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管理制度(集锦10篇)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1)
(一)仓库管理
1.入库
(1)卸货及运输:
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设备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
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由设备科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设备科.采购中心等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
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2.出库
设备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在归定的工作日内,督促使用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3.库存保管
(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设备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
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年度盘点: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变动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产转移,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维修部门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维修部门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负责人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部门批准, 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4.固定资产帐目变更:设备科物资库房保管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五)固定资产(万元以上)档案管理
1.卷宗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卷宗是从医疗设备科接到医院批准采购的申请书开始,由采购执行者建立。该卷宗包括:论证.申请.批复.联系.招标.签约及相关全部资料。
2.档案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后,由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卷宗全部文件与设备验收文件一并装订.编号,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调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是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的原始纪录,因接受检查.维修等事宜需调用档案,必须征得档案保管人员同意,并在借出当日归还。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2)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和兼职管理人员。
2、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各自管理范围和环节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3、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各医疗废物产生点必须设兼职管理员进行管理,在医疗废物产生源头做好分类工作,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混装。
4、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储存、运送与处理符合管理规范。
5、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职回收人员按要求做好全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临时存放工作。禁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医院对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和防护知识培训,对各医疗废物产生点的分类收集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存放等各项工作的职责细化并落实到人。
7、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佩戴工作牌。
8、专职回收人员每日收集医疗废物1~2次,在废物产生点必须做好双方交接登记手续,在废物袋上挂应的标识牌。
9、密闭式(容器、塑料袋均应封口)运送医疗废物,严禁超载运输,防止有害物质泄漏或掉落造成危害。
10、禁止在非收集、非临时存放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不能将医疗废物和非医疗废物混合,如有混合,整个混合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11、医院设置西南一排四房为医疗废物固定临时存放点,配备暂时存放设施,设备,存放容器必须加盖,不得露天存放,存放点必须加锁,设专人管理。医疗废物暂时存放不得超过2天。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3)
(一)仓库管理
1.入库
(1)卸货及运输:
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设备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
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由设备科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设备科、采购中心等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
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2.出库
设备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在归定的工作日内,督促使用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3.库存保管
(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设备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
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年度盘点: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变动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才能实施财产转移,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维修部门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维修部门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设备科负责人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部门批准, 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4.固定资产帐目变更:设备科物资库房保管将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五)固定资产(万元以上)档案管理
1.卷宗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卷宗是从医疗设备科接到医院批准采购的申请书开始,由采购执行者建立。该卷宗包括:论证、申请、批复、联系、招标、签约及相关全部资料。
2.档案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后,由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卷宗全部文件与设备验收文件一并装订、编号,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调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是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的原始纪录,因接受检查、维修等事宜需调用档案,必须征得档案保管人员同意,并在借出当日归还。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4)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保xx医疗器械从购进至销售这一环节中的质量,特制定本质度。
(二)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xx使用无菌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三)职责
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员负责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
2、验收员是制度的实施者并负责。
(四)主要内容
1、企业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xx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以上xx监部门考试合格后,执xx上岗。
2、验收员应熟悉医疗器械知识和理化xx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和内容,具有一定xx工作能力,视力在0.9或0.9以上,无xx盲、xx弱疾患。
3、验收应在专门的环境和场所中进行,验收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医疗器械验收工作。在一般情况下,货到后应于5天内验完。如遇大批到货或发现严重残损,需清点整理,核实数量提出查询的,可延期2天。质量查询应写明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
4、验收中应按[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程序"中规定的抽样原则开箱检查,发现可疑的批号应全部按批号拆箱检验。销后退回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要进行逐批验收。
