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贷款合同签定之后就很难办理共有产权了,因为银行已经对于你的贷款资格进行审核批准,并且要求该房产的产权归属具有唯一性。 建议你再向开发商咨询一下看看还有没有变更的可能。
店铺的按揭一般银行要求业主首付比较高,至少50%,各地都比住宅要求首付高。
如果先生有意外不会影响家庭成员; 如果夫妻的婚姻关系出现问题那就要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各半。
看合同有关约定,关于实测面积和合同面积出现不一致时如何处理,一般格式合同上面有几种选项,一般开发商常常会劝业主选择多退少补的方式,如果你签订合同时这样选择你就必须补钱。
过户时两家共有人都写明。最好两家搞个协议,说明房子的具体分配防法。
合同是双方的,一旦不平等那么合同就无效了。 而售房买卖合同没有范本,关键在于合同细节以及补充协议,所以,要看你的交易实际情况来确定合同条款,不知道你们交易的细节不敢轻易提供范本
合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已经生效,如果选了多退少补的选项就只好这样了,关于超过3%面积如何的问题国家没有法律规定,合同法高于部门规定,打官司也不会赢。
1、回迁房的房产证几年办不下来的比比皆是; 2、届时如果有新的政策限制交易或者有推出某种大额税费怎么办? 3、届时业主拖延过户、或者觉得价格不合适、或者房价大幅度上涨干脆违约不卖给你怎么办? 慎重
咨询开发商:如果购房合同还没有在当地房地局办理登记备案就可以,但是如果开发商已经要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了一般都是在合同登记备案之后,想变更产权人只能等房产证下发之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且交纳一定税费。
最正规的是厦门市,由开发商正式委托的售楼人员和业主一同去,登记人员核对业主身份证及照片并且一定叫应!!!不允许开发商或业主单独去。就是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一定都在场。可以大大避免纠纷。全国应该学习这种作风。
交钥匙时办理按竭就不是期房了。期房按竭一般就时在签订合同时交第一笔费用后立即办理。因为开发商在等着你的钱来盖房呢。 房产证是在房屋通过验收交房以后,你交上契税、维修基金、房价的差额(多退少补)后开发商给办理,一般一个月就下来了。不过因为你有银行贷款,房产证要存放在房管局保管,用的时候(如办理户口)可以申请借用,用后归还。等到贷款还清后,房产证就真正交道你手里了。
最好找专业人士帮忙拟订。 因为二手房涉及的事项比较多,包括交房状况、钱款交接、房产以及物业交验、特殊事项约定、装修交接、税费分担、权利义务责任等等,非三言两语可以叙述的清楚,而且每个房产都有特殊之处。
不能,这种交易严格来说不是合法的(属于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如果没有去房地产交易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房,如果当前房价已经上涨,一般开发商乐意退房,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需要到登记部门撤销登记,比较麻烦。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当前房价下跌,而且开发商积压很多房子,一般就不乐意退房了。还有就是找个茬、挑毛病要求退房。
他现在会原价卖给你吗?应该是不会。 这种房产交易严格来说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你需要具备经济适用房资格,而且你还必须肯定在一年后以仍然需要具备这种资格,否则即使房产证下发你还是不能办理过户,只能等到5年后才能过户(需要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很贵的)。 其次你还需要提防到时候房价上涨很多业主心里不平衡涨价出售(大不了赔偿违约金,如果房价上涨的高的话赔偿一些也值了)。 还有,之前就有因为交易无产权证房产后来业主反悔双方诉至法院,结果法院以“无产权证房产交易属于违法违规,合同无效”为由判决购买方败诉,业主只是需要把购房款退还买方。 再者,房产证下来直至过户给你这期间还是原业主的名字,如果原业主“一房二买”并且过户给另外的买主怎么办?虽说这是诈骗行为但是房子肯定是人家的了,你只能报警找原来的业主了。如果业主那这个房产作了抵押怎么办?虽然过户时候会查出来但是如果他拒不偿还抵押款房子还是会被没收。如果他拖延不去过户怎么办?如果届时国家又推出了一系列新的税收种类那么谁承担?如果到时候你不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了不能过户了怎么办?如果...... 不过这个人只要不想成为诈骗犯的话,一般是不会以身试法的。 不要贪图便宜,都是血汗钱,还是考虑好了再作决定,如果你们是朋友关系,那么有些话还是要说得明白一些,合同也要签订的严谨一些,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10月份就已经买了现在才签订合同? 最好是能再和业主签订一个抵押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作为补充:以此房产为抵押物。 具体的建议你还是找一个律师咨询并且拟定合同,因为这种合同一定要签的严谨,这恐怕只有律师能帮助你
首先,开发商没有办理下产权证而且原因是因为该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责任在于开发商,是开发商违约; 其次,银行发放贷款主要是由于开发商担保。 因为没有办法办理下来产权证书而拒绝还贷是不明智的,因为没有办理下来产权证与银行没有直接联系,银行当然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贷款,尤其是整个小区都可以办理的情况下(为什么惟独你的不能办理?是不是你不去办理?还是因为你不还款而不给你办理?)。 现在的情况是银行有权将你的房产进行拍卖,你因为没有还清贷款没有权利将其出售。 主要还在于与开发商交涉,但是如果现在制约办理房产证的情形已经消失,那么你依然不还款那么你胜诉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一般开发商都会在广告、模型等宣传品中注明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文件为准等类似说明,因此如果其现在的方案经过了政府批准就没有毛病,你也没有理由退房,当然如果影响了你的采光、通行等问题,可以提出退房,但还要看看合同有没有这样的约定,是否属于开发商欺诈。因为你说的这些改变并没有损害你的权益,所以打官司未必能赢。
