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未实际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计提未实际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 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人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 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 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扣除:(1)企业向金融 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2)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 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发生的借款利息准予扣除,这里的利息支 出要求实际发生,也即实际支付。所以,计提未实际支付的借款利息不可以在税 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详情>>
问:我办了博时现金收益定期定额,但不知每月几号扣款,现在博时网站上查不到余额。
答:每月几号扣款一般由你办理定期定投时进行约定,你不知道几号,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是博时现金收益的申请书中该时间点是固定的(即没有留出空白栏让你填写),当时你没注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