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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遗赠过户问题

上海普陀区遗赠过户问题

我是外地户口,我的养父是上海人。在神智清醒时,养父希望将一套位于普陀区的房产作为遗产过户给我。交予我一本该房产的房产证和遗嘱、关系证明,但我当时已成年,又未做任何公证,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不确定下又书写一份遗赠,也未做公证。由于家庭关系复杂,养父已不堪心理重负精神崩溃,近日被确诊为脑萎缩老年抑郁症时日无多。现养父的现任妻子及家属均对此遗嘱安排提出异议,我不知道根据现在上海普陀区的政策法规是否能够完成养父遗愿过户成功?在此希望询求律师的帮助,谢谢!

全部答案

  • 遗嘱有效,其他人有意见,可让他们走法律途径

    遗嘱有效,其他人有意见,可让他们走法律途径收起

    遗***

    2018-05-09 20:05:41

签约

  • 集体购房签约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如题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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