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位与法律资格申请
我是一个大四学生,通过了2008年司法考试。但是要在2009年才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可是我又报读了双学位(4+1),按照学校规定只能是在2010年完成双学位课程之后一起发放毕业证书,就意味着2009年我不能拿到毕业证书,司法部规定申请要提交毕业证书。请问怎么解决?
我是法学毕业,学的是经济法方向。我建议你如果不热爱法学这个行业还是不要考司考了,很难!还有,要当顾问还是当法官、律师,都要过司考,否则没有上升空间的。报关员我不是很了解,你可以多了解一些这个职业,但是切记,好的职业并不一定就适合你,明白否?我现在就在一家贸易公司做高级商务,看似扔了专业,实则是多了另一条路。好好想想吧。
这个问题确实非常复杂啊!建议你到你们当地的司法局和学校问一下,最好能够协调。
建议向当地司法局咨询,不要耽误了大事。关于司法考试方面的信息,法律教育网上也有很多,可以到上面找找。
答: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毕业证书包括: (1)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