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是香港人,如果他跟我回重庆结婚他需要拿上哪些证件?
根据我们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答:首先你男朋友要在香港拿到〈寡佬証〉。在婚姻登??申?,然後拿好自己的身份証,回鄉証,就可以了,不過回去后,你???要去?z查身體很複雜的。?什麽不考?]到香港結...详情>>
问:聊了一年多的网友,搁了几个月没聊了,突然变的完全陌生了,面对这种陌生,改怎么办呢...
答:尽量说多点自己那几个月发生的事。。应该无问题的。详情>>
问:我和一个女生经常谈心,但我从她的话中感到她只当我是聊天工具,所以过后我都不开心。...
答:我不这样认为,也许她把你当成自己的好朋友,我觉得一个女生会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你,你一定是她值得信任的朋友,有时候能成为一个忠实的听众不也是件好事嘛.你快乐所以我快...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