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房产公证 问题 急!急!急!
假定事情是这样的: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与房东是全款交易,无中介参与,但我为了避税,因为这个房子还有2年就可以免交营业税了,我与房东去公证处分别做了委托公证(300元)和买卖公证(按千分之三收费),在我持有了这个房子3个月时,法院的通知书递到我手上,将要查封我买的房屋。理由是原房东因其他债务纠纷,欠下银行一屁股债务,银行诉诸法院要求将其名下物业拍卖抵债,而我所购之房屋还未过户,产权仍属原房主所有,因此法院将要拍卖房屋抵债。此时的原房主早已不知去向,听说已经逃到俄罗斯了,估计是再也不会回来了。我现在手中有:与原房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委托公证书,买卖公证书,全额付款的收据。这时的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望知情者详细解答!!
哦,对了,这套房屋是原房主的私产,无银行抵押。
你和银行都是他的债主,银行会将他的财产拍卖,然后按比例换份拍卖款,你的房子基本上保不住了,能拿回点钱就不错了!
你和银行都是他的债主,银行会将他的财产拍卖,然后按比例换份拍卖款,你的房子基本上保不住了,能拿回点钱就不错了!收起
您好,这个要看他用的是什么贷款,商业的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公积金的一般比较慢,2-3个月都很正常。至于全款买房子,是可以卖的,但就看您当初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要不要付违约金。
定金合同应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你拿的30万应属于房屋预付款,其中10万为定金,充分准备应该还是可以胜诉的。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您好,如果您的卖的房子满5年就没有营业税,也有个税。
谢邀房地产方面我不是很懂,所以略微给点法律上的意见,可能有不对的地方,作为参考就好,不要全信。房子属于不动产,一般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现在房子登记在卖房人母亲的名下,可见卖房人是没有权利去卖的,其属于无权处分,他与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没有遭到房屋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然而房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去世,房子作为其遗产,应由其继承人来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我不知道本案中房屋人有几个子女,也不知道其配偶是否还在世,如果她只有这一个孩子就好办,因为他已经通过继承获得了房屋权,只是没有到房产局办理变更手续而已,这种情况下你们可以要求他办理变更手续,至于具体的流程,可以到房产局询问。如果该房屋权人不止一个子女,就麻烦了,他们都有继承权,也就是说卖给你们房子的人只是房屋人之一,他是没有权利单独将房屋卖掉的,在其他几个权人没有同意之前,肯定无法过户。但不管卖房子给你们的人有几个兄弟姐妹,房子目前都不是你们的,你家与卖房人之间签订的是购房协议,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来要求他履行义务、变更登记,如果他不,可以主张违约责任,同时,协议的存在可以给你们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一个合法的理由。然后我告诉你该怎么做,如果他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并且他们不同意卖房给你们,你们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可以要求他退钱并赔偿损失。如果他没有兄弟姐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他履行义务,变更登记。然后,你跟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你们都没有要求变更登记?
