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耕地主要体现在数量稳定和质量提升两方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18.65亿亩耕地红线。同时也要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提升耕地质量。
从目前看,各地对数量保护要求是明确的、具体的,但对质量保护的重视不够、要求不明。比如,个别地方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时,还存在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耕地质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也在不断变化,只有及时掌握耕地土壤的理化性状和质量变化趋势,才能更好保护耕地质量。
鉴于耕地质量是隐形的、渐进性的,急需制定科学合理、通用可行的评价标准。2015年,在国家标准委的支持下,农业部组织开展标准制定工作。《耕地质量等级》填补了当前国家层面耕地质量评价缺少统一标准的空白,为耕地质量等级考核提供方法和依据,也有利于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切实把好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