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装修 为节省成本和入住时间,很多购房者选购会选购带有装修的房子,但同时装潢越为精美的房子越容易掩盖房屋本身的样子。 购房者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看房屋的本身格局,看各大功能区域(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是否实用、雅观。其次,要求房主出示原始房屋结构图,了解房屋是否做过结构性改造,如有必要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注明如果由于原房东进行房屋改造产生的房屋质量问题需承担相关责任。 2.看角落 首先看墙角,如果墙角存在不平整或潮湿、龟裂的现象,就意味着房屋可能渗水。其次看墙面和墙角之间是否存在裂缝,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者与横梁垂直,说明房屋可能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 3.看屋顶 漏水问题是二手房最常见的问题,而观察屋顶是检验楼上是否漏水最简单的步骤。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检查房屋墙壁、墙角、天花板有没有渗水现象及阳台、卫生间附近的地板有没有潮湿发霉的现象来判断房屋漏水情况。 4.看水电气 看水不仅要看厨房、卫生间的水龙头是否有水,还要观察水质、水压,了解水费等问题;看电主要是看供电容量、电路、电闸分布等情况;看气要看天然气是否能用、如何用以及管线是否通畅,存在安全隐患等;有线电视、宽带、暖气的使用情况也是需要购房者加以了解的。 5.看管线排布 管线排布一般作为隐藏工程,很难被一眼看出,但如果出现问题很容易影响正常生活。并且老旧的房子电路分配简单、电线老化、违章布线等也是普遍现象。购房者可以要求原房主出示装修时的管线图纸,以方便出现问题及时整修。
一、信息配对买方看房 首先要明确自己买房的需求,根据需求寻找现阶段适合自己的房子,切忌一时跟风昏了头,房子单价总价都要考虑,不要超过自己的支付能力。当然在看到好房源时也不必过于执着原先设定的条件,看情况适当调整,因为没有满足需求的房子,应该允许多少存在一些偏差。 二、产权调查 产权调查一定不可忽略,得留意一些产权不明的二手房。如果你只是跟房屋使用权人进行交易,而没有了解到房屋的真实产权,即使你交付了全部房款,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夫妻共有房产,正在出租的房屋,产权归单位的房子,被抵押拍卖的房子等都不能交易。 三、双方交谈交纳意向金 “意向金”是指买方为能更快找到理想物业,在购房目标明确后,拟定区域、面积、价格、标准等,预先在信得过的中介公司交“意向金”并签订期限。中介收取“诚意金”后,有针对性的为买家寻找理想的房子。如在约定期限内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则退还款项。 四、买卖双方签约 签《买卖合同》是购房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条款都必须认真思考谨慎拟定详细阅读,错漏一个地方都不行。房屋总价、违约金、滞纳金、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税费支付、付款方式、物业交接等都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 五、买方交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 或其替代物。 二手房 六、卖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相当一部分房产是抵押房产。由于房产证不在业主手中,在交易时涉及向银行赎楼问题。卖房人无法自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买卖双方及保证机构可在“划转协议”中选择不同的抵押注销途径。若无法解除抵押,双方应解除合同。 七、买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购房者如需贷款的,还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等审批通过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千万不可贷款审批还没通过就先办理过户手续,万一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买卖双方都将陷入很被动的局面。 八、买方打首付款 购房款分批支付主要目的在于减少风险,以防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意想不到的损失。一般签约当日首付30%,取得收件收据时支付60%,产证办理完毕支付后10%。买家和卖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商定好付款方式和额度,白纸黑字写清楚。 九、双方办理权属转移 (1)完税 买卖双方需到地税局办理手续,买方缴纳相关税费 (2)办理过户登记 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十、卖方交房给买方 买方收楼时得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逐项对房屋情况进行检查,设施设备细清点,质量问题细排查,收楼证明备齐全,有任何问题须在收房之前与前业主协商,确定责任方,以免收房后扯皮。 十一、买方领取房屋权证 办完权属转移手续后,在房地局规定时间内持完税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权证,同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向卖房人发放“办结单”。 十二、银行放款给卖房人 保证机构根据卖家手中的“办结单”,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资金划转给卖家。自行划转资金的,可在此时将尾款交给卖方,因产权已转移到其名下,也可留部分尾款,等物业交接完后结清。 十三、物业交接 审查所买房屋是否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暖、公共维修基金等应缴费用之情形。拿到钥匙后记得先换锁,好留下各种费用结清的收据、复印件等。 十四、买方支付末期房款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往往有留有部分尾款,用来保证结清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以及物业管理费,同时还能对赠送的装修部分以及家具、家电的完好等起到相应的保障作用。
