化妆品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高级女士箱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高级美容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真丝睡衣一件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防晒伞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高级丝巾一条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美容工具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美容毛巾一条   礼品二:健康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力圣美健身中心健身卡一张(一年期)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海南五日游一人次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耐克运动鞋一双(款式固定,号码自选)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健康体检一次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高档运动衣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休闲椅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网球拍一付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旅游护照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旅游水杯一个   礼品三:数码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数码相机一台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 MP3 机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 CD 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数码电饭煲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数码录音笔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快译通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高级礼品笔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精美鼠标垫一个   礼品四:特别奉献   持卡人若不参加以上各期活动,可按全年累计积分参加积分兑换年费活动和积分兑换里程活动。
       积分兑换牡丹卡年费: 卡种 卡类 兑换一年年费分值 兑换两年年费分值 牡丹信用卡 个人金卡 12000 24000 个人普通卡 6000 12000 牡丹贷记卡 金卡主卡 20000 40000 普通卡主卡 8000 16000 牡丹卡持卡人成功推荐他人办理牡丹卡奖励积分 500 分 牡丹卡到期换卡奖励积分 300 分   三、领奖方式:   1。
       持卡人可用积分换取三种奖品的任何一种,但不能兼得。   2。 持卡人的积分换奖品只能是每单项活动的积分换取。如“春之韵”的积分可换取任何一种奖品,“春之韵”结束后所积分不能带到“夏之风”活动中。   3。 持卡人积分不进行兑奖,可以参加积分换年费活动。
      参加积分换年费的积分可以全年累计。   4。 凡“五一、十一”期间(1日——7日)消费积分双倍计算,即1分为2分。   5。 牡丹卡持卡人在每期活动结束二个月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牡丹卡、持消费凭证(签购单)领取奖品,以最高奖励为准。“春之韵”兑奖时间为 2005年8月1日——8月15日;“夏之风”兑奖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秋之歌”兑奖时间为2006年2月1日——2月15日。
         友情提示;   1。 发卡机构对于商品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礼品以实物为准,换取礼品时,需当场验收,所有换领礼品恕不退换。   2。 至领奖截止日期尚未领取的奖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3。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咨询电话: 8720250 。

    1***

    2005-10-23 12:03:04

其他答案

    2005-10-23 22:06:54
  •   为答谢春城持卡人对牡丹卡的厚爱,进一步促进牡丹卡的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特开展对持卡人持卡消费有奖促销活动。 
      一、活动内容
      
      “春之韵——牡丹花开动春城”
      活动时间: 2005年3月25日——2005年5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 2005年3月25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5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100元积1分。      “夏之风——映日牡丹别样红”   活动时间: 2005年6月1日——2005年8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6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8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夏之风”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秋之歌——魅力牡丹送真情”   活动时间: 2005年9月1日——2005年11月30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9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11月30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秋之歌”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二、奖励办法   礼品一:女性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自然美全年美容卡一张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欧泊莱化妆品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高级女士箱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高级美容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真丝睡衣一件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防晒伞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高级丝巾一条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美容工具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美容毛巾一条   礼品二:健康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力圣美健身中心健身卡一张(一年期)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海南五日游一人次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耐克运动鞋一双(款式固定,号码自选)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健康体检一次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高档运动衣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休闲椅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网球拍一付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旅游护照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旅游水杯一个   礼品三:数码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数码相机一台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 MP3 机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 CD 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数码电饭煲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数码录音笔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快译通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高级礼品笔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精美鼠标垫一个   礼品四:特别奉献   持卡人若不参加以上各期活动,可按全年累计积分参加积分兑换年费活动和积分兑换里程活动。
       积分兑换牡丹卡年费: 卡种 卡类 兑换一年年费分值 兑换两年年费分值 牡丹信用卡 个人金卡 12000 24000 个人普通卡 6000 12000 牡丹贷记卡 金卡主卡 20000 40000 普通卡主卡 8000 16000 牡丹卡持卡人成功推荐他人办理牡丹卡奖励积分 500 分 牡丹卡到期换卡奖励积分 300 分   三、领奖方式:   1。
       持卡人可用积分换取三种奖品的任何一种,但不能兼得。   2。 持卡人的积分换奖品只能是每单项活动的积分换取。如“春之韵”的积分可换取任何一种奖品,“春之韵”结束后所积分不能带到“夏之风”活动中。   3。 持卡人积分不进行兑奖,可以参加积分换年费活动。
      参加积分换年费的积分可以全年累计。   4。 凡“五一、十一”期间(1日——7日)消费积分双倍计算,即1分为2分。   5。 牡丹卡持卡人在每期活动结束二个月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牡丹卡、持消费凭证(签购单)领取奖品,以最高奖励为准。“春之韵”兑奖时间为 2005年8月1日——8月15日;“夏之风”兑奖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秋之歌”兑奖时间为2006年2月1日——2月15日。
         友情提示;   1。 发卡机构对于商品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礼品以实物为准,换取礼品时,需当场验收,所有换领礼品恕不退换。   2。 至领奖截止日期尚未领取的奖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3。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咨询电话: 8720250 。

