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起因该是房产使用的开始计算日期,2006年5月购买那购买合同日期因该是06年的5月,也就是说房产50年的使用期限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因该是合理的
合同签订后一定要复印留底,不过最关键的是要把合同登记备案才生效,别的合同都是双方签字生效,唯有不动产的合同是登记备案生效。而且登记备案必须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那里的工作人员要核对双方身份,喊应你的名字。
1、婚前你们共同购买的房子,但名字是你老公的,法律上就认为这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 2、房证下来后是可以增加你为共有人的,具体程序是:(1)你们夫妻签订产权分配协定并到公证处公证;(2)到交易中心或产权处办理房产权属变更,具体什么资料可能咨询交易中心,因为每个地方的要求不行的; 3、所需费用:房屋所有权证10元/证、房屋共有权证10元/证、权证配图20元/证、权证贴花印花税5元/证。 4、有什么不明白的再问我。
1、正常情况下契税是以交易价为标准的; 2、但前提是这个价格是合理的,如果房管局认为你的成交价偏低,就会涉嫌偷税,这样房管局有权按同地段同品质的房屋售价作为参考给你重新评估的。 3、房管局的做法是合法的。
我??人建議?是?過仲介比較安全. 其??仲介費用是雙方在付的,合同??r的1%,各付各的. 過?糍M用要看你房子的??r?砼??加辦理房產證等,?有看你要不要貸款. 若不用貸款就很??? 把錢交給?Ψ?最好是去公正一下,?ι戏蕉加斜WC.以免??m?. 預估房?r??0萬的?,過?糍M加雜?費約在1萬以??
这两条都是霸王条款。不过。。。 首先你去看下你的合同,现在正常的电脑打印合同里,延期交付开发商肯定违约,你看看合同上面如何定义违约赔偿问题。但是有一点,最重要的一点。。。。合同上入如果有约定“如果有不可抗拒因素延迟交付”,如何处理。。。这个可以算是你的软肋了。。。这个条款算是由开发商说了算的。。。 其次你去看下合同上约定的纠纷处理方法,正常来说合同上应该有定义如果出现纠纷如何处理,不外两种方法, 1,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2,地方法院起诉 不过当时你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肯定让你选第一条。因为事实上并没有某某仲裁委员会这个单位,只是由政府的某个部门出来说说不痛不痒的话。 建议你先找开发商交涉,无效的话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祝你好运。
不必签署什么合同,你就说:“你们只要按照图纸施工就可以了,别的我不管”。因为施工图纸都是经过当地规划局批准的,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如果按照图纸施工是不会漏雨的,否则可以到当地建委投诉。 什么叫防雨砖?是否是雨棚?随便更改原设计是不可以的,尤其是立面,也是经过规划局批准的,不可以随便改动。
如果交了首付,又签了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办这个,需要去房管局在领出同样的几份合同才行,这个开发商要和房管局关系可以才行,否则不好办,因为房管局也是为的赚钱,有规定在没有办理房产证之前,是不可以转让的,办了证以后,就可以收各种费用了,哈哈。风险是没有什么,手续费加的不要太多,不过我想不会原价转让给你,对方只不过想赚钱罢了。你给他一部分钱,让他把合同都拿来,在付全部钱。OK!
一定要做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否则会出大问题的! 只有房产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签个合同就没事了”是骗人的。 那是法律上不预承认的。 而且不管“过户”时,你有多忙,你自己一定要前往、在场,因为骗子、作假的太多了,本来买方是肯定要去的,他(卖方)确叫说:“签个合同就没事了”,等你不去了,他就搞个假的房产证给你,而你确蒙在鼓里,待到几年后或几十年后你去与谁理论啊? 所以说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不是有一句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希望你能认真对待此事,并成功买到供销社的那套房子!
