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费是指公司注册之前筹备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吗?
开办费是指公司注册之前筹备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吗?
税政法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都对开办费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在《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摊销。前款所说的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其次,《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入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第三,新准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答:(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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