上海的费用如下: 1、个人所得税 卖方负担 普通住宅:总房款×1% 或 利润×20%;非普通住宅:总房款×2% 或 利润×20%;满五年唯一住宅:免征 2、交易手续费 双方负担 2.5元/平米×面积 3、营业税及附加 卖方负担 普通住宅五年内:房款差额×5.65%;非普通住宅:五年内:总房款×5.65%,五年后:房款差额×5.65% 4、 契税 买方负担 普通住宅:总房款×1.5%;非普通住宅:总房款×3%;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暂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5、权证印花税 买方负担 5元/本 6、 配图费 买方负担 25元/张 7、 交易登记费 买方负担 80元/套 8、 查档费 买方负担 买方有查档要求时 9、 评估费 买方负担,需贷款时才须缴纳 房屋成交总额50万以内:300元 ;房屋成交总额50-100万:500元 ;房屋成交总额 100万以上:房屋成交总额×1‰ 10、 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买方负担 贷款额×担保费率对应系数 (见担保费率对应系数表) 中介费 双方负担 总房款×1
原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安置房的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除非你在拆迁之前把老房产证过户,这样安置房的房产证就是可以是你的名字,一旦安置房的房产证办下来,五年之内是不能过户的。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追问。
到法院起诉房主,请求判决房主履行协议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但前提是你需要证明卖方是房主本人的真实意思,房主的父亲和哥哥确实经过房主的授权,否则,你有可能打不赢官司。<br/>另外,如果房主真有诚意,可以办理公正委托,委托他父亲或者哥哥给你过户。<br/>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产权当然是属于房产证上写的人的哦。如果协议没有规定什么时候过户的话,那你不过户就算你违约了,违约了就要承担协议上写的违约责任啊。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br/>《房屋登记办法》:<br/>第八十六条<br/>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br/>(一)登记申请书;<br/>(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br/>(三)房屋所有权证书;<br/>(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br/>(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br/>(六)其他必要材料。<br/>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br/>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br/>第八十七条<br/>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1,如果你表述的顺序没有错的话,有几个问题!二手房按揭的顺序要求是,先找银行审批,银行审批通过,确认可以放款时,你再去结清原贷款,注销抵押准备过户钱,买家把首付款打给你,你再跟他办理过户手续,然后银行凭你们过户的材料放款,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有保障!先过户在办贷款,对卖家来说风险很大,他们中途不贷款了,你就悲剧了!<br/>2,“银行把你的钱还给你”这句话没看懂,你这种情况,一般会是:买家借你20万,你们结清原贷款,银行的按揭贷款直接打给你了,你再还给买家20万!银行并不欠你钱啊!PS:你还买家钱的时候一定一定不要直接卡对卡转账!人民银行是有监管的,如果查出来,就是涉嫌虚假交易套现!<br/>这个买家帮你出20万还清原贷款的过程中,你是受益方,他是有风险的,因为如果贷款结清,抵押注销以后,你变卦不跟他过户,他就悲剧了!这个问题应该不大!留好收据借条等材料,还是比较靠谱的!
网友回复:他现在就是拖着。合同中规定,违约方要交10%的违约金,双方的手续费中介都不退,他能赔给我手续费么?而且如果真让他赔付我的手续费,肯定他也不会痛快的给我。请李律师帮帮我!
如果您卖掉的房子是售后公房,一年内再买房是可以退两者取其低的契税。
法院会先调解,你可以坚持,比如有证据证明在过户时是否有老人一起去房管局的证明证据,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的话,法院是不可以强搬,这个有规定。他们既然说是老人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过的户,叫他们在法庭上出示相关证据,你有房产证,就现在房产过户必须双方豆在场,不知道你办理的时候老人在场不,这里面情况就相对复杂,在场就有可能说明老人是清醒的,也可能不清醒,你要有老人的病例证明,邻里证明,证人证明来证明老人的当时身体、精神状况。民事纠纷,谁主张谁举证,他们有异议,就的有证据。
不可以,每个人的产权有年限的,现在大概是一个人是70年的年限<br/>你爸爸买的房子到他老了产权快到期了<br/>就把产权转移给你<br/>你可以享受70年<br/>如果70年不转移那么房子产权就没了 <br/><br/>有必要<br/>万一你爷爷去世了(这个是假如哈)产权问题不好弄,在加上是要拆迁的房子,过户给年轻人最好<br/>由于这方面我不是很专业,所以只知道这么多
凉拌,只有找到原来的产权人 过户后你才能享有拆迁补偿,如果已经划了红线。<br/>就只有找原来的产权人,把拆迁的补偿给你。不过对方会不会那么傻???
