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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争议如何处理

过户争议如何处理

 
公公留下住房一套,60平方米,现要过户,因房子是房改房,买房是我们夫妻二人支付的费用,并且二位老人也一直是由我们夫妻二人奉养的。现因其它兄弟姐妹四人不同意放弃继承权。我想请问各位老师,我该如何办理?按现在的情况我可以拥有多少房子的产权(婆婆同意将她的那一部分给我),怎么办理,到哪里去办理,可能要花费哪些费用

全部答案

  • 这个房改房是购买的时候是按照购买人也就是你公公工龄折算,剩余的房款款项由现金补充,因此你要是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的话就得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把你公公工龄折算成房款给你婆婆,到公证处做个公证并且开一购买发票,再拿上你在第一次买房的时候买房时候的补交房款的发票,然后去房管局更换户名但是需要交纳最多房价2%的交易税就可以了,但如果你是想要钱的话就得想第一个人说的你婆婆可以将她的1/2产权给你,可你公公也愿意给你的话就要书立遗嘱并公证,到时候他们想买的时候自然会找你的,你不急的,现在房价涨的快的很你怕啥,呵呵.祝你一切顺利.你还得交一个工本费估计得55元.

    这个房改房是购买的时候是按照购买人也就是你公公工龄折算,剩余的房款款项由现金补充,因此你要是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的话就得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把你公公工龄折算成房款给你婆婆,到公证处做个公证并且开一购买发票,再拿上你在第一次买房的时候买房时候的补交房款的发票,然后去房管局更换户名但是需要交纳最多房价2%的交易税就可以了,但如果你是想要钱的话就得想第一个人说的你婆婆可以将她的1/2产权给你,可你公公也愿意给你的话就要书立遗嘱并公证,到时候他们想买的时候自然会找你的,你不急的,现在房价涨的快的很你怕啥,呵呵.祝你一切顺利.你还得交一个工本费估计得55元.收起

    y***

    2006-06-08 11:48:50

  • 可以到相应的公证部门做遗嘱公证,你婆婆有权利把她拥有房产的二分之一的产权给你也需遗嘱公证,你拥有你公公剩余二分之一产权的五分之一(我不知道你爱人有几个兄弟姐妹,有几个就上几分之一)这也是要做遗嘱公证。你需要交纳200元交易服务费,制图 很工本费,继承不需要交纳契税。

    可以到相应的公证部门做遗嘱公证,你婆婆有权利把她拥有房产的二分之一的产权给你也需遗嘱公证,你拥有你公公剩余二分之一产权的五分之一(我不知道你爱人有几个兄弟姐妹,有几个就上几分之一)这也是要做遗嘱公证。你需要交纳200元交易服务费,制图 很工本费,继承不需要交纳契税。收起

    塞***

    2006-06-07 17:33:35

  • 你可以同公婆商议,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建议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两个名字,一个是你公公的,一个是你的。按照共有的方式办理产权证。 因为是房改房,虽说你们支付了房款,但房款中还有部分你公公工龄折算,因此,该房产应该说是你公公和你们共有的。 你婆婆可以将她的1/2产权给你,可你公公也愿意给你的话就要书立遗嘱并公证。如他不愿意给你们的话也可在遗嘱中注明。 办理手续直接去房管局就行,需要交纳房价2%...全部

    你可以同公婆商议,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建议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两个名字,一个是你公公的,一个是你的。按照共有的方式办理产权证。 因为是房改房,虽说你们支付了房款,但房款中还有部分你公公工龄折算,因此,该房产应该说是你公公和你们共有的。 你婆婆可以将她的1/2产权给你,可你公公也愿意给你的话就要书立遗嘱并公证。如他不愿意给你们的话也可在遗嘱中注明。 办理手续直接去房管局就行,需要交纳房价2%的交易税。收起

    z***

    2006-06-07 17:03:03

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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