一、信息配对买方看房 首先要明确自己买房的需求,根据需求寻找现阶段适合自己的房子,切忌一时跟风昏了头,房子单价总价都要考虑,不要超过自己的支付能力。当然在看到好房源时也不必过于执着原先设定的条件,看情况适当调整,因为没有满足需求的房子,应该允许多少存在一些偏差。 二、产权调查 产权调查一定不可忽略,得留意一些产权不明的二手房。如果你只是跟房屋使用权人进行交易,而没有了解到房屋的真实产权,即使你交付了全部房款,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夫妻共有房产,正在出租的房屋,产权归单位的房子,被抵押拍卖的房子等都不能交易。 三、双方交谈交纳意向金 “意向金”是指买方为能更快找到理想物业,在购房目标明确后,拟定区域、面积、价格、标准等,预先在信得过的中介公司交“意向金”并签订期限。中介收取“诚意金”后,有针对性的为买家寻找理想的房子。如在约定期限内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则退还款项。 四、买卖双方签约 签《买卖合同》是购房环节中重要的一环,条款都必须认真思考谨慎拟定详细阅读,错漏一个地方都不行。房屋总价、违约金、滞纳金、交房时间、过户时间、税费支付、付款方式、物业交接等都必须白纸黑字写清楚。 五、买方交定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 或其替代物。 二手房 六、卖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相当一部分房产是抵押房产。由于房产证不在业主手中,在交易时涉及向银行赎楼问题。卖房人无法自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买卖双方及保证机构可在“划转协议”中选择不同的抵押注销途径。若无法解除抵押,双方应解除合同。 七、买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购房者如需贷款的,还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等审批通过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千万不可贷款审批还没通过就先办理过户手续,万一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买卖双方都将陷入很被动的局面。 八、买方打首付款 购房款分批支付主要目的在于减少风险,以防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意想不到的损失。一般签约当日首付30%,取得收件收据时支付60%,产证办理完毕支付后10%。买家和卖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商定好付款方式和额度,白纸黑字写清楚。 九、双方办理权属转移 (1)完税 买卖双方需到地税局办理手续,买方缴纳相关税费 (2)办理过户登记 双方持买卖合同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十、卖方交房给买方 买方收楼时得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逐项对房屋情况进行检查,设施设备细清点,质量问题细排查,收楼证明备齐全……有任何问题须在收房之前与前业主协商,确定责任方,以免收房后扯皮。 十一、买方领取房屋权证 办完权属转移手续后,在房地局规定时间内持完税证明等文件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权属登记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权证,同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向卖房人发放“办结单”。 十二、银行放款给卖房人 保证机构根据卖家手中的“办结单”,通知银行将“专用账户”内资金划转给卖家。自行划转资金的,可在此时将尾款交给卖方,因产权已转移到其名下,也可留部分尾款,等物业交接完后结清。 十三、物业交接 审查所买房屋是否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暖、公共维修基金等应缴费用之情形。拿到钥匙后记得先换锁,好留下各种费用结清的收据、复印件等。 十四、买方支付末期房款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往往有留有部分尾款,用来保证结清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以及物业管理费,同时还能对赠送的装修部分以及家具、家电的完好等起到相应的保障作用。
一、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购房者需要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审核,在过户之前看好房屋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是否有抵押或共有人等。 二、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无论是房产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进行房产转移,转移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必须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评估房产。 正常情况下,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四、办理贷款。 若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需要同时向公积金和银行进行贷款申请;若只申请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只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即可。此过程是二手房交易中耗时长的阶段。贷款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受理的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七、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 八、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地产权证书。