1、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2、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3、北京:二手房买卖可找银行做付款中间人 首次做生意的两个人由于相互之间不了解,对交钱付货的安全没有十足把握,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要防不良中介截留资金,或者出现问题后卷款逃跑的风险。如果这笔钱的收和付都由银行来做,似乎买卖双方都能安下心来谈交易。浦发银行日前推出了这种专门为个人商品交易提供支付款服务的业务,从房产、汽车,到邮币卡、工艺品及古董交易的个人客户都可以申请由银行来“管理”钱的交割。 以二手房交易为例,买卖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买房者可先到银行开通“保付通”账户存入资金,并约定初期付款、房屋产权过户和全部付款程序和时间。买房者可以根据需要将保付通账户内全部或部分资金设定委托银行监管,等到交易完成后,银行将根据双方的交易凭证把资金直接划拨给卖方。 传统二手房交易银行“监管”账户二二房交易 交易费用流程交易费用流程 ●按房屋交易金融的5‰至6‰收取、即买卖双主各收取2.5‰至3‰的手续费 ●其它费用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手续繁琐 ●按房屋交易金额的2.5‰收取手续费 ●申请贷款所缴纳的首付款免收手续费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后直接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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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2、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3、北京:二手房买卖可找银行做付款中间人 首次做生意的两个人由于相互之间不了解,对交钱付货的安全没有十足把握,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要防不良中介截留资金,或者出现问题后卷款逃跑的风险。如果这笔钱的收和付都由银行来做,似乎买卖双方都能安下心来谈交易。浦发银行日前推出了这种专门为个人商品交易提供支付款服务的业务,从房产、汽车,到邮币卡、工艺品及古董交易的个人客户都可以申请由银行来“管理”钱的交割。 以二手房交易为例,买卖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买房者可先到银行开通“保付通”账户存入资金,并约定初期付款、房屋产权过户和全部付款程序和时间。买房者可以根据需要将保付通账户内全部或部分资金设定委托银行监管,等到交易完成后,银行将根据双方的交易凭证把资金直接划拨给卖方。
如果要顺利并成功取得二手房按揭贷款,消费者一般要“七步走”: 第一步:先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但是该房屋必须是产权明晰(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具备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的房屋。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如泉州房产交易管理所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并在该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时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3.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而售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2.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3.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5.保证所售房屋符合上市出售条件的证明。 第四步:银行对买卖双方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函》给买方,银行会注明提供几成,几年按揭贷款。 第五步:买方将购房的首期款存入银行指定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在该行的账户,由银行冻结,售房人于首期款交付、《贷款承诺函》签订后,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第六步:房屋交易手续及新《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买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第七步: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买方的指定账户,然后买方将贷款和首期款一并交付给售房人。 二手房交易的风险在二手房按揭过程中同样存在,交易双方应尽量规避。 一、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就申请,而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再申请,就会造成交易不成的危险。银行在审批贷款时除了要调查买方的经济状况,有无还款能力外,还要求双方提供房屋的评估报告,取评估价和交易价中较低的价格确定其贷款金额。买方需要支付不少于30%的首期款,同时贷款年限还要以房屋的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确定。买卖双方不清楚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导致交易失败。 二、办理二手房按揭,需要办理完过户手续,产权人的名字由卖方更换为买方后,才能以该处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一般情况下,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买方支付的首期款应存入银行指定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在该行的账户,由银行冻结,这样可以避免类似买方恶意拖延办理按揭手续的时间,卖方也就迟迟不能收到卖房的尾款或卖方收到首期房款而迟迟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风险。 三、如果只有购房合同和发票,而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尽量不要购买,否则也可能因为开发商的问题而最终无法办理产权证。
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br><br _extended="true">(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br>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br>(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br>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br>(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br>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br>(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br>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br>(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br>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br>(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br>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br>(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br>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br>(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br>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br>(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br>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br>(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br>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br>2、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br>(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br>(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br>(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br>(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br>(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br>(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br>(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br>(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
买卖双方都有税费,这里只说重头。普通住宅:卖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家:契税,(二套,大于人均面积要交房产税)如果商住2用或商铺还有土地增值税。就看你们当地政策是什么样的决定,我们这里卖家只管到手价,这些税都是由买家承担。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br/>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br/>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br/>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br/>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br/>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买房子要考虑到的因素就太多了:<br/>首先二手房和新房子的价格是有一定差异的<br/><br/>考虑周边的设施,环境因素。<br/>小朋友以后读书的问题,自己上班的问题,地区的问题。<br/>所以,这个事情完全不能用给一个简单的回答来给您下定论的。
