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了“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原来真是这样,“职工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太野蛮了,一点都不合理,成都的朋友倒霉了,官字两把口,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又没有详细制度这些细节,一切都是当地政府说了算。 哎,这次认命吧,下次精点。
刚上了“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原来真是这样,“职工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太野蛮了,一点都不合理,成都的朋友倒霉了,官字两把口,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又没有详细制度这些细节,一切都是当地政府说了算。 哎,这次认命吧,下次精点。 收起
1、付全款签完合同以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有时间限制,有的地区规定是签完购房合同一年之内,有的是半年,全国各地不是一定统一的。 2、10月登记以后提公积金可以提取两个人的,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 3、房子落你的名字你朋友父亲的公积金不能提。 4、抵押贷款钱是用来干别的事的,而新房直接贷款只能用于买房。 5、房子可以落两个人的名下,都是共有人,不登记也可以提两人的公积金。 参考资料:
1、付全款签完合同以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有时间限制,有的地区规定是签完购房合同一年之内,有的是半年,全国各地不是一定统一的。 2、10月登记以后提公积金可以提取两个人的,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 3、房子落你的名字你朋友父亲的公积金不能提。 4、抵押贷款钱是用来干别的事的,而新房直接贷款只能用于买房。 5、房子可以落两个人的名下,都是共有人,不登记也可以提两人的公积金。 参考资料: 收起
去“锦联房交网”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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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无锡的,我们这里的规定是只要是买房人,不论一次性付清还是贷款的,只要凭有效合同(备案)到所在公司开取公积金支取单,公司盖章确认即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够房合同之日前的公积金了.
我是江苏无锡的,我们这里的规定是只要是买房人,不论一次性付清还是贷款的,只要凭有效合同(备案)到所在公司开取公积金支取单,公司盖章确认即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够房合同之日前的公积金了.收起
我在北京,只能告诉你北京的政策,现在北京就是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而且每年提取一次,直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购房总价为止。因为你最初提取公积金的时候要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本人觉得成都的管理中心的规定不太合理。虽然各地的政策不是一样的,但是提取公积金的一个最主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发生住房消费,这种消费没有说明是贷款还是全款。所以我建议你到四川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
我在北京,只能告诉你北京的政策,现在北京就是一次性付款购房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而且每年提取一次,直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购房总价为止。因为你最初提取公积金的时候要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本人觉得成都的管理中心的规定不太合理。虽然各地的政策不是一样的,但是提取公积金的一个最主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发生住房消费,这种消费没有说明是贷款还是全款。所以我建议你到四川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下。收起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