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商人如何处理义利关系?
现代商人如何处理义利关系?
(1) 处理好盈利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社会为企业提供了所需的原料、资本和人力资源,使得企业能在社会中生存发展;同时企业的盈利必须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社会发展作贡献,不能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如污 染环境,从而损害社会利益。在这里“义”和“利”要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2) 处理好与商业伙伴的关系。企业处在残酷的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相互间的理解支持和合作显得尤其必要。但要获得这种理解、支持与合作,必须靠企业的“投入”。而这种投入,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利他,应 属于“义”的范围,只有将这个“义”处理好了,才能为企业赢得经济效益这个“利”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3) 处理好盈利与顾客利益的关系。追求利润需占有市场,而是否占有市场的重要标志即是否拥有顾客。离开了顾客,企业的经济效益又从何谈起。所以说“顾客就是上帝”。此话不假,只有企业的产品、价格、 质量、外观以至售后服务为顾客所称许,企业才能真正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从顾客那里去取得“利”益。
因此,企业要有“先予后取”的义利统一观念。先予,就是在调整顾客需求、购买动机的基础上,开发适销对路 的产品,通过媒介广告将产品的相关信息告诉顾客。同时加强售前、售中和售后的相关服务,以最大限度的努力来刺激和满足顾客购买产品的需要。这些对企业而言是“利他”的,不过,如果不这样做,那么“利己”也 难以实现。
松下公司总裁松下幸之助先生有句名言:“服务第一,销售第二,销售就是服务,是经营者必须有的体会,而服务是以质为重,并不以量取胜”。松下的话充分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首要目的是服务于社会,服 务于消费者。从儒家角度来看,就是先取义而后取利,强调“义”第一位、“利”第二位是“以义统利”思想的体现。
答:中国古代儒家伦理思想,强调重义轻利,见利思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