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早产是指在满28孕周至37孕周之间(196~258天)的分娩。下限设置各国不同,不少发达国家采用妊娠满22周,也有早一些采用24足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沿用WHO上个世纪60年代的定义。早产发生率为5%~12%,在所有妊娠并发症中发生率是最高的。发生率的不同一方面由于早产下限界定的不同还有地域和种族之间的差异,如美国黑人早产发生率高于白人,澳洲亚裔的早产发生率地域其他人种。我国报告的发生率在5~8%之间。国外则胎龄越小体重越低,死亡率越高。死亡原因主要是围生期窒息颅内出血、畸形。早产儿即使存活亦多有神经智力发育缺陷。因此,防止早产是降低围生儿死亡率和提高新生儿素质的主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