5、验收时,根据送货或配送单,对照实物,按照医疗器械验收单的格式要求逐批进行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等的核对。
6、拆封验收后的医疗器械必须及时复原,尽量保持原貌,并尽可能先销售,以免引起变质。
7、验收完毕给出验收结论,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要求内容完整,不缺项,字迹清晰,结论明确,每笔验收记录和凭xx均应由验收员签字盖章。
8、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库(区),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验收不合格xx品要放入不合格品库(区),并与业务和质量管理部门联系作退厂或报废处理。
9、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础,因验收员工作失误,出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入库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6)
医疗设备报废制度
一、凡使用期满并丧失效能、性能严重落后不能满足当时需求、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医疗设备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报废原因、数量、经医疗设备科鉴定审核批准。单价一万元以上贵重设备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报废。
三、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医疗设备科会计办理销帐手续,建立残值帐目,档案员办理相关档案手续。
四、凡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必须送交医疗设备科,进价万元以上的设备须由设备科报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理。
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
一、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科审批,由采购员联系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二、单价在5万元或以上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臵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科加具意见,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三、洽谈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设备时,由院领导、设备科领导、设备使用科室领导(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中获得的折扣全部归公,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四、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五、各类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必须有使用科室领导、设备科领导、及相关院领导签名才能付款。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四、凡购入得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六、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七、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八、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九、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设备的作用。
十、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计量检测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十二、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十三、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十四、努力协调医院与相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十五、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包括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医用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及软件。
1、医疗器械的计划管理
(1)凡医院由国家无偿调拨、拨款购置、租赁、奖励、院资金购置及接受捐赠的医疗设备均属于此管理范围。
(2)医院所有医疗设备一律由医疗设备科有计划地统一购入。各使用科室应本着先急后缓、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临床和科研工作需要,在做好可行性预算的前提下,向医疗设备科做出每月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医疗设备科统一汇总,经有关部门及医院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订购任何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使用科室有责任推荐欲订购物资的品名、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等,供购置时参考。
(4)医疗设备的购置计划须经使用科室论证小组成员签字,报设备科统一制定计划,经医院院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5)为保证计划的严肃性,经批准后的购置计划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系特殊情况需调整时,也应书面呈报设备科并由医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动。
2、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
(1)医疗设备科所购医疗器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查验索取必要的证件,审查招标医疗器械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如有,一票否决,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医院任何形式的招标)、是否为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是否为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并备档。
(2)一般医疗设备的购置,使用科室要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核后再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由设备科组织采购。大型医疗设备除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外,还需要填写“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购买。50万元以上设备经过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后委托招标公司招标购入。
(3)新进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必须严格执行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标(成交)产品采购手册进行采购。
(4)所有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置合同。
3、医疗器械的出入库管理
(1)所购医疗设备到货后必须填写《医疗设备验收登记卡片》,包括设备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经销单位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编号、验收人等内容;所购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一次性用品、试剂、消杀用品、医疗设备配件到货后需登记产品名称、供货单位、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灭菌期、送货人、验货人、发票号、报关单、检测报告、追踪号;检查医疗器械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由专人下送使用科室。
(2)严禁包装破损、失效及有明显问题的物品进入库房。
(3)医疗器械需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使用科室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院内感染科、设备科及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对于所购医疗器械,招标文书、档案、出入库登记必须统一由专人管理,做到每件医疗器械可追溯。
4、医疗器械的档案管理
(1)凡购入的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整理后交院档案室保存。
(2)凡购入耗材,一次性用品、低值易耗品、消杀用品、设备、配件的出入库记录及登记记录必须存档,并由设备科专人管理,以上物资使用后其档案需保存10年。
(3)凡医疗器械招标资料由设备科专人整理,建档并保管留存,保存期限为医疗器械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10年。
5、医疗设备的运行管理
(1)医疗设备领回到使用科室后,应及时由医疗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协同厂家及使用人员安装、调试,操作人员使用正常后,填写验收报告单,并由使用科室主任级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医疗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操作人员应保证其有足够的工作时数,以便一些质量问题能够及早发现,尽可能在保修期内得到妥善处理。