您好,购买二手房可以贷款。贷款申办程序⑴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⑵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⑶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⑷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⑸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⑺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⑻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⑼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⑽借款人按月还款;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一、购二手房可以过户的 ,只要二手房有独立的房产证,且不存在抵押的情况是可以在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br/>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br/> 第四条<br/>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br/> 第十三条<br/>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br/>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br/> 第三十三条<br/>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br/> (一)登记申请书;<br/>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br/>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br/>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br/> (五)其他必要材料。<br/>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br/>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br/>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br/>(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br/>(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br/>(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br/>(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br/>(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br/>(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不能买卖。<br/>原因;你贷款办理下来了,说明你的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和银行备案登记了,是不能变更购房合同转让住房的!你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你是无权转让,买卖,抵押更名该住房产权的!<br/>真的要卖掉,需要你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找到买家,和她去办理买卖过户手续,需要交纳过户税费。
北京二手房寻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br/>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论坛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br/>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br/>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
二手房办理贷款流程:<br/>贷款人需要先确定购买房屋是否获得银行支持,是否可操作按揭购买业务(房屋中介或房主都可确定或者直接去银行确定);<br/>买房者确定房屋可申请按揭贷款后,到贷款银行填写《房屋按揭申请表》,并准备资料进行申请;<br/>买房者(贷款人)需要准备资料如下:<br/>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2份;<br/>②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br/>③住址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或近3个月缴纳的水电气缴费发票);<br/>④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提高银行信任度,更好取得贷款);<br/>注: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br/>房屋卖主应提供材料:<br/>①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br/>②房产证。<br/>贷款机构接到贷款人的申请后,安排审查专员对贷款人进行审查,贷款人需要联系贷款机构的合作方评估机构,评估机构评估出房屋的评估值;<br/>贷款人通过贷款机构审查后,贷款机构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协议,办理相关的手续;<br/>贷款机构根据贷款合同规定划款到合同指定账户,贷款人开始履行还贷义务。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br/>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br/>(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br/>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br/>(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br/>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br/>(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br/>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br/>(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br/>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br/>(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br/>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br/>(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br/>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br/>(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br/>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br/>(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br/>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br/>(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br/>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交付首期房款或履约定金——去交易审税,查限购,核价同时安排贷款事宜——如果直接降贷款转给下家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签订转按揭合同(或卖方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卖方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买方申请公积金或商业贷款——买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贷款及担保合同、商业贷款及抵押合同——买卖双方到房地产交易申请过户,并取得收件收据——买方支付二期房款(视合同约定)——20个自然日出产证——银行贷款7天放款——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具体时间可在合同中约定)
二手房交易税费用会因产权类型不同以及房产证填发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br/>契税:若买方是首次购买,并且房屋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格的1.5%,非普通住宅是指建筑面积在140平米以上、容积率高于1.0、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宅交易平均价格1.2倍,反之则视为普通住宅。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产,其契税需要则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交纳;<br/>印花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0.05%作为印花税。<br/>营业税:购买时间在5年内(这里的时间首先是看产权证,其次是看契税发票和票据),则需要交纳成交价格的5.5%作为房屋需要交纳的二手房交易税费当中的营业税;而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则不要交纳营业税,但是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比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br/>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在2年之内,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税 印花税)}×20%;2年以上(包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如果家庭只有唯一的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br/>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如果房产已经满5年的,并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免交,否则依旧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br/>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二手房交易税费当中的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br/>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非普通住宅在购买时间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购买时间在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购买时间再5年或5年以上:也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br/>买卖合同公证费:当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需要缴纳,费用为房屋成交总额×0.3%;<br/>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