从法律的的角度来讲是不合法的,"醉冰轩主"所言: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但是这样的房子在很多地方都可以交易,这是专了法律的空子。 比如在南宁,我们可以将房子退还给开发商,再又开发商于买家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将房子顺利过户给买家,等楼房通过综合验收后就可以办证了。这就是我们说的“更名”。但是“更名”,开发商是要收费的。但是却免了过户的各种交易税费。 这样的交易在南宁有很多。
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性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条内容是对立约定金的解释与适用。所谓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签订的从合同。立约定金生效的时间和效力较其他种类的定金是较为特殊的,它从性质上讲虽然是从合同,但是它并不依赖于主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它的生效是独立的,并且是在主合同成立之前就成立的。其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上述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即立约定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当其所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当事人就要受到定金处罚,立约定金也就由此发挥担保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成立立约定金的担保合同中应当对与主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 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立约定金的,并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仍然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承诺的条件进行了变更,购房者无法接受这种变更,从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向其支付双倍定金。 《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购房者在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包括补充协议)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北京现代商报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性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条内容是对立约定金的解释与适用。所谓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签订的从合同。立约定金生效的时间和效力较其他种类的定金是较为特殊的,它从性质上讲虽然是从合同,但是它并不依赖于主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它的生效是独立的,并且是在主合同成立之前就成立的。其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上述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即立约定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当其所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当事人就要受到定金处罚,立约定金也就由此发挥担保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成立立约定金的担保合同中应当对与主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 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立约定金的,并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仍然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承诺的条件进行了变更,购房者无法接受这种变更,从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向其支付双倍定金。 《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购房者在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 文本(包括补充协议)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北京现代商报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性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条内容是对立约定金的解释与适用。所谓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签订的从合同。立约定金生效的时间和效力较其他种类的定金是较为特殊的,它从性质上讲虽然是从合同,但是它并不依赖于主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它的生效是独立的,并且是在主合同成立之前就成立的。其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上述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即立约定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当其所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当事人就要受到定金处罚,立约定金也就由此发挥担保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成立立约定金的担保合同中应当对与主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 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立约定金的,并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仍然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承诺的条件进行了变更,购房者无法接受这种变更,从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向其支付双倍定金。 《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购房者在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包括补充协议)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北京现代商报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性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条内容是对立约定金的解释与适用。所谓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签订的从合同。立约定金生效的时间和效力较其他种类的定金是较为特殊的,它从性质上讲虽然是从合同,但是它并不依赖于主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它的生效是独立的,并且是在主合同成立之前就成立的。