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对生产性粉尘浓度监测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煤矿对生产性粉尘浓度监测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煤矿生产性粉尘浓度监测周期与粉尘种类,产尘地点和监测内容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对生产性粉尘浓度监测的周期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⑴总粉尘① 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②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2) 呼吸性粉尘①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② 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1) 矿尘分散度的测定目的矿尘分散度的测定目的是,进一步衡量矿尘的危害性。对作业地点的劳动卫生条件进行评价。为正确选择防尘设备和措施打下基础,并为实际防尘效果的检验提供依据。(2) 矿尘分散度的测定步骤矿尘分散度的测定步骤主要有以下几步:① 制作样品,主要有切片法、干式或湿式制样法。
② 标定目镜测微尺,以便更精确测定矿尘颗粒的大小。③ 测定分散度。采用血球计数器分挡计数较方便。④ 整理测定结果。根据测定要求,一般按粒级范围<2fun、2〜5 pm、5〜10 pm、10〜20 pm和〉20 pm划分。
答: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较长时间漂浮在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按其性质一般分为 以下几类:(1) 无机粉尘:矿物性粉尘,如石英、石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