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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买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

如何买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

我看了一套二手房,属于回迁房,但是还没有办产权证,并且房主要求我付全款,本想让房主到该房的开发商处修改购房合同的姓名,并且连同其他与该房相关的手续都改成我的姓名,但是房主说开发商说不给改,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我与房主签订买卖和同然后到同志开发商就可以?还是需要其他手续?

全部答案

  •   这种情况,能改底单当(购房合同)当然最好。这样风险相对较小。甭管是通关系还是花钱办下来后一切手续都是自己的名子,等开发商通知办本,直接下自己名字的房本。塌实 要是改不了,你是打算和房主以个人身份签署购房购合同吗?我国的房屋产权归属的认定,是以到房管所登记备案为原则的,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个人之间签定的购房合同绝对不可取。再有一种方式就是到市公证处做公证。公证处是司法局的分支机构,按说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实际上购房人仍存在不小风险。 首先,向你这种情况一般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做的是委托公证,少数情况下再做一份协议公证。(委托公证大概内容是:原房主甲方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对其某某地房产办理其正常过户手续,所以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此房产的过户、抵押、出租等的一系列处置权利。
      此公证意义在于产权本下来以后(下的是...全部

      这种情况,能改底单当(购房合同)当然最好。这样风险相对较小。甭管是通关系还是花钱办下来后一切手续都是自己的名子,等开发商通知办本,直接下自己名字的房本。塌实 要是改不了,你是打算和房主以个人身份签署购房购合同吗?我国的房屋产权归属的认定,是以到房管所登记备案为原则的,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个人之间签定的购房合同绝对不可取。再有一种方式就是到市公证处做公证。公证处是司法局的分支机构,按说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实际上购房人仍存在不小风险。 首先,向你这种情况一般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做的是委托公证,少数情况下再做一份协议公证。(委托公证大概内容是:原房主甲方因为某种原因无法对其某某地房产办理其正常过户手续,所以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此房产的过户、抵押、出租等的一系列处置权利。
      此公证意义在于产权本下来以后(下的是原房主名字),乙方不用原房主到场的情况下可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协议公证大概内容是:原房主甲方将坐落与某某地的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已将房宽支付给甲方,假如有一方反悔,需向对方赔偿房款的多少%。此公证的意义在于不得反悔及赔偿责任。
      你在这里是乙方。 一部分购房者认为,拿着这两份公证书便万事大吉,其实不然,隐患还是挺多的。 1、来自开发商的风险,是否能履行责任,五证齐全,验收合格,按时下本。 2、公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两年以后若还没下本,你到那里去找原房主补办? 3、在委托公证执行期内,委托人有主动权提前撤消公证。
      如房价长的多,反悔了。 4、等下本时你拿着他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办下来的产权证是原房主的名、你还需过到自己头上,这时你会发现营业税5。5%(新本两年内需交),契税1。5%,印花税0。1%,土地出让金等。繁重不堪。 5、在此周期中,国家政策给房产市场带来的风险,如个人所得税有可能在几大城市相继出台。
       6、此手续无法办理贷款。 综上所述,公证都不保险,更别说签定私下交易合同了,要是改不了底单就放弃吧,好房子有的是,干嘛偏选择这个。 。收起

    非***

    2006-03-01 22:56:15

  • 如果是回迁房办产权证比较麻烦,不过不影响你买房,你到公证处做一个买卖公证,再办理一个全权委托,那房子就属于你的,到时产权出来你也不用找原房东过户,只要找受委托方和你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 受委托方是你自己找的人,所以是很保险的,并且做完买卖公证和全权委托后,原房东对该房子已经没有任何权力。办过户和其他手续都不用挡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那个产权不好办理。

    如果是回迁房办产权证比较麻烦,不过不影响你买房,你到公证处做一个买卖公证,再办理一个全权委托,那房子就属于你的,到时产权出来你也不用找原房东过户,只要找受委托方和你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 受委托方是你自己找的人,所以是很保险的,并且做完买卖公证和全权委托后,原房东对该房子已经没有任何权力。办过户和其他手续都不用挡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那个产权不好办理。收起

    x***

    2006-03-05 13:37:06

  • 涉及几个问题,第一,开发商不是不能改,是你得找个熟人或者意思意思才行..第二.你买拉房子,签合同拉,但是合同和发票名称没改.你办产权证的时候就会有两个问题,1\合同是对方的名字,就要办理对方的产权证,然后过户给你,就要交一比买卖契税,好象是1.5%. 2\另一种情况更糟,办证的时候卖房子的你找不到或者他不配合你,那你就办不了手续 这种情况必须要求卖房人去办理更名手续

    涉及几个问题,第一,开发商不是不能改,是你得找个熟人或者意思意思才行..第二.你买拉房子,签合同拉,但是合同和发票名称没改.你办产权证的时候就会有两个问题,1\合同是对方的名字,就要办理对方的产权证,然后过户给你,就要交一比买卖契税,好象是1.5%. 2\另一种情况更糟,办证的时候卖房子的你找不到或者他不配合你,那你就办不了手续 这种情况必须要求卖房人去办理更名手续收起

    一***

    2006-03-01 21:33:48

买房准备

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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