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要持续1至两年,要保持住这种状态,不温不火,政策太短,会出现恶性反弹,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一般要符合市场需求和百姓们的变化
至少要持续1至两年,要保持住这种状态,不温不火,政策太短,会出现恶性反弹,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一般要符合市场需求和百姓们的变化收起
单间配套类似1室1厅或合租房式<br/>里面配套得有一般的生活家具用品。<br/><br/>在价格上相对会提升一定价格
还有外面住到底还要不要交学校住宿费 ...可以,申请的手续很麻烦,辅导员...就是说你在外面如果出了什么问题和学校没有任何关系之类的保证……然后好像...
你想的太多了<br/>日租房都是黑店,管那么多干什么<br/>随便贴点广告,具体再谈被
是的,中介一般都是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的,你可能遇到比较坑的中介了。所以找房子还是自己找比较好,可以再网上看看,现在很多房屋交易平台的。雷鸟网
一般户外墙体物业管理是不允许开凿的,你事先一定要上报你的方案,同意再动手为好。套内打墙就不会有问题。
一切为了孩子,现代人的理念,学区房主要是为了好照顾小孩,而且附近的业主可以申请这个学校的学位。<br/> 不是绝对的,看学校好不好。好的学校别的地方是申请不到的。
作为一名房产经纪人,我告诉你:<br/>1、现在社会中,很多人换房比换车还要勤快。这时候商品房起了很大的作用,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买卖。<br/>2、其价格是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br/>3、也是国家绝对承认的商住房。<br/>知道的就这么多啦。
泰安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的配租结果。《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首先呢,你的担惊受怕是不必的,因为房东比你更怕会出问题!! <br/>房东的房产证要看的(虽然只是一个过程,但是也要看)。 <br/>还有他会自己准备合同的,如果他不准备合同你可以质问他,同样不要签(房东出租房子不带合同就是他有病,要不用心不良,要不就是老年痴呆)。 <br/>签合同细节需要吗??
因为租房给你的房东没有完全的所有权,所以你们签的出租合同是有暇眦的.张小姐有权利主张她的异议.如果合同是因为房东方面的原因而不能执行,属于对方违约,你可以依合同的违约条款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中未对押金事宜返还作出规定,在以后发生纠纷时押金如何返还问题也是法律实践当中一向非常重要的问题,建议你完善。<br/>2、“一次性交一年房钱”这句话建议改为:对于房屋租赁所需房租,需一次性缴清。若因甲乙双方原因或者其他原因而致房屋无法继续租赁的,应退还已交缴纳的租赁。<br/>3、本合同中第四条为霸王条款,建议更改为:一经发现,甲方应当告知乙方,若乙方仍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你还是找中介吧,别人哪知道什么适合你啊,再说人家有房源信息干嘛告诉你啊!<br/>实在不行,你可以先在学校附近联系一下出租日租房的,然后从他们那搞点消息!
大北庄50-60平的住宅30万拿不到吧,理论上买房肯定不合算,不谈理财,就是钱存银行目前5年期的利率是4.75,10万每年4750,现在每套房基本不少于50万,年利息24000。租肯定比买合算,到了我们下一代,房子会多的不得了,相对来说再像以前20年升值的可能性可以说等于0。当然这是理论,中国人的特点就是喜欢置业,虽然买房是亏本的事都拼命买几套放手里,包括我自己,没办法,随大流,你不买家里都闹得慌。
这个问题,你需要按照合同办理. 如果合同证明你有理,你需要提出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不用担心,按法律是怎样就是怎样. 同时要注意:在以后买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多个心眼.将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写入合同中.