(3)对大型医疗设备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制成卡片挂在医疗设备上或醒目地贴在操作者便于看到的位置,使用时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4)大型医疗设备须由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和交接手续。使用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后方可上机操作,进修,实习人员和其他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科室申请、论证报告、招标文书、合同、装箱单、合格证、验收报告、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记录等,由设备科专人建档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保存。
(6)各使用科室于医疗设备科每年清点医疗设备财产一次,如遇账目不符,及时查找,并报告设备科长及医院领导,研究处理。
(7)使用科室的医疗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申请表,写明故障所在,通知医疗设备科负责维修。如遇外修时,需由设备科专人联系,如使用科室擅自请外单位人员维修,设备科有权拒绝办理付款及有关手续并追究使用科室责任。
(8)大型甲类、乙类医疗设备必须有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6、医疗设备的维护、计量、维修安全管理
(1)各使用科室应重视医疗设备的维护,每天开机前、关机后均应周密检查,并进行清洁、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使设备每天处于良好状态。
(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要根据其技术管理要求,分别采取恒温、防磁、防震、稳压、避光、润滑等维护措施。
(3)医疗设备须进行两级保养。一级保养系指前述第
1、2条,二级保养是指设备科技术人员对各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修,确保良好的机器性能。
(4)医疗设备科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1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安全防护等进行检查。
(5)对于强检医疗设备需根据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时间定期计量、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6)医疗设备需要维修时,使用科室应仔细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注明医疗设备的型号、故障原因、现象等,然后交设备科维修组,设备科维修技术人员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应尽快对故障进行检查、维修,使其恢复正常运转。要确保常规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7)医疗设备需要外修时,使用科室应填写“医疗设备外修维修申请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设备科长审批,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联系外修,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外修,否则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使用科室自付并追究其责任。
(8)重视维修人员素质培养,定期选派技术人员外出培训。
(9)各科室医疗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7、医疗器械的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报废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于财务科、经管会、病案室等职能科室联合到医疗设备使用科室了解设备性能、工作效率等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科室实际作出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效益评估、更新计划报院领导参考。
(2)凡因使用磨损、老化等损坏的医疗设备,经设备科技术人员鉴定确认无法维修的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由使用科室填写“医疗设备报废(调拨)审批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经设备科核实,设备科长批准、院领导批准和财务科长批准后,方可报上级部门报废注销或降级使用。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调整使用:①无正当理由闲置半年以上者;②引进新医疗设备后原设备降级使用者。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设备应注销报废:①达不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危害而无法修复改造者;②超过使用年限,机构陈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主要配件损坏无法修复者。
(5)医疗设备的报废与调整统一由设备科办理,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6)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申请表”,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报设备科长和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废,报废物品由设备科按规定统一处理。
8、医疗器械的`损坏赔偿
(1)凡使用医疗医疗设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保管不妥、交接不清、违反操作规程或使用不当,造成医疗设备损坏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2)医疗设备丢失,要书面说明丢失情况并附检查,经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调查确认事实后,拿出处理意见,报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审批,及时销账。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医疗器械遗失、霉烂、虫蛀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大型医疗器械购置论证制度
1、凡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科室须经过科室论证小组论证后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和“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2、设备科负责汇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座谈会论证其可行性。
3、设备科在职工座谈会后将论证结果进行汇总,报医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4、甲、乙类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需报卫生局审批后,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招标。
5、购置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由医院委托的招标公司招标,需报卫生厅备案。
医疗设备科招标采购制度
根据贵州省卫生部门相关文件,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凡医疗设备科购置的医疗器械必须经国家,省市或医院内部进行招标后方可采购。
1、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需由招标机构公开招标后方可采购,招标结果需报卫生厅备案。凡是经过国家、省、市招标过的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及低值耗材,医院必须按其价格采购,医院内不再另行招标,对于国家、省、市均没有招标过的50万元以下医疗设备,一次性用品、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卫生材料、医用试剂、消毒用品,医院均采用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医院招标采购必须由主管院长、院办、纪检办、审计处、财务处、医务处、院内感染科、设备科招标小组成员及临床科室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
3、医院内招标流程须首先由临床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科报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实施招标。
4、医疗设备科招标组成员有义务前期审核厂商资质,无异议后进行会议安排,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
5、10万元以下的医疗设备、耗材等的中标结果采取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表决通过,评委在中标目录上签字后生效;10-50万元医疗设备的招标由与会的各位专家评委采用实名制填写评标成员意见表,并根据评标意见产生评标结果。
6、中标结果由医疗设备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各参标厂商,并签订由医院法律顾问审核过的合同,合同生效后方可实施采购。
7、严禁购置进口二手大型医疗设备,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机型。
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档案由医疗设备科专人负责整理、分类管理。
2、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专人整理核实资料,装订后交医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3、医疗耗材资料由专人整理后 ,在设备科保管,所有资料在耗材用完后保存10年,植入人体的一次性耗材资料由院档案室统一管理。
4、医疗器械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存放有关档案,以确保医疗器械档案的系统化、完整化,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的作用。
5、建立医疗器械档案目录,单位和个人需借阅有关医疗设备档案或其他资料时,医疗器械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并妥善保管,损坏者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6、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员应负责所管档案的安全,注意防火、防潮、严防泄密。