如购买的商品房尚在分期付款期间,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需经开发商同意,并到商品房所属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屋预售合同转让手续。卖房一方已交纳的手续费一般不退还,并由买卖房双方再各自交纳房屋价款总额05%的手续费。 如属按揭方式购买的还需经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同意,并出具证明后,再到交易所办理抵押合同变更手续。 如卖房一方已取得房屋产权,即为二手房转让,则需到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较前两种情况高。
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不是把钱拿出来,而是享受公积金的贴息政策,贷款利息低于商业贷款利息。 但是现在有些地方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允许马上提取公积金
当初中介应跟你一起做过物业交验,你现在可以再找给你办此房的中介想想办法。这些费用如你当初在中介公司物业交验单上写的是由你负责,那这笔费用就得由你来出了。你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问问中介!你这种情况都是由买方负责的。
公产是**房管站的房子,你的不是企业产吧,要分清。 如果是公产就去津房置换办理过户手续,随便哪个津房连锁店都可以。 公产过户费:评估价格*2%+计租面积*1.3*6元/平米+50 大概齐为房款*2%+30(房本上计租面积)*1.3*6+50 但是注意津房过户现在有挂牌一说,如果津房评估价格高于你的成交价格就要进行津房强制收购,就是津房买了你的房子,你的买方就得加钱直到高于津房的价格,还有就是其他人也可以摘牌,价高者得到你的房子,对你倒是没有坏处,就是让你的买方注意一下,真想买的话就要关注挂牌情况,一般挂牌3天。还有你的房子有拆改么?如果有拆改先去房子所在房管站办理拆改手续,一般房管员要你交拆改费,可以划价。1000元左右,也可以少,看你水平。
所得税还没有具体说哪天执行,只是把原来的营业税减免期限从原来的2年变成5年了,还是针对卖方的,营业税和所得税都是由卖方缴纳。
这个5年是指从你办房产证那天算起。5年内征收的营业税率是5.8%。这个规定不是今年才实施的,05年已经出台的政策是2年内出让征收营业税。由此可见国家调控政策力度越来越严厉了。其实所有的打击手段都是为了抑制炒房的行为,使房地产的市场进入一个正常的供需水平。但是如果希望国家降低房价的可能性不大,(具体看各个城市的状况)国家主要还是希望房地产的房价能进入一个正常的水平,让需要的人买的起房,但同时该行业税收也不能降低影响国家收入。
肯定要损失了,如果你已经交纳了定金,现在想取消,对方的定金是不退还你的,如果因为对方原因在收取你定金后反悔是要支付你双倍定金的。 因此,你取消交易就只能放弃你支付的定金了,不用双倍返还。
在北京是按照房本日期为开始日期的, 也就是说你2002年买的房,2004年下本 那么没有税的日期为2009年 个税现在还没有颁布,以前朝阳实施了一段日子,后来取消了,可听说现在又要实行了,个税的征收是房屋出售的成交价减去原始购房契税发票的差额部份乘以20%
办理二手房更名的话,不需要什么日期的,他所收取的是契税,看房子的年头进行评估,之后按面积多少百分之1.5收取契税。
从今年3月1日起,武汉市二手普通住房交易契税将由1%调整为2%。这意味着,一套10万元的二手房在交易时将增加1000元多元的成本。 中介费每个地方收取的费用不同,有的是多少钱全包,具体的你最好多问几家中介比较一下,以免吃亏! 如果你还不清楚你可以看下面的网站,你可以了解到更多,含有:二手房交易指南,二手房信贷政策,二手房资讯信息
你的房屋是属于商业用房。属于本身就应该交纳营业税的范围内。你是买受人,你应该纳税的项目=契税+印花税 卖方(出让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要根据当地你们的规定来交纳。具体问你当地的地税局。(过户及所有费用都由我自己承担)这个问题。你可以找管理部门熟悉的人通过降低你们交易房屋的总价款来减少交纳的税费!只能这样。
您看看产权证上的章盖的是北京市的还是某区的,前者一般有土地使用证后者则没有. 若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那就拿产权证过户到您名下就可以了
1、无权收 2、应该您交,不过可以和物业进行商量,也可以不交物业。 暖气费这个责任也不一定就是卖方的,因为人家如果没有享受到供暖服务就应该不交费。而且供暖方如果提供了供暖而且没有收到费用应该停暖,不可能将近十年都让卖方欠着。供热站的猫腻更多。建议您和供热站和物业做交涉,谁享受谁付费原则,他们也没辙。物业和供暖为了收到下个月的收入,也容易达成和解的。
要是我就都受到这样的侵害了,是绝对不会只是用协调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了,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宜。 祝你好运1
去你所在地的公证处作一份委托公证,委托你的亲属某人来全权办理房屋的事宜,你的亲属拿着公证书原件就成。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是北京市链家房地产的, 现在在北京市除非全款改底单的房子能避税,,,,,,, 其它的房子只能少交营业税,,,,,,,, 方法就是做底合同成交价,,, 这样能省掉一些营业税,,, 但这必须和中介合作,否则特别容易出现纠纷,,,,到时亏的可就是卖房的人了, 有什么疑问可以拔打我的电话01086673360,我可以帮你解释相关的问题
这个是国家规定,没有办法,只要你未满五年,就得交。有两种方供你参加,出现什么事,本人不受法律责任。 1。要么你就等五年过后在进行交易。 2。就是把房价做低,这样你就少交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