好好和房东产说吧!那你刚租的房子也应该办暂入证的啊!那也是需要房东提供产权证的复印件的。所以你也可以用这个来要求房东给你啊!查出来房东是要被罚钱的啊!我觉得如果房东有的话可以给你的啊!你自己去他那取呗!你说住在朋友家那也可以就说租的朋友家的房子。有哪个朋友能帮你提供产权证复印件不也是可以的吗?不用着急,总能想到解决的办法的。
您好,因为你的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对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
一般的说 你这个问题很难解决 因为租赁合同上一般不会写房子的质量问题方面的东西 你可以找房东维修 这个问题应该不是很难处理 相信房东也一定会积极配合你处理的 大不了处理的费用 你帮他承担一部分 说真的 你搬一次家也要花不少工夫 不少钱呀
首先,你签订合同时不知道出租人与店主存在合同的,也就是说你属于善意第三人,根据《民法通则》与《房地产法》的相关规定,你与出租人签订的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出租人与店主的纠纷由他们自己解决,并不关你的事。所以你不必终止租赁合同。
自己看一下,你的合同的各个条款! 依合同办事,看其中是否有这一顸! 不知道,你是那的? 我就是中介! 我相信他们要为难你是有原因的!!!
擅自转租,按约定赔偿。 如果双方商量,出租方可以有条件同意他转租,但不能收取违约金,而可以以加租为条件同意。
一、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你与房主之间的定金合同关系因为你没有实际交付给主合同的房主,在法律上应当认定该定金合同不生效。房主从中介中立取走你交付的定金没有法律依据。 二、中介老是说只要签了合同就要给他们付中介费,是这样吗? 中介关于中介费的说法是对的。此处是媒介居间,双方都要根据约定支付中介费。 三、我之前付的定金不就是违约金? 定金不是违约金。你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当然就不适用违约金。
不算,房东太黑了。你得合同签得太不妥,一看就是倒乱的苗子。合同说按哪里的为参考点了吗?你若是在农村租的房他按北京的标准收,那你不就更合不来了。你最好去考察一下,在决定怎么应对。祝你好运。
这和哪家中介公司没有关系的,在北京租房都这样。都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交的。除非有特殊约定。这都是正常的。
《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199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物资部联合发布的《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GF—91—0702)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604)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停止使用。 附件:《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60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 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____人承担。 第八条 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
那没有办法. 合同上是这样签定的.那也就只有按照合同办了.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有特殊原因可以和中介协商一下。
您好,首先我可以确定租赁合同是肯定不能当购房合同的 您买房子不看开发商的五证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必须有,否则他们这就是违规的。然后再说您现在的房子肯定租来的。不然为什么不签买卖合同呀。法律保护问题,买卖应该不会,最多退您订金。因为你们签的是租赁合同,如果跟开发商签的是买卖合同,那是受法律保护的,建议您找个专业的房产方面的律师问问。祝您早日解决。
首先回答第2个问题:张某在挂出停止营业标志后,遇到李某恳求张某送其入城,提出加倍收费,因急于入城,李某表示同意,口头运输合同成立。此加倍收费行为不属乘人之危。 回答第1个问题:既然口头运输合同成立,承运方所提“如有意外概不负责”在出事故以后是无效的,是违背合同法的无效条款。 回答第3个问题:张某驾驶车辆(当日刚下过大雪,路面结冰,路面极滑,要降低车速,不要猛踩刹车,应和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随时注意前方车辆和过往行人的动向,不应该超车,)超车造成事故,碰伤行人陈某应由张某承担医疗费等款项开支;承运方张某应该赔偿承租方李某头部受伤所花费医疗费;被告张某的车身损坏是自己所为,应自己承担。 以上仅供参考。
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这些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示的信息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地产权证号、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信息、以及房地产权利是否被限制等情况。 根据《办法》,每一个楼盘都将拥有一个电子楼盘表,该楼盘的预定和销售情况在表上一览无余,适时刷新。开发商通过虚报销售数字哄抬价格或囤积居奇等蒙骗消费者的手段将会失灵,与售楼处里暗藏猫腻的销控表相比,买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 据了解,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据介绍,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部门,如该房已销售或抵押,合同将不能生效。 每套商品房信息网上将一目了然 据介绍,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一部分。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商品房楼盘信息,还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层数、用途销售情况和预售参考均价等详细信息。 相关信息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确保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