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有无散光将交叉圆柱镜放于眼前,使柄在45°位置,捻转镜柄,翻转镜片,询问被检者捻转前后是否同等清楚,如同等清楚证明90°和180°无散光。然后再将柄置于90°,交叉圆柱镜翻转后,其视力仍同等清楚,则为无散光。在上述翻转过程中如视力不同等清楚,为有散光存在。假设交叉柱镜之“+”号在90°,“-”号在180°时视力清楚者,如为远视散光,其轴必在90°或其附近;如为近视散光,其轴必在180°或其附近。
校对散光的轴位将交叉柱镜之柄放于镜架上柱镜轴位的延长线上,捻转镜柄,翻转交叉圆柱镜,询问受检者捻转前后的视力情况,如视力同等清楚,说明镜架上柱镜轴位正确。如不同等清楚,即以清楚的一次为准。将镜架上柱镜之轴位交叉圆柱镜同符号的一侧移动5°。再反复试验,直到捻转前后视力同等清楚为止。
校对散光度数将交叉圆柱镜的轴位与镜架上柱镜之轴相重合。捻转交叉圆柱镜之柄,翻转镜片,询问患者的视力情况,如捻转前后同等清楚,则为原柱镜的度数正确;否则即应以清楚的一次为准,变动原球镜和柱镜之量,如同轴向原柱镜与交叉圆柱镜符号相同,则增加柱镜量,减少球镜度数;如符号相反,则减少柱镜量,增加球镜度数。经反复试验,直至捻转前后视力同等清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