房产评估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要经过的一个环节。简单来讲,我们购房者如需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需要根据房屋评估报告,才能按规定的房价百分比,提供给购房者贷款。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在出售房屋前,通过房产评估精确估价,也能对所卖的房子心里有个谱,利于我们尽快出售。一套旧房价值几何,可不是评估师凭经验“毛估”出来的,必须有一整套计算操作办法。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通常选择三套符合以下要求的可比物业:与需要估价的房屋地段相近、成交时间相近、物业类型相同、房型相同、物业建筑年代相近、结构相同、权属相同、价值相近。
二手房砍价一定要找对砍价对象,不要和中介过多纠缠,因为你交易的对象是卖家,所以应该尽量多和卖家交涉。二手房卖家是一个个散在的个体,每个卖家都有各自不同的情况和不同的心态。因此,对于买家来说,砍价要因人而异。根据卖家出售房产的目的和房源特点不同,要制定不同的砍价策略。 “非改普房”价格易松动 “非改普房”指的是,那些由于普通住宅的标准发生了变化,按原来的标准算应该属于非普通住宅,而按现在的标准算却变成了普通住宅的房源。在交易时,卖家会因为“非改普”而节省很大一笔税费。因此,这类房产的价格容易松动。 在议价过程中,买家可据此要求卖家做出让步。至于可以要求卖家做出多大程度的让步?一般在5%-10%左右为宜。因为,这部分物业总价不算太高,一直都是市场比较受关注的房源,卖家不太会愿意做出限度的让步。 豪宅价格难砍 目前,就非普通住宅而言,买卖双方的心理差距较大。因此,砍价幅度不宜过大,否则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如果遇到合适的房源,建议在充分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可确定总价5%左右的议价幅度。 备足现金可捡到便宜货 市场上一直都不缺少急售房。急售房的出现一般是由于财产分割、资金短缺等原因所造成的。为了达到快速收回现金的目的,其报价一般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在以往市场行情好时,这类房源只要一上市,便会有人接手,故没什么议价空间。而现在,由于市场观望氛围浓,成交不活跃,倒是给买家留出了一定的还价空间。不过,成功还价的前提是要备好充足的现金。因为,卖家急需的正是现金。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急售房再次下调价格的空间已不大。因此,买家不可狮子大开口。否则,会丧失良机。 如果卖家是一个有经验的投资客,那么,可以大胆地与之讨价还价。先杀个25%-30%,可能他们会说你乱砍价,不要理会他们。你只要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他们会打电话找你的。因为,他们对市场行情最为了解,知道该在何时做出让步。 跟此类投资客打交道,买家要做的就是要细致了解市场行情,才能不被这些有经验的投资者所忽悠。
一、看房不光看表面,也要看权利是否有瑕疵 在实际房屋交易过程中,很多人往往只查看了房屋的位置和内部结构,却忽视了一些重要信息,比如房屋是否仍在租,又或者房屋是否被抵押、查封等。 如果要购买已经出租的房屋,承租人就需出具一份“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书面承诺。另外,别忘了核实该房产是否涉及诉讼,以免房子突然被查封,同时要查清楚房产登记人的户籍信息,防止以后无法迁移户口。 二、对房屋产权的调查核实,有无其他产权人 根据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即使产权人没有签字,但事后明确追认的,合同依然有效,否则合同将因为侵害了部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而归于无效。 不过,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夫妻一方单独带着买方看房签约,并将配偶的名字也代签了。履约过程中,由于房价上涨过快而不想卖了,夫妻二人可能会唱双簧戏,以不知情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所以,签约时还是让所有权利人都到场签字才行。 三、防范“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签订了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将同一房屋出卖给两个买受人的情形。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责任,通过约定适当的违约责任而增加卖方的违约成本,从而减少“一房二卖”的风险。 其中,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房屋成交价的20%),以便违约时可以使用定金罚则。 四、警惕卖家拖延接受付款的行为 如果买方准备好首付款,通知卖方收款,而卖方以出差、不便等理由,一直没有提供账户接收款项,此时买方一定要小心,因为这可能是圈套,卖方可能是为了拖延你的付款时间,等到达成迟延付款解除条件,卖方就可能会起诉你迟延付款。 如遇到上述情况,买方可通过录音录像、发书面催告函、通知中介将该情况备案等方式保留证据,证明自己主动付款的事实,方能破解卖方圈套,当然也可以使用资金监管。 五、警惕卖方主动示好,给予宽限 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卖方若主动给予买方宽限,但仅不限于宽限付款时间,可能凡是买方义务,卖方都主动宽限或放任买方超期的,买方需谨慎。 表面宽限,实际可能是在引诱买方迟延履行义务,买家如果确实遇到履约困难,且对方同意宽限,建议签补充协议确认。
如果房屋户型是独一份的,没有其他人销售,那么卖方定价的自由度可以更高一些了,因为没有房源会跟你形成直接的对比。而只要你的房源价格不是太离谱,你就有可能成交; 如果还有其他相似房源在售,卖方要关注相似房源的挂牌情况,看自己的定价是否过高。
一、将赎楼款项交给第三方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把赎楼相关情况写清楚,赎楼的款项作为定金交给第三方托管办理。 卖家委托中介或者其他买家信任的第三方办理赎楼及过户手续,并公证授权委托书。 买家应当在交付赎楼款前查清卖方的银行按揭账号,要求卖家将该按揭账号及密码托管第三方,通过该账号支付赎楼款,尽量避免通过现金直接支付给卖家本人。 二、赎楼有哪些潜在风险? 1、如果卖家在赎楼后发现近期楼价大涨,前者很可能会以各种借口推延过户,并将房子转卖给出价更高的人,待收到钱后退款给当初的意向买家。 2、买方为卖方赎回楼之后,法律上产权在过户前仍属于卖家。如果此时卖方“一房二卖”将房子又出售给其他人,很可能会导致买方遭受损失。 3、如果房屋卖家本身还有其他债务,那么在房产被赎回后,其他债权人很可能会追索起诉到法院并要求法院查封冻结该房屋。
