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组的行李限制
从北京到沈阳,选择做动车,但是之前听说有行李限制,不知道是多少行李,超出部分怎么算?我只带一个电脑主机和随身小背包,是否超出?
乘坐动车组可以携带多少行李? 旅客可以携带长60厘米、宽35厘米、高35厘米以下的物品上车(长、宽、高相加不超过13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能超过180厘米。携带品由旅客自行保管,对超过规定的携带品,应提前办理托运手续。
铁路规定的旅客随身携带物品重量:儿童(含免费儿童)为10千克,外交人员为35千克,其他旅客为20千克。你只带一个电脑主机和随身小背包,不会超过铁路规定的旅客随身携带物品重量的,你可放心乘坐动车组列车。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五十一条 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第五十二条 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
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 为方便旅客的旅行生活,限量携带下列物品: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
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第五十三条 旅客违章携带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1.在发站禁止进站上车; 2.在车内或下车站,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
对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动物,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 3.发现危险品或国家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加倍补收乘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物品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 5。补收运费时,不得超过本次列车的始发和终点站。
以上规定同样适用与动车组列车。
答:一般情况下行李会与火车同时到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