    1***

    2005-10-23 22:06:54

  • 2005-10-23 21:54:25
  • “春之韵——牡丹花开动春城”
      活动时间: 2005年3月25日——2005年5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 2005年3月25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5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积分换礼品活动。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100元积1分。 
    

    w***

    2005-10-23 21:54:25

  • 2005-10-23 12:33:13
  •   为答谢春城持卡人对牡丹卡的厚爱,进一步促进牡丹卡的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特开展对持卡人持卡消费有奖促销活动。 
      一、活动内容
      
      “春之韵——牡丹花开动春城”
      活动时间: 2005年3月25日——2005年5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 2005年3月25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5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100元积1分。      “夏之风——映日牡丹别样红”   活动时间: 2005年6月1日——2005年8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6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8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夏之风”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秋之歌——魅力牡丹送真情”   活动时间: 2005年9月1日——2005年11月30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9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11月30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秋之歌”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二、奖励办法   礼品一:女性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自然美全年美容卡一张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欧泊莱化妆品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高级女士箱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高级美容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真丝睡衣一件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防晒伞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高级丝巾一条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美容工具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美容毛巾一条   礼品二:健康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力圣美健身中心健身卡一张(一年期)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海南五日游一人次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耐克运动鞋一双(款式固定,号码自选)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健康体检一次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高档运动衣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休闲椅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网球拍一付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旅游护照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旅游水杯一个   礼品三:数码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数码相机一台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 MP3 机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 CD 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数码电饭煲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数码录音笔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快译通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高级礼品笔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精美鼠标垫一个   礼品四:特别奉献   持卡人若不参加以上各期活动,可按全年累计积分参加积分兑换年费活动和积分兑换里程活动。
       积分兑换牡丹卡年费: 卡种 卡类 兑换一年年费分值 兑换两年年费分值 牡丹信用卡 个人金卡 12000 24000 个人普通卡 6000 12000 牡丹贷记卡 金卡主卡 20000 40000 普通卡主卡 8000 16000 牡丹卡持卡人成功推荐他人办理牡丹卡奖励积分 500 分 牡丹卡到期换卡奖励积分 300 分   三、领奖方式:   1。
       持卡人可用积分换取三种奖品的任何一种,但不能兼得。   2。 持卡人的积分换奖品只能是每单项活动的积分换取。如“春之韵”的积分可换取任何一种奖品,“春之韵”结束后所积分不能带到“夏之风”活动中。   3。 持卡人积分不进行兑奖,可以参加积分换年费活动。
      参加积分换年费的积分可以全年累计。   4。 凡“五一、十一”期间(1日——7日)消费积分双倍计算,即1分为2分。   5。 牡丹卡持卡人在每期活动结束二个月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牡丹卡、持消费凭证(签购单)领取奖品,以最高奖励为准。“春之韵”兑奖时间为 2005年8月1日——8月15日;“夏之风”兑奖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秋之歌”兑奖时间为2006年2月1日——2月15日。
         友情提示;   1。 发卡机构对于商品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礼品以实物为准,换取礼品时,需当场验收,所有换领礼品恕不退换。   2。 至领奖截止日期尚未领取的奖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3。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咨询电话: 8720250 。

    撒***

    2005-10-23 12:33:13

  • 2005-10-23 11:02:43
  •   为答谢春城持卡人对牡丹卡的厚爱,进一步促进牡丹卡的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特开展对持卡人持卡消费有奖促销活动。 
      一、活动内容
      
