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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驾驶证掉了如何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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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驾驶证掉了如何补办

朋友们好,今天我的驾驶证掉了,连带着一起还有身份证<夹在一起的>,请问改如何补办?身份证又是怎么补办的呢?谢谢指点我吧...<现在我心情十分的不好,怪就怪自己粗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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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3-31 09:06:56
       身份证遗失:
       需你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挂失,挂失后一个月可补办,期间可申请临时身份证应急.
       补驾驶证
       需你本人持临时身份证,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车管所,提取驾驶证的副卡.然后到市车管所(驾驶员管理)补证.
       地址:并非楼上两位热心人所说的大柏树,而是在莘庄考验场.轨道5线春申路站的正对面(芯--该字为三点水加心,春路)
       进门后,先去办理照片(15元/一套),然后再到补证的地方.----具体都在几号楼我忘了,你可问下保安.
       交通:轨道1线到莘庄换乘轨道5线,春申路站下,出站后,对面就是.
       

    A***

    2007-03-31 09:06:56

其他答案

    2007-03-30 11:15:20
  •   以下摘自《上海市公安局网站》——你身份证丢了,应该先去派出所报失,办个临时身份证,并开个证明,再去办理驾证补办手续。
    1、居民身份证补领是指公民因居民身份证遗失,经报派出所后,一个月内未找到的,凭《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单》,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办理补领手续,并领取受理凭证。
      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将原证交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4)第002号和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联(2004)第1号文规定:申领身份证工本费20元;换领身份证工本费20元;补领身份证工本费40元;临时身份证工本费10元。
       2、办理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手续 一、办事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需要申请补发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注明身份证号和居住地址的证明原件;   4、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供数码照片; (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五)《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三、办理程序 1、到所属辖区(县)交警支(大)队驾驶证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2、提供数码照片;若无数码照片的,凭身份证明拍摄码数照片;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提交有关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5、交纳相关费用 6、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四、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10元/本 沪财预(2003)7号。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1号) 六、办结时限 符合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七、受理时间、地点 1、车管所驾驶员考试科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 受理地点和联系(咨询)电话: 沁春路179号3号门 64987070转54280 2、本区驾驶人受理“窗口”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
      

    烟***

    2007-03-30 11:15:20

  • 2007-03-30 11:02:48
  •   一、办事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需要申请补发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注明身份证号和居住地址的证明原件;
      4、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供数码照片; (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五)《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六)委托书; (七)《代理人登记表》。
       三、办理程序: 1、到所属辖区(县)交巡警支(大)队驾驶证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2、提供数码照片;若无数码照片的,凭身份证明拍摄码数照片;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提交有关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5、委托代理的,当场填写《代理人登记表》; 6、交纳相关费用 7、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四、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证:10元/本 沪财预(2003)7号。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2004第71号) 六、办结时限: 符合规定的,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七、受理时间、地点: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周六8:30---17:00 周五8:30---16:00 2、受理地点和联系(咨询)电话: 大柏树考试场 中山北一路1101号 65168168转54555 八、监督(投诉)电话:56316664 。
      

    s***

    2007-03-30 11: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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