二手房交易流程:一、找房看房 通过网络或者中介寻找合适的房源,并去实地看房,了解房源详细情况,考察房源的真实性和卖方的合法证件。 二、签订合同并缴纳定金 买家与卖家在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并缴纳部分定金,合同需要详细规范双方行为,以免产生遗留问题。 三、办理贷款手续 买卖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四、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根据房屋情况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五、交纳税费 需要根据房屋面积、房产证年限和套数来进行各类税费的交纳。 六、办理产权手续 买卖双方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材料上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付清余款并交房 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如水费、煤气费、电费、物业费等,交易完成。
以下几种二手房不能交易:1、没有房产证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凭证,目前二手房通过房产证来进行交易时一种合法的方式,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二手房不能交易。 2、村证房 村证房是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理论上只允许在村集体内部流转,不能对外出售。村证房交易无法解决落户、子女上学的问题,而且不受法律保障。 3、共有财产只有一人出售 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所有权共有人不是一个人,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如果只和其中一个签约,合同无效。 4、在出租期间的房源 相关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房子在出租期间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即使进行了交易,新房东也只能等租赁合同到期后,方能正式入住。 5、被抵押或者被查封的房源 被抵押或者被查封的房源是无法进行过户的,如果不了解情况签约付款,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买人愿意替房屋所有权人代为还清银行的债务。 因为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不能变更产权的,买房的人拿不到产权证,所以只有偿还完贷款后才能过户。
有贷款的二手房不能卖 目前国内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均会在原房屋上设立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人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不得转让房屋,除非购买人愿意替房屋所有权人代为还清银行的债务。 因为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不能变更产权的,买房的人拿不到产权证,所以只有偿还完贷款后才能过户。
1、签合同 买方带上身份证、定金,卖方带房本、产权人身份证,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2、审核 买方做资质审核、卖方做房屋核验。两项可同时进行10个工作日出结果。 3、网上签约 资质和核验通过后当天就可以"打网签",去房产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买方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外地户口需要暂住证)、婚姻证明、银行卡;卖方需要带:省份证、房本、户口本、婚姻证、银行卡。 4、评估 由评估公司给房子做评估,约3个工作日内出评估结果。评估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需要房屋评估这个环节。比如在购买首套二手房时经常说"可贷款七成",并不是说一套一百万的房子可以贷款七十万,而是房屋评估值的七成,一般评估值为成交价的75%~85%。 5、面签 面签是申请贷款的一个重要手续,简单来说就是去银行签订借款协议,市属公积金面签,需要买方卖方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6、批贷 面签通过后,银行同意借款,会出具一份批贷函,一般备件齐,面签10个工作日左右,出批贷结果。 7、缴税、过户 公积金批贷后,先办理首付款资金监管,在去当地地税局办理相关税费缴纳,凭税票办理过户手续。 8、抵押登记 出新房本后,将房本提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抵押登记后,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才会放款! 9、放款 抵押登记后,他项权证留存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向银行发起放款。 10、物业交割 卖方收到所有放款后,买卖双方共同前往房屋办理各项费用结清及钥匙交接手续。
目前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和契税等。 其中,营业税(不含附加税)税率为5%。营业税的征收是以住宅全额售价为基数,增值税则有所不同,是以卖出价和买入价税前的差额做基数。
1.商议房价、付定金 在购房时,首先得对楼市进行熟悉,如不是很熟悉的话,那么最好找一个好点的中介公司,将其购房定金交于中介,签订购房意向书;然后再由中介出面与房东进行洽谈价格,则房东同意后将其交于定金,不同意的话将其退还于购房者,当然也可以将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洽谈。 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是购房之中最为关健的一部分,合同之中其包含着很多内容,如确认房屋面积、户型缺点、装修状况、物业管理、房屋历史、产权以及是否可以做二手房按揭。 3.房屋付款方式 房屋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与按揭贷款两种。其一次性付款是指交付全款、税费、佣金到指定监管账户上;按揭贷款中得先交首期到指定监管账户,然后申请贷款方式,最后签贷款合同。 4.申请过户、办过户手续 得先经过登记→调档→验证→签约→中保→交款→过户几个环节。 5.房屋交付、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交割。 6.领取房屋产权证。 7.银行放款给卖方。
