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军训方案范文
一、基本阐述
(一)军训对象
目前,全区有大学2所,普通高中9所,职业高中3所,院校年招生20XX人左右。从20XX年起,我区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新入学学生均纳入学生军训范围。
(二)审批程序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学生军训由学校提出申请计划,在20XX年7月20日前填写《成都市学生军训审批报告表》报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经初审后报市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审批。待市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对学校拟定的学生军训计划进行正式批复后,由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下发至相关学校,由学校进一步完善学生军训计划,制定具体的学生军训实施方案,并报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备案。
学生军训结束3个工作日内,由承训单位和受训学校依据学生军训情况填写《成都学生军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学校形成学生军训工作总结,一并报至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待报经市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鉴定盖章后载入学生学籍档案。军训合格的学生统一颁发学生军训合格证,此证作为学生接受学生军训证明和兵役机关确定持证人是否符合服现役、预备役或免预备役的依据。
二、有关要求
(一)学生军训是国家法律赋予地方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区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军训的重要性,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学生军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学生军训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拟报的军训单位必须为具有资质的承训单位,在学生军训方面具有一定经验和优势。
(三)区人武部、区教育局要为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工作指导。相关学校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开展,切实予以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