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室制度(通用3篇)
学校图书室制度(1)
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4、新书及时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旧书及时修补,做好报损工作。
5、以各种形式推荐好书新书,办好宣传栏,加强阅读指导,并注意培养一支学生图书员队伍。
6、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图书的开架数目,做到流通更新。
7、制订健全六防措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窃)。
8、与教师资料室、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加强业务联系。
9、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在关任务。
10、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观念,以此为出发点,制订《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
学校图书室制度(2)
一、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串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要专心、细致、耐心,并能结合实际总结归纳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文明工作,文明服务:
(一)工作期间使用普通话,语气要和蔼可亲,语言要简练准确。
(二)不得在馆内公共场合吃东西,办公场所、读者活动场所、服务窗口的桌(台)子上,不得放置任何食物;
(三)不得在馆内大声喧哗;
(四)禁止在馆内吸烟、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
(五)不得在馆内乱贴乱画。
四、图书馆向读者开放前,当班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清点、整理好阅览区内各架上的报刊图书资料,搞好卫生,摆好阅览桌椅。
五、按时开馆,严格履行读者入馆刷卡制度。
六、开馆期间,阅览室工作人员要随时巡视、整架,认真解答读者的提问,帮助解决读者的正当需求;维持室内良好肃静的读阅秩序,制止读者各种不明文行为,对违规者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读者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置。
七、闭馆要做好内务,关闭水、电、门窗,注意防火、防盗、防水。
八、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岗时,必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委托其他工作人员代行职守。
九、当班期间发生事故或其他失职行为,按责任区分和情节轻重由部门领导或馆领导计罚。
十、图书馆工作人员借阅图书需严格按照《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之规定,通过一卡通借还图书,严禁私拿私借图书;未编书未经馆长同意一律不外借,工作人员不得将未编书携出室外。
十一、依规工作,照章办事,严格履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学校图书室制度(3)
一、为加强中小学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室是学校书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图书室要提供师生所需要的情报资料和教育教学参考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三、图书室要进行财产帐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四、学校要经常添置更新图书,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室藏图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量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严禁购买、介绍、使用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五、新添图书到室后,应及时验收、登记,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六、加强书刊资料管理,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和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已借出书刊逾期不还者要及时催还,损坏、丢失书刊者按原价赔偿。
七、图书室应以全开架借阅和半开架借阅为主
八、图书室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并开展图书情报教育课、图书和图书室知识介绍、工具书使用方法、图书的选择和读书方法及读书卫生知识等方面的指导。学校应逐步开设阅读指导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电子阅读指导课,指导学生正确运用电子阅读系统。
九、努力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开展好外借、阅览工作,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每月作一期新书介绍,开设新书园地、办书展、上好阅读课,并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十、加强图书室档案资料建设,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和图片、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十一、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十二、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晒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