7、医疗器械档案资料要按规定的项目内容认真填写,做到字迹端正、清晰,并分类编号登记;资料收集应真实、完整;案卷目录应与案卷内容一致。
医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医用计量器具的购进,须先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设备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招标购买,与医疗器械的采购相同。
2、库房保管员将各种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书、厂家名称、出厂时间、产品型号及资料交计量人员建卡、存档。计量后,才可发放到临床科室。
3、各科室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操作计量器具,不得随意改动计量器具的参数和基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设备科申报,不得擅自拆除。
4、凡属医院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建立统一的计量强检制度,定期由质量监督局检定,确保强检率100%。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医用计量器具。
5、医疗设备科定期对医院职工开展计量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对计量工作的定期管理考核,做好计量器具档案管理工作。
6、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医用计量器具,对随意损坏和改动计量器具参数基准的科室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7、医疗设备科负责报请有关医用计量器具使用造成不良事件的工作。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凡属医院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必须实行周期检定,由省、市质量监督局行使检定权,根据医院情况实行送检、来检两种方法:
1、凡有强检计量器具的科室、个人,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检定或故意漏检。
2、对于漏检、检定不合格和超出周期的计量器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26条、27条规定一律不准使用,否则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并处罚,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申报上级领导后进行维修、降级和报废处理。
3、经过维修后属强检医用计量器具应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后方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4、对于新购进或注销的计量器具要经主管院长、设备科长审批,报专职计量员建账、建卡、建档、销账、销卡,任何人无权处理。
5、专职计量人员要定期询访各科室,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医疗器械技术组工作制度
1、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每月定期对所管科室医疗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记录存档。
2、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接到临床科室保修申请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如无法修复应及时上报科长及临床科室主任,组织相关维修人员会诊、修复或申请外修。
3、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后及时填写维修记录,存入档案。
4、医疗器械技术组确保医院常规抢救医疗设备的100%完好率。
5、医疗器械维修人员应确保购买保修及配件质量与价格合理。
6、医疗器械技术组应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搞好科研和教学工作。
医疗器械应用分析制度
1、医疗设备科应定期到临床科室对1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对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设备科除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其设备性能及使用情况外,临床科室应填写:“大型医疗设备医用分析表”。
3、医疗设备科对临床科室填写的“大型医疗设备应用分析表”进行汇总,做出相应的分析、总结,并报医院领导参考。
4、根据分析结果,设备科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做出大型医疗设备年度更新计划。
一次性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现在医院开展的医用钢板、心脏瓣膜、人工关节、血管支架、心脏起搏器、人工晶片、各种补片、生物胶、球囊等。
2、凡医院购入的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须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采购,并与供货商签订合同。
3、使用科室应根据临床的实际需要,提前送交申请计划,必须写清产品的生产厂家、供应商、规格、型号、价格、病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住院号、诊断病情、手术医师姓名、手术日期,并由科室主任签字。
4、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高值耗材的管理要求,逐一进行核实,登记生产厂家、供应商、产品名称、详细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或报关单、价格、生产日期及失效期和企业确认的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如条码或统一编号,并对唯一性标识的内容、位置、标识方法以及可追溯的程度作出记录,做到没件高值耗材可追溯。相关资料由设备科整理并存档。
5、使用时由手术室派专人负责领取,将其送往手术室进行消毒,以备手术时使用。手术室有责任对所送植入材料数量等手续进行核实,再次验货,以防在材料消毒前的货物调换。使用后的植入人体医疗器械的相关标识载入病历。
6、一旦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有关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有关规定,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医院内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科室必须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办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
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或计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由厂家进行专业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医疗设备的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并严格按照每台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3、医疗设备维修人员应定期到临床科室维护、检修医疗设备。
4、医疗设备科专职计量人员及维修技术人员应每季度对大型医疗设备性能指标、计量、安全防护、接地等进行检查和监测。
5、对于压力容器、高压氧、X线机、CT、B超等特殊医疗设备应由医疗设备科专职人员联系治疗技术监督管理局专职人员定期鉴定,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6、对于使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同位素药品的科室必须严格计划、审批、购入、出入库管理,并可追溯。特别是放射性物质在使用时需要报属地公安部门,完善相关手续,谨防丢失泄露。
7、凡由于购入的医疗设备、放射性物质、剧毒性物质、剧毒试剂引起的相关医疗事故,使用科室应及时上报医疗设备科及主管院长,并上报当地药监局和相关部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是指对事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
2、医院组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并有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管工作。
3、使用科室对发现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由专人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4、凡由医疗器械引起的不良事件,使用科室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使用,经科主任签字后与48小时内上报设备科,严重伤害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上报设备科,死亡事件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设备科;设备科接到书面报告后,由专人及时报告医务处,同时上报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医疗器械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1、一般医疗设备的验收合格后,须由厂家工程师对医院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或异地培训。
2、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至少派两名以上操作人员参加国家制定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合格证有效期满后须及时进行再次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进行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5、维修人员须定期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7)
