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关于两栋房屋之间间距的问题】
我是湖北人,我家住一楼,现在开发商要在楼房的前面新盖一栋高楼,如果以目前的方案,高楼盖起来肯定会挡住阳光。 但是现在不知道两栋楼之间的间距国家规定是多少,所以现在没有办法和开发商交涉。 所以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政策法规是关于两栋楼间距的,又是怎么说的? 还有就是现在有什么方法能阻止开发商盖楼?如果开发商强行要盖楼,能要求什么赔偿? 谢谢!
两栋楼之间间距的规定是每个城市规划部门视当地环境(日照间距系数等)而定的,你想了解去当地规划部门咨询. 但我估计没办法改变什么了,因每个开发商盖楼时都是把建设图报给规划局审批过的了,审批合格后发建筑规划许可证,开发商拿许可证后才去动工,你可以去工地现场查看,一般都有明示的.
两栋楼之间间距的规定是每个城市规划部门视当地环境(日照间距系数等)而定的,你想了解去当地规划部门咨询. 但我估计没办法改变什么了,因每个开发商盖楼时都是把建设图报给规划局审批过的了,审批合格后发建筑规划许可证,开发商拿许可证后才去动工,你可以去工地现场查看,一般都有明示的. 收起
大城市现在是底层冬至日2小时,将来可能是大寒日1小时!!
大城市现在是底层冬至日2小时,将来可能是大寒日1小时!! 收起
多层的间距一般是1:1,小高层一般是1:0.7,你要到规划部门去查,有三种可能性: 1,开发商违规建房; 2,规划部门违规审批; 3,一切合法.
多层的间距一般是1:1,小高层一般是1:0.7,你要到规划部门去查,有三种可能性: 1,开发商违规建房; 2,规划部门违规审批; 3,一切合法.收起
从采光/通风/施工安全来讲高层楼房楼间距不小得于30米
从采光/通风/施工安全来讲高层楼房楼间距不小得于30米收起
两栋楼之间的合理距离叫"日照间距",与当地纬度有关,具体数是多少,要去问当地规划局.它是用房屋高度的一个倍数来表示. 合理的原则是,在冬至日的中午,应该能有一小时的日照时间. 可到规划局问问,如果经核查,确能达到上面说的要求,就不成问题,你也没有理由去抗议了.
两栋楼之间的合理距离叫"日照间距",与当地纬度有关,具体数是多少,要去问当地规划局.它是用房屋高度的一个倍数来表示. 合理的原则是,在冬至日的中午,应该能有一小时的日照时间. 可到规划局问问,如果经核查,确能达到上面说的要求,就不成问题,你也没有理由去抗议了.收起
是要押金,一般都是押一付三的,这个你倒不用担心,押金到期如你没其它欠费是要如实退回你的,但有的话会从你押金里扣除的.其它注意的就是一定要找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要不然会有很多麻烦事,所以这点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购买二手房的人应只缴契税、产权登记费和办证费,至于房屋与2006年对比差价问题不存在补税费。因为现在不是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即使要交税费也应由卖房人负担。
其实现在先找个床位住下,等找到工作了再找房子会更好些。避免跑冤枉路,浪费上班族视之为“金钱”的时间。能直接找到房东租房当然更好。需要通过中介租房的话,应选择有良好口碑的房屋中介,正规的中介公司看房之前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的。 找中介的时候记得问中介要张淘房卡。还有就是一定要签合同,明确细则,例如水暖~物业等。
有这个方面的政策法规吗? 我家一层 准备砌两层 高度6.5M 我家后墙距正后方家(2层房屋)正房外墙6.2M 请问我的房子能砌吗? 房子位于城郊农村。 你好,我家就在扬州。 现在的政策法规对于建筑而言,是没用的。 只要你砌房的时候,没人举报就OK。 告诉你个办法,如果有人举报,你就暂缓施工。 过几天再砌房。 这样就OK 了。
经查孙景春(我的爷爷)在烟台所成里忠义胡同10号共有房屋8间,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出租6间,建筑面积68.23平方,西厢2间空闲,建筑面积22。74平方,当时8间房全部纳入改造。1985落实私房政策,对于出租6间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改造起点应予改造,空闲2间予以返还,但因属危房已经拆除,按规定给予残值补偿,按每平方15元计算为341.10元。残值补偿款已于1985年9月2日由我的叔叔领走。
首先应该防止中介冒充个人,然后收取中介费,还有防止二房东,如果二房东住在那里还好点,不然收了钱然后找不到就惨了,一定要签正式的租赁合同,最好是能看到房产证,总之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是直接从房东处租房,首先应核对房东身份和房产证明;第二,应与房东仔细核对房屋内设备设施和使用状态;第三,确认水电气物业费等清缴情况;第四,商谈房租费用交费方式租赁期限并签订合同。如果是从中介处租房,处上述注意事项外,还要核实中介人员身份,当然最好找品牌和口碑相对较好的中介公司。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