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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怎么提前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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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我们先来看下面这个例子,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子! 我和房客签的合同没到期,但我想提前收回房子,我承若退他违约金还有一个月房租,但她不同意搬走,我想咨询一下,我作为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 秦律师:如果对方为由违约的话,你无权提前收回房子。 刘律师:没有提前收房的权利。
      如果协商,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对方仍然不同意,你就只好执行合同到期。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有些网站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我们可以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知识 房屋所有权概述 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排除他人的干涉。
       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是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另一种不动产所有权。房屋属于建筑物,是土地的定作物,它虽然附着于土地,但属于独立...全部

      我们先来看下面这个例子,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子! 我和房客签的合同没到期,但我想提前收回房子,我承若退他违约金还有一个月房租,但她不同意搬走,我想咨询一下,我作为房东有权收回房子吗? 秦律师:如果对方为由违约的话,你无权提前收回房子。 刘律师:没有提前收房的权利。
      如果协商,并给予一定的补偿对方仍然不同意,你就只好执行合同到期。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有些网站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我们可以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知识 房屋所有权概述 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可排除他人的干涉。
       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是土地所有权以外的另一种不动产所有权。房屋属于建筑物,是土地的定作物,它虽然附着于土地,但属于独立的物,因此从理论上来说,房屋与土地可以分别归属不同主体所有,成立相互之间独立的所有权。但在实际上由于房屋必然附着于土地,因此房屋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也存在着联系,这种联系体现在“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密切关系,即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依赖于国家或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反过来,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或丧失,也会可能导致其土地使用权随之发生相应的变更或者丧失。
      应注意者,由于我国土地只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且其所有权不能流通,因此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主要体现为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 在我国,根据房屋坐落的位置不同,可以把房屋分为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城镇房屋是指坐落于城市 (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农村房屋是指坐落在农村(包括未设建制的村镇)的房屋。
      我国对城镇房屋的管理制度较农村房屋要完善一些。例如,城镇房屋都已普遍实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制度,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消灭登记,而农村房屋则还未完全建立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收起

    傅***

    2018-02-18 15: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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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

  • 集体购房签约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如题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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