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应急预案(甄选5篇)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1)
20xx年汛期雨季即将来临,为确保小区和地下车库的安全排涝,确保业主的车辆停放安全,保证业主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根据各级防洪防汛工作精神和多年来关于防洪防汛工作的要求,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洪工作应急预案。希望我们管理处的主管能够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主管的领导能力,带领各部门员工,竭尽全力做好防洪期的各项工作。
一、 成立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组成员:
抢险队伍: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办公室、工程维修、全体安保
二、 防汛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区物业关于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小区的防汛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小区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区,坚持自保、自救,确保小区的汛期安全。
2、准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负责检查、监督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防汛物品的准备情况;确保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杜绝小区凹陷区域的排水不畅和地下室存水等问题。
三、 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小区内的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和业主财产不受损失;及时收集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宣传工作,提高全体业主的'防汛意识;确保无事故发生。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防汛成员和值班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值班要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如遇大雨,经理及各级主管、安保班长必须到岗,办公室要做到手机不关机。
2、建立安全责任制。管理处领导人将具体工作分布到位,做到各个区域都有直接责任人。对不能按时到岗和不认真负责而造成损失的实行问责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3、联系工作。安保部门应对有车业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提示,并做好地下室车辆停放秩序。客服应了解,所有地下车库的业主通讯联系方式,必要时通知业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遇到特大暴雨,应密切关注雨水情况和小区内有关道路的通畅情况,做好与全体业主的联系准备工作。
4、物资准备和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视;各部门分工明确;做到雨前、雨中、雨后都有专人负责监视;并做出相应排险措施;以下是各部门的明确分工与职责:
财务部:竭尽全力保护好财务部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保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公共事业部:在汛情来临时,客服中心要做好和全体业主间的温馨提示工作,对灾情相对严重的几座楼层,要重点记录汛情信息,必要时电话通知业主告知详情。如有业主求救电话,应详细记录业户详细住址(楼层号、单元号、房间号、联系方式),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增援。
绿化保洁部:充分做好汛期绿化植被的保护工作和小区保洁工作。在恶劣天气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花草树木的成长。雨后做好小区的卫生清扫工作,让小区的每个角落时刻保持卫生清洁。让在住业主感受到环境的清新自然,通过我们的努力让小区的业主生活环境更加美好。如有业主屋内或仓库有进水现象,应配合工程部立即前往,帮助业主做好清扫排水工作。
工程部:工程应定期检查小区内的水、电设备,汛期要适当增加检查频率,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安全。检查各排水管道的畅通情况和应急使用情况。险情发生时的救援物资包括:
(1) 应急灯具要充足电量,以备夜间使用。
(2)沙袋若干,将沙袋放在地势较低的入口地方,可以起到截流的作用,避免上游雨水汇集到地势较低的区域,造成危险。小区内几个容易积水的楼层有A1、A3、A5、C1等几个地方,要密切关注积水情况。灾情结束后要立即将沙袋搬离至隐蔽区域,并做好保护工作,以免影响下一次的使用。
(3)准备铁锹5把、带钩钢筋5根,必要时疏通下水道,或直接打开下水道井盖,可以加快雨水流入下水道的速度,避免雨水冲进地势较低的车库或仓库。灾情结束后要立即放置井盖到原处,以免发生危险。
(4)排水设备,排水泵和排水管要放置在易拿易放的地方,并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情况。如遇部分管道排水不畅,应用排水泵将此区域的积水排至其他顺畅的区域。用完后要清洗干净,并存放。
安保部:充分做好汛期安全保卫工作,如有求救或增援电话,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救援和保卫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关键时刻帮业主排忧解难。
四、 按不同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一)第一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防汛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总结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办公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二)第二预案:
当暴雨袭击或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防汛领导小组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进行紧急部署。物业办公室要把防汛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三)第三预案:
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抢险小组迅速组织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对小区内部和地下室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备进行强排。确保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财产安全。
以上各组各部门应恪尽职守,安全度汛,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及公共财物的安全,越是关键时刻我们越要有组织有纪律;关键时刻义勇当先、临危不惧。时刻把业主的利益放在头等位置。让总公司领导放心,让业主满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2)
为了提高医院内部的自防、自救能力,使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火灾的`特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准确、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使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结合医院消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灭火应急方案,请各科严格执行。
一、重点部位的灭火应急措施
1、病房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应当稳定工作人员的情绪,以免发生混乱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做到“先救人,后救物”、“先病人、后员工”的原则。人员撤离现场和疏散物资依次进行,切莫争先恐后,相互拥挤,更不能中途阻塞通道,发生自残,造成不应有的悲剧。发生火灾时病房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并安排人员报警。当起火人员受困时,切不可跳楼逃生,可将被套、床单、窗帘或其他可利用的绳索系牢后,抓住绳索下滑到安全地点。
病房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按以下预案步骤执行:
① 首先了解火灾发生方位、地点、原因、燃烧物等情况。
② 科室工作人员迅速分工,一人通知住院病人做好疏散准备,一人火速报警119,一人通知院部,急呼全院员工紧急协助。
③ 最快的速度切断本楼层电源(楼层电源开关在中间楼梯口)
④ 稳定病人和员工的情绪,有秩序、有组织的把病人,特别是产妇、婴儿快速疏散到安全场所。
⑤ 在有效的时间内,抢出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
⑥ 在119消防队未到之前,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在分管院长或科室负责人的指挥下,充分利用院内现有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⑦ 在最短的时间内由分管院长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火灾原因及后事工作。
2、对配电房发生火灾事故,电工应当立即切断电源,用1211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扑救。
3、对仓库发生的火灾事故,仓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迅速切断电源。火势向上层蔓延时,控制上层、下层设防;火势向水平蔓延时,先控制左右,后上、下设防。上下控制,上层为主。注意疏散物资,并负责向消防部门介绍物资存放的数量,有无危险、易燃物品以及被困人员等情况。
二、对一般防火部门的灭火应急措施
对一般防火部门发生火警时,离火灾事故最近的部门、人员应当迅速进行扑救,部门负责人和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并迅速报警。同时组织好人员整理好重要、贵重、危险物品,做好疏散准备工作。
三、医院领导对灭火工作的应急措施
医院分管消防安全的副院长应当迅速赶到火灾事故现场,召集有关领导成立灭火领导小组,了解情况并进行相应的分工。对火灾事故采取边解救被困人员边组织人员控制火情,转移和疏通物资。向消防部门介绍发生火灾的部门或病房的房屋结构、分布情况、水源、物资的危险性和被困人员的情况。