其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上述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即立约定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当其所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当事人就要受到定金处罚,立约定金也就由此发挥担保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成立立约定金的担保合同中应当对与主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 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立约定金的,并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仍然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承诺的条件进行了变更,购房者无法接受这种变更,从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向其支付双倍定金。 《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购房者在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包括补充协议)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北京现代商报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性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条内容是对立约定金的解释与适用。所谓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主合同的订立而签订的从合同。立约定金生效的时间和效力较其他种类的定金是较为特殊的,它从性质上讲虽然是从合同,但是它并不依赖于主合同的生效而生效,它的生效是独立的,并且是在主合同成立之前就成立的。其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上述特点是由它的作用所决定的,即立约定金的主要作用就是保证主合同的签订,当其所担保的定约行为没有发生时,违反承诺的当事人就要受到定金处罚,立约定金也就由此发挥担保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成立立约定金的担保合同中应当对与主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合同标的、价格、质量、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 在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现象,开发商是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约定立约定金的,并且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由于仍然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承诺的条件进行了变更,购房者无法接受这种变更,从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依据《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要求开发商向其支付双倍定金。 《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柄双刃剑,购房者在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包括补充协议)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 信息来源:锦联房交网
就是贷款划到开发商帐上就相当于付清房款。
合同上面注明了:“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所以必须要回属于自己的一份!其实一般是4份都是一样的,开发商、业主、房管局(存档)、银行(如果没有贷款就不给,发放产权证后用他项权证换回),开发商没有必要存两份。 合同的生效在于必须及时和开发商或者其委托人共同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有法律效力。只要合同生效,手里拿复印件也无妨甚至丢失都无妨,因为可以到房管局查底。
可惜国家对这个没有规定 建筑面积等于套内加公摊 丈量的面积就是我们常说的地砖面积。套内等于地砖加墙体面积
1、我国明确规定城镇人口不得在农村购买房屋,目的是保护农田; 2、你通过村里操作,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问题的,但一旦出了问题,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按照你说的 ,该房产不是共有的,因为你们结婚的时间在新的婚姻法之后。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自有。而婚后的债务也是你自己的。但是如果你老婆愿意和你一起还的话,那你最好和她说清楚财产问题
买房子都是这样,关键是合同签署后必须及时由买卖双方共同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房子就是你的了。
对于大多数首次置业者来说,购买二手房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但是应选择什么样的二手房呢? 1、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来选择。在选择购买什么样的二手房时,要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进行选择,只选合适的,不选贵的。总的原则是你的积蓄付过首期款后,还小有余款。 2、要了解楼盘的使用年限、开发商及物业管理的情况。有的楼盘批地时间早,而建成入伙时间较晚;有的物业管理不到位,服务差,安全状况不好;有的开发商建设楼盘时使用的建材质量较差,这些情况是在选择二手房时要重点考虑的。 3、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所购买的楼盘能不能保值或者增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二手房的地理位置。要尽可能多的了解物业所在地的市政规划,将来的发展状况。 4、不要盲目高额贷款。一般原则是每个月的月供金额不要超过月收入的一半,超过这个界限,经济压力将很大,如果自己的收入不稳定,压力将更大。 5、要多次实地看楼。除了要选择信誉好的品牌中介公司和选择专业素质好、负责任的经纪人外,选择购房时,一定多次、实地看房。 6、要了解产权状况,避免卷入不必要的纠纷。有的楼盘可能会因为债务问题而变买,一旦没有了解清楚,就可能造成房产被查封,还带来损失。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问题或男女朋友分手而处置房产,有的是因为遗产继承问题而转让房产,这些情况如果不了解清楚,就会卷入到不必要的纠纷中。 7、不要被装修迷住眼睛。有的楼盘因为质量缺陷、结构不好等情况,而用装修去掩盖。做工好的装潢都会让人眼睛一亮,但高明的装潢却可以把龟裂的墙角、发霉、漏水等毛病一一遮掩。因此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必须要注意房屋的做工,尤其是厨房、洗手间、墙角、窗沿、天花板的收边工序是否细致,而这些地方往往容易被忽视。 信息来源:锦联房交网 欲知更多内容请登录:锦联房交网
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在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字拆除你的阁楼时,你没有任何反抗的权利,你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因为开发商在申请项目时,他要把所有的计划递交当地的有关部门,政府部门审批以后他才能开始施工。如果他不能半房产证的,那么肯定不是在审批之内。要不然肯定能办
应该由你的表弟到当地的公证处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个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带上贷款合同,并去公积金中心取领用单一份,到按揭贷款银行盖章,然后带着合同和领用单去公积金中心可以领取公积金,每年一次,一般在11月份,地点在房产交易中心二楼。
