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就我而言,我建议你不要退,因为在你和开发商签合同的时候,你们是否签订了退房违约金的比例呢?如果没有签,怕他会乱开,那你会吃亏的,你不仅仅要损失利息还要支付违约金;并且房价在一年一年的涨,如果你是暂时需要套现,我建议你用房产证去办理银行贷款,也许要划的来一些哦。 仅供参考。
如果就我而言,我建议你不要退,因为在你和开发商签合同的时候,你们是否签订了退房违约金的比例呢?如果没有签,怕他会乱开,那你会吃亏的,你不仅仅要损失利息还要支付违约金;并且房价在一年一年的涨,如果你是暂时需要套现,我建议你用房产证去办理银行贷款,也许要划的来一些哦。 仅供参考。收起
找一个下家,给开发商一定的更名费把房子卖掉。 一般销售经理收钱就可以协助更名。 想办的话最好尽快,开发商一旦把资料递交土地局那就只能卖掉过户了,同时由于尾房没有卖完、你又交纳了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所以那时卖一般会赔点,抓紧。 退房?至少2%违约金,再这里那里扣除点,更亏
找一个下家,给开发商一定的更名费把房子卖掉。 一般销售经理收钱就可以协助更名。 想办的话最好尽快,开发商一旦把资料递交土地局那就只能卖掉过户了,同时由于尾房没有卖完、你又交纳了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所以那时卖一般会赔点,抓紧。 退房?至少2%违约金,再这里那里扣除点,更亏收起
我不知道你是在那里买的房子,如果当初你再买房子的时候和开发商在购买合同上著名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房那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的话你都把钱给人家了他们是不可能给你退了,你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给卖了。如果你的地理位置好的话朝向楼层都不错话你没准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呢!
我不知道你是在那里买的房子,如果当初你再买房子的时候和开发商在购买合同上著名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房那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的话你都把钱给人家了他们是不可能给你退了,你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给卖了。如果你的地理位置好的话朝向楼层都不错话你没准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呢!收起
开发公司一般是不会希望有退房的,如果你买的是期房比较便宜,恐怕开发商才会给你退,不过退房肯定会收取你的违约金的。违约金的金额是由你们签定的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的,回家仔细看一看吧,如果不行,就转让吧,免费还要被扣钱。
开发公司一般是不会希望有退房的,如果你买的是期房比较便宜,恐怕开发商才会给你退,不过退房肯定会收取你的违约金的。违约金的金额是由你们签定的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的,回家仔细看一看吧,如果不行,就转让吧,免费还要被扣钱。收起
如果退,即使可行肯定费事又费钱,换个思维方式转手卖了它,你会赚多少?
如果退,即使可行肯定费事又费钱,换个思维方式转手卖了它,你会赚多少?收起
1、这个开发商若承诺可以无条件退房的话,你就可以退,最多有点利息损失,否则你最好不要退; 2、由于房子具有增值保值的特性,你最好转让,可能可以赚点,一般不会赔本; 3、要是找中介公司给你卖的话,可能要花手续费,你要问清楚,不要上当。
1、这个开发商若承诺可以无条件退房的话,你就可以退,最多有点利息损失,否则你最好不要退; 2、由于房子具有增值保值的特性,你最好转让,可能可以赚点,一般不会赔本; 3、要是找中介公司给你卖的话,可能要花手续费,你要问清楚,不要上当。收起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最好不要退,房产商最好你们买进了都不要,退给他,然后他又可能拿出霸王条款要你们付这项那项的违约金,既可以收钱,又可以拿进房子,在高价卖出,这是他们最拿手的。在说现在的房产商不怕卖不掉房呀!!钱已在人家口袋里,就是人家狠了,要怎么都得矮人一节,如果真不想要,我赞同楼上的朋友说的,在到中介去卖出吧,说不定还可以攒点钱呢,现在有房不怕没人要,供不应求呀。如果是贷款的,也可以卖的,考虑一...全部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最好不要退,房产商最好你们买进了都不要,退给他,然后他又可能拿出霸王条款要你们付这项那项的违约金,既可以收钱,又可以拿进房子,在高价卖出,这是他们最拿手的。在说现在的房产商不怕卖不掉房呀!!钱已在人家口袋里,就是人家狠了,要怎么都得矮人一节,如果真不想要,我赞同楼上的朋友说的,在到中介去卖出吧,说不定还可以攒点钱呢,现在有房不怕没人要,供不应求呀。如果是贷款的,也可以卖的,考虑一下吧!(仅供参考)收起
退不可能,但是可以卖,也许还能赚点。
退不可能,但是可以卖,也许还能赚点。收起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