      “春之韵——牡丹花开动春城”
      活动时间: 2005年3月25日——2005年5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 2005年3月25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5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100元积1分。      “夏之风——映日牡丹别样红”   活动时间: 2005年6月1日——2005年8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6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8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夏之风”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秋之歌——魅力牡丹送真情”   活动时间: 2005年9月1日——2005年11月30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9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11月30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秋之歌”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二、奖励办法   礼品一:女性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自然美全年美容卡一张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欧泊莱化妆品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高级女士箱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高级美容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真丝睡衣一件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防晒伞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高级丝巾一条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美容工具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美容毛巾一条   礼品二:健康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力圣美健身中心健身卡一张(一年期)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海南五日游一人次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耐克运动鞋一双(款式固定,号码自选)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健康体检一次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高档运动衣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休闲椅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网球拍一付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旅游护照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旅游水杯一个   礼品三:数码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数码相机一台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 MP3 机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 CD 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数码电饭煲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数码录音笔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快译通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高级礼品笔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精美鼠标垫一个   礼品四:特别奉献   持卡人若不参加以上各期活动,可按全年累计积分参加积分兑换年费活动和积分兑换里程活动。
       积分兑换牡丹卡年费: 卡种 卡类 兑换一年年费分值 兑换两年年费分值 牡丹信用卡 个人金卡 12000 24000 个人普通卡 6000 12000 牡丹贷记卡 金卡主卡 20000 40000 普通卡主卡 8000 16000 牡丹卡持卡人成功推荐他人办理牡丹卡奖励积分 500 分 牡丹卡到期换卡奖励积分 300 分   三、领奖方式:   1。
       持卡人可用积分换取三种奖品的任何一种,但不能兼得。   2。 持卡人的积分换奖品只能是每单项活动的积分换取。如“春之韵”的积分可换取任何一种奖品,“春之韵”结束后所积分不能带到“夏之风”活动中。   3。 持卡人积分不进行兑奖,可以参加积分换年费活动。
      参加积分换年费的积分可以全年累计。   4。 凡“五一、十一”期间(1日——7日)消费积分双倍计算,即1分为2分。   5。 牡丹卡持卡人在每期活动结束二个月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牡丹卡、持消费凭证(签购单)领取奖品,以最高奖励为准。“春之韵”兑奖时间为 2005年8月1日——8月15日;“夏之风”兑奖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秋之歌”兑奖时间为2006年2月1日——2月15日。
         友情提示;   1。 发卡机构对于商品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礼品以实物为准,换取礼品时,需当场验收,所有换领礼品恕不退换。   2。 至领奖截止日期尚未领取的奖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3。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咨询电话: 8720250 。

    红***

    2005-10-23 11:02:43

  • 2005-10-23 11:00:45
  •   为答谢春城持卡人对牡丹卡的厚爱,进一步促进牡丹卡的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特开展对持卡人持卡消费有奖促销活动。 
      一、活动内容
      
      “春之韵——牡丹花开动春城”
      活动时间: 2005年3月25日——2005年5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 2005年3月25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5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100元积1分。      “夏之风——映日牡丹别样红”   活动时间: 2005年6月1日——2005年8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6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8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夏之风”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秋之歌——魅力牡丹送真情”   活动时间: 2005年9月1日——2005年11月30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9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11月30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秋之歌”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二、奖励办法   礼品一:女性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自然美全年美容卡一张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欧泊莱化妆品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高级女士箱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高级美容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真丝睡衣一件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防晒伞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高级丝巾一条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美容工具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美容毛巾一条   礼品二:健康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力圣美健身中心健身卡一张(一年期)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海南五日游一人次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耐克运动鞋一双(款式固定,号码自选)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健康体检一次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高档运动衣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休闲椅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网球拍一付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旅游护照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旅游水杯一个   礼品三:数码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数码相机一台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 MP3 机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 CD 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数码电饭煲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数码录音笔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快译通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高级礼品笔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精美鼠标垫一个   礼品四:特别奉献   持卡人若不参加以上各期活动,可按全年累计积分参加积分兑换年费活动和积分兑换里程活动。
       积分兑换牡丹卡年费: 卡种 卡类 兑换一年年费分值 兑换两年年费分值 牡丹信用卡 个人金卡 12000 24000 个人普通卡 6000 12000 牡丹贷记卡 金卡主卡 20000 40000 普通卡主卡 8000 16000 牡丹卡持卡人成功推荐他人办理牡丹卡奖励积分 500 分 牡丹卡到期换卡奖励积分 300 分   三、领奖方式:   1。
       持卡人可用积分换取三种奖品的任何一种,但不能兼得。   2。 持卡人的积分换奖品只能是每单项活动的积分换取。如“春之韵”的积分可换取任何一种奖品,“春之韵”结束后所积分不能带到“夏之风”活动中。   3。 持卡人积分不进行兑奖,可以参加积分换年费活动。
      参加积分换年费的积分可以全年累计。   4。 凡“五一、十一”期间(1日——7日)消费积分双倍计算,即1分为2分。   5。 牡丹卡持卡人在每期活动结束二个月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牡丹卡、持消费凭证(签购单)领取奖品,以最高奖励为准。“春之韵”兑奖时间为 2005年8月1日——8月15日;“夏之风”兑奖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秋之歌”兑奖时间为2006年2月1日——2月15日。
         友情提示;   1。 发卡机构对于商品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礼品以实物为准,换取礼品时,需当场验收,所有换领礼品恕不退换。   2。 至领奖截止日期尚未领取的奖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3。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咨询电话: 8720250 。