四、如何拨打“119”火警电话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不要慌张,要报清火灾发生地街道(青春路288号)、单位名称、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及是否有人被困和被困人员数,要说清科室内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瓶、酒精等)。报完后请不要急着挂电话,等接警员说好再挂,如他还有什么问题或有没听清楚的地方,请详细告知。
五、做好预防防患于未然
各科要切实做好用电安全的防患工作,各科室(岗位)要指定人员平时做好用电及医疗仪器性能安全检查及记录(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或分管院长汇报,无问题及时记录在案。医院每月对记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个人制度考核和科室年终考核挂钩。
总之全院职工要熟悉和掌握以上内容和措施,发生事故后积极抢险救灾,为降低损失而赢得时间,并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3)
人防工程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对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人防系统内恐怖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公民生命和国家集体、公众的财产安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及时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和指挥原则。县人防办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在全县人防系统开展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2、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发生在人防工程内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门协调公安、安全、消防部门组织处置,县人防部门提供组织专家、技术支持。
3、重点部位重点保护原则。人防工程是国防设施,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挥所、地下通信枢纽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点部位,平时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准备,向不发生或者避免发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发现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迅速处置。
4、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在人防工程内的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人防工程内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则。发现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人防部门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和安排,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亡和给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更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黑龙江省处置恐怖事件总体预案》、《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合发生在我县人防工程内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内利用生化制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内以放火、决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盗窃、抢夺、抢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气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内投放虚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性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内发生因电器、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和人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发重大火灾的;
6、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和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盗窃、抢劫和聚众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设立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全县人防系统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协调机构。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工作。
2、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防办。
3、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防办主任、公安局长担任,成员由安全、消防、建设、安监和防疫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人防办主任兼任。
4、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直接负责领导县人防办所属的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协调、调动人防行业内反恐怖和社会安全事件各种资源,组织指导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4)新闻宣传部门依有关规定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5)根据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协调调动公安和武警部队,维护、保护现场。
(6)组织相关反恐怖和安全工作专家组,积极开展现场研讨、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专家建议和决策依据。
人防工程设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事发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法人任现场总指挥,相关成员参加。现场指挥设在当地人防指挥中心和公安指挥中心,以公安指挥中心为主,并确定备用指挥地点,也可以在事发地视情确定指挥位置。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反恐怖、社会安全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
(2)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处置建议,负责总指挥部下达各项指示和任务的组织落实。
(3)负责指挥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4)特殊情况下,可先行采取紧急措施,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5)平时现场指挥部下设成立五个组(通信联络组、引导疏散组、消防灭火自救组、抢险救护组、待命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用各组,迅速转入临战状态,进行有效处置。
三、组织体系运作和处置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及属地人防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行动,整个处置行动分为启动预案,处置实施和行动终止三个阶段:
1、启动预案
接到上级通报和平时收集掌握的情况,适时判断事件的真实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19、110、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疫情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20急救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属地人防部门接到报告后,认真研究查找相关图纸和资料,判断人防工程归属,酝酿提出处置意见。
2、处置实施
从报警到现场专业组到达各自岗位以后为处置实施阶段,该阶段行动主要内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现场指挥部及现场的五个职能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门到来后,积极配合四个部门开展行动。
(1)有关部门到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按照任务分工,采取固定、移动方式对现场监测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要提供事发前后有关情况,为领导小组确定有效的处置行动提供决策依据。公安、消防迅速扑灭火灾,实施工程抢险,排除险情,封锁受污染区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态发展。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法律规定,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关闭、封锁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部指挥,服从命令,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再次发生。
(2)对发生在人防工程内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属地卫生防疫专业队伍到来之前,要保持镇定,启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制定的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待专业队伍到来后,人防业余专业队协助卫生防疫专业队进行抢救。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倒灌、坍塌属于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由属地所在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当地人防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必要时可提供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属于人防部门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属地人防部门汇同相关部门解决,事后报上级人防部门备案。
