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事件》读后感
在农村中,派出所是国家暴力最直观的象征,对村民来说,绝对是国家权力的典型代表。作为一个没有“见过世面”、“从来没有出门打工”的农民,面对这样一个暴力机关,M可能感到实在难以抗衡,就用另一个国家机关——法院来与派出所作抗衡。M虽然没有法律知识,但是他知道纠纷发生时可以找法院解决。
依据现行法律,法院对纠纷有最终裁决权,从严格意义上说,派出所的解决方案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
派出所可能知道这一情况,因此才反复对M做出解释,尽量为自己裁决提供合法性支持,以免M真的告到法院。法律知识的拥有者与“无辜的加害人”M在其远亲处了解到我的情况以后,便托人来找我帮忙。在当地,无疑我是一个法律权威。与他们相比,我的“符号资源”非常充足,我是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的硕士生,是官方知识的典型代表。这几年回家我帮忙办过几个案子,有刑事案件,有离婚之类的平普通民事案件,就经验来说,他们实际上对我的所谓法律知识兴趣不大,对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公正解决案件并不抱多少希望。当然,虽然民事诉讼法对简易案件的起诉要求不高,不排除口头诉讼,但是法院出于案卷制度的考虑,一般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书面的起诉状,实际上这基本上不需要多少法律知识就能写,但是当事人往往专业人士的诉讼状非常信任,担心自己书写的诉状万一出了什么纰漏会影响自己在诉讼中的有利地位,因此会尽可能地找懂法律的人写。这或许体现了现代社会中对知识的膜拜和对专家的信任(Giddens,1991)。但是,更主要的是,他们认为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有不少同学在法院里,希望能找个熟人说说话,为他们办案提供一点方便。因此,这种做法与其说是对法律知识的信任,不如说是农民适应现行司法机制的一种生活智慧。在我们去派出所后没有什么结果时,M显出一丝失望的神色,我对他说可以去法院告,在知道我没有熟人,而且他也拿不出证据证明Y的责任时,M放弃了这一诉求。
第二天,我和M以及他的远亲一起到了镇上一间茶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