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岗位管理制度(必备6篇)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1)
为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凭证礼貌上岗、认真执勤。持续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二、进校人员务必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三、持续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五、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务必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报纸、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教工订购的物品,到门卫室领取。
七、确保学校上课和下课铃声的准确,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八、确保学校监控录像图像清晰,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一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十、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制度,是学校教职工在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重要形式。为在学校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为了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建设学校的积极性,保证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落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三条教职工大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同时要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参加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 教职工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教职工大会接受学校教代会的指导。
第二章 教职工大会职权
第五条 教职工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的执行情况、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及施行。
(三) 在学校权限范围内,讨论决定教职工集体福利、有关基金和福利费的管理使用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必要时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可以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或党委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
第六条 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的有关决定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
第七条 教职工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行使指挥职权,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教职工大会成员
第八条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全体参加 。学校教职工应按时参加教职工大会,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应向大会请假。
第九条 大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特邀代表由工会小组提名,经教职工大会筹备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确定。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权利:
(一)按规定程序提出提案和方案,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以就大会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可以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可以参加对学院有关部门或各级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
(四)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向工会及有关上级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一条 教职工大会成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实际,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合理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职工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工)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教代会召开的时间安排,教职工大会每年举行两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学校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 教职工大会必须按期召开。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作说明,取得多数教职工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者根据三分之一以上学校教职工的提议并报经校党支部同意,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一)教职工大会召开的程序和工作规范是:
1 、确定议题
由学校工会主席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议程,报校党支部批准、通过。
2 、征集提案
由工会委员会围绕中心议题,在会前组织征集提案;提案须明确写出所提问题的理由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并由三人以上联名提议或一人提议二人以上附议提出。
3 、起草报告
(一)根据大会中心议题,校工会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其它有关文件。
(二)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预备会议。会议的内容;通过大会主席团,教代会会议议程,决定教代会会议其他事项。
(三)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大会通过决议和议案时,采用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教职工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会表决必须有出席会议的全体教职工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
(四)会议闭幕后,将组织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执行和提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主席召集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职工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十六条 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工会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参加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宣传教职工大会的性质、职权和作用,组织学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二) 参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三) 制订召开教职工大会方案,提出教职工大会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大会筹备工作和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
(四) 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
(五) 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检查监督大会决议的执行与提案的落实情况。
(六) 指导工会小组民主管理的各项工作。 对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要求改正;
(七) 接受和处理学校教职工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及其代表的合法权益。
(八)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九) 处理教职工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十)学校应为工会承担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它条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3)
为了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搞好我校的各项工作,根据《宪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学校的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二、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政策行使职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团结、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做好工作。学校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
四、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五、教代会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推荐和民主选举权,五项职权。
六、教职工代表需以年级或教研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法由工会委员会视学校的规模而定,征得党组织同意后实施。
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1/3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校长、工会或1/3以上的教职工提议,学校党组织同意,可提前、推迟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
八、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小组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各专门工作小组的成员,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九、教代会闭会期间各组应建立活动制度,在各组工会小组长和教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研究处理,必要时可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届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本制度自七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4)
一、日常值班:
由学校[教师值班表]负责学生管理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时间早7:00下午5:05。其主要职责是:
1、加强学生一日常规制度落实和安全管理。
2、负责学生早操制度及卫生清扫制度的落实。
3、负责学生突出事件的处置。
4、负责校内安全巡视检查。
5、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询问。
6、负责校内突出应急安全事件的处置。
二、法定节假日值班:
法定节假日值班为全员参加的义务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教学设备、生活设施及财产物品安全,加强校内安全巡视检查。
2、负责假期校园卫生清扫。
3、负责上级机关工作检查。
三、寒暑假期值班:
寒暑假期值班为全员参加的义务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其主要职责同法定节假日值班职责。
四、领导代班:
领导代班由学校统一安排,参加代班领导为校长、教导主任、幼儿园园长等。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学校各值班工作人员值班检查。
2、负责处理和解决各值班人员映的问题及事项。
3、负责督导节假期学校工作计划的落实。
4、负责节假期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
五、值班人员的奖惩:
1、对在值班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件,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等突出表现者,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对违值班制度、工作失职、误班漏值、擅离值班岗位,给工作造成影响者,一经发现将按学校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处理。给工作造成损失及安全后果者,视情节轻重,除经济处罚外,将给予辞退,触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5)
为了严格限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园治安安全,净化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门卫是学校对外的窗口和形象,门卫工作服务面广,工作量大。门卫管理人员务必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依法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使门卫管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从9月17日起,门卫除校门开启时间外,其余时间关掉校门,严格执行校门开闭时间,校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学生进入校园要出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方能进入。学生请假后,务必出示由学生科出具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
三、外来办事人员,应在门卫值班室填写《来客登记表》,经门卫与所找当事人联系经当事人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四、教职工或家属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到指定车位内,不得乱停乱放。
五、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上述各项规定。
门卫人员要理解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带头遵守门卫管理制度。门卫人员违反规定或利用门卫管理的职权,故意刁难正常出入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期望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给予支持配合。共创安全、礼貌、和谐的校园环境。
学校岗位管理制度(6)
东皇二小门卫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门卫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杜绝无人管理状态。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
(二)、早上、下午上课期间值班人员必须锁上大门,严防学生出校园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报学校同意)
(四)、上课期间学生不得出大门,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或回寝室,必须有班主任假条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才能离校。
(五)、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对在校园内或校门口已发现的学生纠纷要及时处理或者移交政教处。
(六)、保护学生安全,对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不当行为要及时阻止。
(七)、严禁在门卫处设立小摊点,禁止学生出入购买零食。
(八)、凡发现校内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员,门卫应立即当面询问,劝其离校或上报学校领导共同处理。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当天值班领导并赶到现场,冷静处理。
(九)、节假日(含周末)必须在岗,未经学校批准,一律禁止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做好登记。
(十)、中午校门锁门时间12:30至1:30,下午锁门时间5:20。 (十一)、上下学高峰时期,门卫必须站在大门处,以便处理突发事件。 (十二)、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及门卫室的`卫生打扫及保洁。
(十三)、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衣冠整洁,接待来访人员时注重文明礼貌。上班时间不能喝酒。
(十四)、门卫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请假制度。因病因事须向学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能调班。
(十五)、放学后巡视校园,有权盘查并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晚上要适当在校园巡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后寻衅闹事,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 (十六)、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十七)、门卫工作人员在所有工作期间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
(十八)、以上制度希望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凡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安全事故者,学校将作出相应处理或处罚,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东皇二小门卫考核制度
1、上课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校门未登记(特殊情况除外),发现一次扣10元。
2、上课期间、节假日期间、周一至周五中午12:30至1:30、下午5:00以后为锁门时间,发现未锁门的,一次扣5元。
3、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有班主任假条才能出校门,无假条出校门,发现一次扣10元。
4、发现在校园内或校门口有学生纠纷不管不问的,发现一次扣10元。
5、发现有危害学生人身安全行为而不阻止的,发现一次扣50元。
6、学生不得出入校门购买零食,发现一次扣10元,不得在校门卫处购买零食,发现一次扣30元。
7、不得放非教师车辆或无学校出入证件车辆进入校门,发现一次扣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