3、行动终止
从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专业力量回撤,指挥部终止工作为行动终止阶段。该阶段行动的主要内容:
(1)确立终止条件,适时做出决策
现场指挥部经综合评估并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领导小组在全面分析处置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做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决策。
(2)评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各单位对现场环境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行动终止意见,履行相关的手续后,现场指挥部根据上述单位意见抓好落实。属地政府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生活,努力消除公众的心理恐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四、应急行动保障措施
1、信息与通信要顺畅。为确保处置反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与通信渠道的畅通,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组织度现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的通信需要,属地人防部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设备,保证通信联系的畅通。
2、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完好。现有的消防设备必须达到消防部门标准,取得合格证,采取日检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物资器材准备要齐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必须备有足够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辐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时。属地人防办和工程使用单位要储备一定工程维护资金,上级人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提供部分抢险救灾的经费保障。
5、培训与演练要常抓不懈。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特别对在地下工作的人员每年要进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识、反恐怖和社会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员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练,掊养一批训练有素,对消防安全、反恐怖、社会安全基本熟悉的业余专业队伍。
6、日常防范要经常。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反恐怖、社会安全方面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加强专门人力情报工作,发挥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综合性的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现场指挥部成立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在突发事件后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遗留事宜,包括人员安置,经济补偿,受损失后重建,清理与处理现场等工作。
2、社会救助
对在突发事件后遭受损失和损害的相关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实施救助,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救助活动,发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救助,民政和社会慈善组织开展捐赠救助活动。
3、认真总结
突发事件结束后,善后工作处理领导小组要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总结在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弄清事实,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4)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为大家分享了人防工程的应急预案,欢迎借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1.4 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原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下同)在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开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2分级管理原则。市人防办所属的公共人防工程发生事故由市人防办处置。各县(区)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人防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本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接受市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4.3信息共享原则。各县(区)及有关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展开救援。
1.4.4分工协作原则。参与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1.5 事故分级
根据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发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级划分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1.5.3 较大(Ⅲ级):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千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1.5.4 一般(Ⅳ级):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处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同)。其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龙煤集团双鸭山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双鸭山军分区副参谋长
市人防办主任
市人防办党组书记
成 员: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等单位负责人。
2.1.1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领导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预防、救援、救助等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1)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范围内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处置的重大决策,指挥和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参与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3)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供技术支持。在市政府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事故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2.1.2 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系接待新闻现场的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疏散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人员及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的准备等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灭及受困、受伤人员的抢险救助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佳木斯车务段双鸭山站:负责组织抢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抢修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以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因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的环境污染监测、处理工作。
国网双鸭山供电公司: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区供电部门进行电力抢修,确保事故发生地的电力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在人防事故发生后提供气象资料,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2.2 办事机构
市人防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具体实施指挥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有关县区和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兼任。
3 监管和预报
3.1 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
监管机构由市、县两级人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市、县(区)人防行政管理部门设人防突发事故监管信息员,各人防工程所属单位设人防工程事故预报员,形成市、县(区)、人防工程所属单位三级监管网络。各级监管机构应按上级下达的监管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按时完成监管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
监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办维护管理处负责。
3.2 监管范围