    1***

    2005-10-23 11:00:45

  • 2005-10-23 07:02:05
  •   为答谢春城持卡人对牡丹卡的厚爱,进一步促进牡丹卡的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特开展对持卡人持卡消费有奖促销活动。 
      一、活动内容
      
      “春之韵——牡丹花开动春城”
      活动时间: 2005年3月25日——2005年5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 2005年3月25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5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100元积1分。      “夏之风——映日牡丹别样红”   活动时间: 2005年6月1日——2005年8月31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6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8月31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夏之风”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秋之歌——魅力牡丹送真情”   活动时间: 2005年9月1日——2005年11月30日   积分兑换方法:积分兑换标准自2005年9月1日开始计算,至2005年11月30日结束,在此之前的所有积分不能参加“秋之歌”的积分换礼品活动。
      凡在活动期间持卡人在长春市酒店、宾馆、商场、娱乐场所类商户刷卡消费,每消费1元积1分;在汽车、房地产、铁路运输、批发类商户消费,每消费 100元积1分。   二、奖励办法   礼品一:女性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自然美全年美容卡一张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欧泊莱化妆品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高级女士箱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高级美容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真丝睡衣一件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防晒伞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高级丝巾一条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美容工具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美容毛巾一条   礼品二:健康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力圣美健身中心健身卡一张(一年期)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海南五日游一人次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耐克运动鞋一双(款式固定,号码自选)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健康体检一次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高档运动衣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休闲椅一把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网球拍一付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旅游护照包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旅游水杯一个   礼品三:数码系列   消费积分累计 88888 分,兑换数码相机一台   消费积分累计 55555 分,兑换 MP3 机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40000 分,兑换 CD 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0 分,兑换数码电饭煲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20000 分,兑换数码录音笔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10000 分,兑换快译通一个   消费积分累计 5000 分,兑换随身听一部   消费积分累计 3000 分,兑换高级礼品笔一套   消费积分累计 1000 分,兑换精美鼠标垫一个   礼品四:特别奉献   持卡人若不参加以上各期活动,可按全年累计积分参加积分兑换年费活动和积分兑换里程活动。
       积分兑换牡丹卡年费: 卡种 卡类 兑换一年年费分值 兑换两年年费分值 牡丹信用卡 个人金卡 12000 24000 个人普通卡 6000 12000 牡丹贷记卡 金卡主卡 20000 40000 普通卡主卡 8000 16000 牡丹卡持卡人成功推荐他人办理牡丹卡奖励积分 500 分 牡丹卡到期换卡奖励积分 300 分   三、领奖方式:   1。
       持卡人可用积分换取三种奖品的任何一种,但不能兼得。   2。 持卡人的积分换奖品只能是每单项活动的积分换取。如“春之韵”的积分可换取任何一种奖品,“春之韵”结束后所积分不能带到“夏之风”活动中。   3。 持卡人积分不进行兑奖,可以参加积分换年费活动。
      参加积分换年费的积分可以全年累计。   4。 凡“五一、十一”期间(1日——7日)消费积分双倍计算,即1分为2分。   5。 牡丹卡持卡人在每期活动结束二个月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牡丹卡、持消费凭证(签购单)领取奖品,以最高奖励为准。“春之韵”兑奖时间为 2005年8月1日——8月15日;“夏之风”兑奖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秋之歌”兑奖时间为2006年2月1日——2月15日。
         友情提示;   1。 发卡机构对于商品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礼品以实物为准,换取礼品时,需当场验收,所有换领礼品恕不退换。   2。 至领奖截止日期尚未领取的奖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3。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金程支行   咨询电话: 8720250 。

    小***

    2005-10-23 07:02:05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