第一章 安全工作总则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 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 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 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 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 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 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 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 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 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 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 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 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 达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 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 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 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 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1、办公室:年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 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2、人事科:年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 重纠纷。
3、宣传科:年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 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4、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年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 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 和严重问题。
5、纪检监察科:年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 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 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6、司机班:年度内无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等级车辆事故、车辆机械事故以及违反交通法规的 规定、制度的严重问题,无领导和工作用车方面的严重责任问题。
7、财价科:年度内无现金、资产、帐务管理方面的责任心差错事故,无财务工作人员监守自 盗、贪污挪用、私报公款、收支差错导致医院或患者利益严重受损等严重问题,无乱立项目、 乱设价格、乱收费用因而导致发生经济责任事故和严重经济纠纷问题,无违反财务法律、法 规、制度导致发生的经济案件。
8、总务科:年度内无水、电、气断供及水、电、气机械设备设施方面的责任心严重事故,无 物资采购及供应方面的严重差错问题,无采购中收受"回扣"的商业贿赂问题,无在检修、 维修方面的生产事故。
9、基建科:年度内无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责任性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和生产事故,无在工程、 维修项目承发全方面收受商业贿赂等问题。
10、保卫科:年度内无因检查、巡查、监控不到位出现被盗、失火及安全生产、人为破坏等 方面的责任事故,无保卫人员参与各种不利于治安、安全方面的严重问题。
11、信息中心:年度内无因安装、检查、检修、调试、监控不到位和操作规程、编程不正确 发生网络失灵、内部病毒侵害、数据丢失以及信息发布方面的严重错误的案件,无信息工作 人员违反法规制度发生治安、安全方面的严重问题。
12、医教科:年度内无因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责任心等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纠纷,无医 务人员违反医疗制度、技术规范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的严重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13、护理部:年度内无因护理管理不严、执行医嘱不严、护理不到位发生医疗事故和严重医 护患纠纷,无护理人员违反卫生法规、护理规则、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发生严重责任心差错 故,无因对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失控导致发生事故和严重问题。
14、院感科、预防保健科:年度内无因院内感染控制不严、预防不力,导致发生责任性严重 感染事故、传染病流行以及医疗纠纷,无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和违反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导致发生严重责任性工作差错和严重问题。
15、门诊部:年度内无因违反医学原理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失诊、误诊导致发生责任心严重 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无因违反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 题。
16、住院部:年度内无严重责任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无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 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7、药浴科:年度内无责任性药浴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患纠纷,无因洗浴医疗保护措施不到位 及药水压力容器使用维护不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生严重 工作差错和问题。
18、外治科:年度内无责任性外治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患纠纷,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 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9、外科:年度内无责任性手术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手术等级管理制度、患者及家 属签字同意制度发生责任性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 的问题。
20、麻醉科:年度内无违反麻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导致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事故和纠纷,无 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
21、内科及各临床专科:年度内无违反医学原理和医疗规范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 纠纷,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无错诊、误诊以及使用违规药品导 致发生的责任性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推销个人或非法使用药品导致发生的其他严重问题。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8)
22、疫病科(染科):年度内无违反传染病管理制度造成严重院内交叉感染的责任心医疗事 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23、急诊科(普通急诊、icu):年度内无因误诊和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延误抢救时机造成责任 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急诊(急救)制度和违反职业道德发生重大工作差错和问题。
24、放射科、化验科:年度内无因技术性检查错误、诊断错误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 患纠纷,无违反医技检查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25、药剂科:年度内无因错发药和使用过期、不合格药品或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不严导致发 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制度以及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 和问题,无在药采购过程中发生"回扣"等问题。
26、药剂科(包括药材采购):年度内无因使用不合格药材、加工炮制不规范、检验不规范导 致发生责任性医疗、用药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gpp 管理规范、制剂工作制度、职业道德 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私自销售药品、私拿药材、药品的严重问题,无制剂生产安全 责任事故。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9)
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机构,各科室行使相应管理职权。
医院医疗安全管理组织主要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安全委员会等,医务部、护理部、共同负责医疗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不定期的向医院领导反馈医院医疗安全的现状,提供警示作用的医疗安全信息。
医院检验室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10)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