市辖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人防工程事故、社会治安事件,包括水灾、地震、火灾、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与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关的事故。
3.3 监管方式
各级监管机构对所辖区域人防工程事故情况进行经性巡查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监管;对重点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对一般性监管单位,各县(区)监管机构每半年检查1次,市级监管机构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市、县监管机构。
3.4 监管结果处理和预报
各级监管机构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进行分析并对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4 救援和处置
4.1 先期处置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必要先期处置,根据职责和规定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尽快控制事态,维护社会安定。
4.2 信息报告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各责任单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预报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向市“110”应急指挥中心报警。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对信息进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办、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简化程序,直接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应急指挥部。信息报告要实行分级负责,按程序签批并做好记录,要以书面材料为主,应加盖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遇有紧急情况,可先以电话形式上报,然后补报书面材料。当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判断,并迅速成立人防突发事故救援现场指挥部。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情况。
双鸭山市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电话:0469-4223621
4.3 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4.4 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市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事故(Ⅲ级):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处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发地或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3)一般事故(Ⅳ级):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处置。同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需要时,由市应急指挥部派员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工作。
4.5 组织指挥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应当针对其事故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安排部署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6 现场处置程序
人防工程事故发生后,市应急指挥部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饮用水等应急必需品的供应;
(4)依法从严惩治干扰破坏工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4.7 保障行动
人防突发事故发生后,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已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和工作职责,实施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救援、医疗等保障行动。
4.8 响应终止
根据现场的综合评估确认事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在对事故救援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做出应急结束的决定,报请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由事故责任单位对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予合理赔偿,人防部门负责协调对已建工程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和处理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5.2 保险
保险公司对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
5.3 社会救助
对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社会救助,特别是对困难家庭和人员,可以采取发动群众进行募捐,请求当地民政部门和社会慈善机构进行救助等办法。
5.4 事故调查评估
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调查、检测与评估工作。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
5.5 新闻发布
由市政府新闻办在经市政府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按照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协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进行新闻报导,并参与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人防突发事故应急准备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需要。各级指挥部应指定有关单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抢险抢修工作所需物资储备,做到随时可以调用,资金由各级财政解决。
6.2 技术保障
市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由人防、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行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科学依据。
7 附 则
7.1 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制订并解释。
7.2 预案修订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批备案。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人防工程应急预案(5)
人防工程事故的应急预案范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防工程事故的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目 的
为了提高人防工程施工发生生产事故的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全省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的综合应变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省人防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设立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应急省级指挥部,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快速、有效、妥善地统一指挥全省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
2、分级管理原则
各市发生的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由市人防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有关部门设立市级指挥部,负责组织处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接受省指挥部的指挥。
3、信息共享原则
各部门之间应当互相通报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施工信息,实行信息联网,保证信息共享,并对应急突发事故进行响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救援。
4、分工协作原则
参与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单位要尽职尽责,在保证完成本部门承担的应急救援任务的基础上,加强与协作单位的配合,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5、保证安全原则
发生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后,参与现场抢险救援的.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和安排,防止出现人身伤亡和造成财产损失。
(三)本预案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6、《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
7、《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8、《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工程类别和事故危害程度,将人防工程施工生产事故划分为A、B二级。
A级:施工现场大面积坍塌或局部严重坍塌、造成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死亡、严重危及周围建筑物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B级:施工现场局部坍塌、造成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和群众受伤、有危及周围建筑物安全的可能、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