不可以支取但可以转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附: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不能。你想,连被单位辞退的、没有收入的失业人员都领不出来!其实那点钱哪够买房啊,只是精神安慰吧。
如果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已经有了前女友的名字,那么不管是由谁付钱该房产都有她的一份。 比较棘手。 最好可与协商解决。
第一套非高档住房首付三成,利率5.51%;第二套非高档住房首付三成,利率6.12%,如首付五成或以上,可根据情况下浮,最多10%;别墅首付最低五成.公积金一样
一种方法就是楼上说的与开发商协商在合同上加上你们俩的名字。 二种方法就是到公证处做公证,产权属于双方的,或者说是婚后财产。
致全国人民倡议书: 希望所有中国人在5月1日至6月1日期间,停止购买所有日货。时间之所以定在1个月以后,是为了使这个通告能使更多的有骨气的中国人知道。那些对不愿意买国货,对日货有感情的人,也强烈要求你们能在5月里有所收敛,配合 抵日联盟 一起抵制日货。 以现在的现实情况,要求所有人都彻底的抵制日货,恐怕难以实现。但是,在一个阶段的时间里,所有的中国人完完全全 、彻彻底底抵制日货是完全可能的。现在我们就行动起来,告知我们身边更多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集合全世界中国人的力量 在五月里,给丑陋的日本狠狠第一击。 如果抵制日货是一场战争,那么5月份是一个战役。只要行动我们就会取胜。 日本松下有一位高官说过:即使我们不去拜靖国神社,韩国人也不会买我们的产品,但不管我们再怎样的去拜靖国神社,中国人照样会买我们的产品。 一句让中国人从头凉到脚的话。每买一百元日货就会给日本政府送去5元钱,让日自卫队多造10颗子弹,多印8页反华教科书。 如果你买日本汽车,将来开上中国街头的日本坦克就是你造的,如果你买日本橱具,将来射穿同胞头颅的子弹就是你造的,如果你买日本电视音响,将来就会在战地喇叭中听到同胞被杀的哀鸣! (日) 暮苍山兰舟 (小), (本) 无落霞缀清 (泉)。 (去) 年叶落缘分 (定), (死) 水微漾人却 (亡)。 -------------------------------------------- 中国零售巨头武商集团将全面停售日货 > > > > > > 4月1日晚7:30分, 中国零售巨头湖北武汉武商集团新任 董事长王冬生在武 > > 汉展览馆大门口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接下来的讲话中,发表了令所有在场记 > > 者为之震惊的消息:为阻止日本“入常”武商集团属下“武汉广场”“世贸广场”“亚 > > 贸广场”“武汉商场”四大百货实体和棋下“武商量贩”“武商超市”所有等200多家 > > 连锁店将全面停售所有日本独资和中日合资的“日货”其中大多为顶顶大名的世 > > 界品牌如 > > > 索尼(sony)电视、手机、电脑、音响设备、照相机、摄象机 > > > 松下:(national/panasnoic)电视、手机、电脑、音响设备、照相 > > 机、摄象机、空调、冰箱 > > > 日立(HITACHI):电视、计算机、空调、投影仪 > > > 东芝(TOSHIBA):电视、音响设备 > > > 夏普(SHARP):电视、计算器、复印机、音响设备 > > > 致福(JVC):电视、摄象机、音响设备、电脑 > > > 三洋(sanyo):音响设备、电扇、吸尘器、洗衣机、微波炉 > > > 京瓷(KYOCERA):手机、照相机(品牌有雅西卡Yashica、康泰时 > > Contax) > > > 佳能(CANON):照相机、扫描仪、计算机外设、复印机、摄象机 > > > 爱普生(EPSON):照相机、扫描仪、打印机 > > > 日电(NEC)手机、计算机设备 > > > 柯尼卡(KONICA):胶卷、相机 > > > 音响设备之类: > > > 建伍(KENWOOD)手机、音响设备 > > > 先锋(pioneer)音响设备 > > > 山水(SANSUI)音响设备 > > > 雅马哈(YAMAHA)计算机设备、音响设备、电子琴、摩托车 > > > 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中日合资,主要生产“建设”摩托 > > > 马兰士(marantz)cd,音响设备 > > > 安桥(ONKYO)音响设备 > > > 天龙(DENON)音响设备 > > > 爱华(AIWA)音响设备 > > > 生产摄影摄相仪器的有 > > > 尼康(NIKON) > > > 美能达(MINOLTA) > > > 宾得(PENTAX) > > > 奥林巴司(Olympus) > > > 富士(Fujifilm) > > > 理光(RICOH) > > > 适马(SIGMA) > > > 威达(Vivitar) 马米亚(Mamiya) 卡西欧(Casio) 腾龙 > > (TAMRON) 勃朗尼卡(Bronica) 图丽(tokina) > > > 化装品的有 > > > 上海花王,诗芬、飞逸、碧柔、花王 > > > 高丝(KOSE) 资生堂(Shiseido)等等 等等!! > > > 王冬生讲“这项决定将于4月2日早9:30分开始执行,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在 > > 3月30号通知了所有日货供应商必须在4月4号前全面撤柜” > > > 有记者问:“这个决定将会持续多长时间?” > > > 王:“一直到成功阻止日本入常为止” > > > 记:“您有没有考虑这会对您的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 > > 王:“我们已有充分计划” > > > 本贴是转贴的,只是想大家都响应他们的行为!!! 请传给20个人,支持中国,抵制日货,就算没有回报,这也是你的义务! 是中国人的请把这个消息传下去,谢谢
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评估价格和市场实际价格难免要有差异,这很正常,只要上下幅度不大,就算是不错了,达到十分精确的标准那不可能,我觉得这个评估,评估的价格与实际价格相差不过几千元,已经是很精确了。你觉得呢?
截止目前四大国有银行已经确定了各自的利率执行标准,工行、中行与农行实施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下限利率5.51%,而建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现贷款的基准利率6.12%,两者相差达到了0.61%。相比,对于购房的首付比例来看,各家银行对于购买第一套住房的贷款者均实行20%的首付,但对同一借款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人,都将实行6.12%的基准利率,同时首付比例也将提高到30%或40%。 继北京市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对央行上调房贷利率做出相应调整后,市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明确,针对利率及商贷首付款成数变动,北京市公积金贷款办法还要做出进一步调整,包括确定贴息贷款利率,以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否提高。 在新闻通气会上,市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李持缨表示,由于近期商业银行个人房贷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上调至30%,故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整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李持缨强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整还在研究中,不是一定要变动,但如果调整,肯定是与商贷的调整方向一致,即提高首付比例。 此外,由于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房贷实行利率下限管理,上限放开,故与商贷关系紧密的贴息贷款办法也要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商贷利率。李持缨介绍,新的贴息贷款方案最快本周内就会出台。此外,在上周五公布的公积金贷款调整方案中,采取自由还款方式的月最低还款额暂不做出调整。
那当然不能给他付全款了,可能是骗子!如果真实,不妨委托银行签署分步付款协议,至拿到房产证再打完全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本身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