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应该回避?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单位为同一协会的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应该回避?
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必须实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回避制度。凡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作为投标人组成的课题组成员的专家不宜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所谓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与投标人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投标人聘请作为顾问的,与投标人的课题负责人系师生关系的,等等。
答: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 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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