注意一:二手房屋手续以及产权是否齐全、明晰 注意二:所交易二手房是否在租 注意三:该二手房的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四:市政规划对该二手房是否有影响 注意五:合同上所约定的细节是否明确 注意六:单位、福利房屋是否侵权与合法 注意七:是否有拖欠物业费的情况 注意八:所委托的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1、 售房者到中介挂牌。 一般卖方会在好多个中介挂牌,在没有买方成交意向前,只要知道房屋的大致情况即可。 2、 买方有初步意向,中介带其看房。 3、 买方决定购买,向中介公司交意向金,并签意向金协议书。 中介公司应先询问卖方此房屋是否尚未卖出)(买方应注意意向金何时转化为定金。 4、 中介公司联系卖方,将产证原件即卖方身份证复印件留下。 5、 中介公司凭产证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拉“确权单”(确认产权人基本信息、房屋是否设定抵押或租赁等) 6、 中介公司尽快将意向金交至卖方(最好约上买方一起),此时意向金在性质上已转化为定金。对双方都具有了约束力。 7、 中介公司约买卖双方,一起就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协商。 成交价几何、房屋内固定设施如何处置、何时付首付及首付多少、过户期间、交房时间、户口迁移问题、尾款何时付、物业维修基金及过户等。 中介公司一般先打印两份合同草案,以便双方协商修改。 8、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各自设置合同密码,然后草案文本就转化为正式文本了。 打印(一般至少需要五本),双方亲笔签署,合同即时生效。 9、 中介公司约买卖双方一起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领取《上海市x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收件收据》,然后付尾款,交中介费(买卖双方各交房价的1%),去物业办理过户手续等。如果一方无法亲自到场,需要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10、 20个工作日后买方新的《房地产权证》办出。凭《收件收据领取》。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1.在购买之前应该对该区域的二手房均价有一个大概的了解,这样在跟卖方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才能心中有数,也不至于被中介牵着鼻子走。买方最好把定金或预付款存入银行冻结户口,等到卖房过户或者拿到新证以后再统一转入卖方户口。 2. 一些容易被忽略的二手房买房注意事项中的小细节,就是要跟房主了解清楚房屋的其他费用是否结清,例如水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和网络费等,以免后期产生小纠纷。 3. 付款方式 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 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 4. 注意查看房屋附近的市政设施,生活配套、小区绿化、交通情况、噪声、物业管理等方面。这些细节将会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我们的居住质量。可以跟周边邻居聊天,了解这个小区到底有哪些优缺点。 5. 违约责任 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
1、二手房买卖过户之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二手房买卖过户之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二手房买卖过户之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二手房买卖过户之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二手房买卖过户之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二手房买卖过户之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二手房买卖过户之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二手房买卖过户之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本案中,这套争讼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乙才是这套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尽管乙与丙是父子关系,但是,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人乙授权的情况下, 丙私自出卖乙的房屋,买卖房屋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如果乙知道此事后对合 同进行追认,合同有效。乙不同意其子丙出售这套房屋,也就不能对合同进行 追认,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是无效合同。因此甲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 持,甲可以向丙追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表明,购买二手房,一定要与真正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如果与代 理人签订合同,必须要求其提供产权人的公证委托书或授权书,这样才能有效 降低交易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
本案属于典型的未经共有人同意处分共有的不动产,买受人能否善意取得 的案件。本案中,丙作为房屋共有人出卖房屋,其他共有人乙主张其无权处 分,因此这涉及到对买受人善意的考察。本案中,丁购买该房虽支付了对价, 但他并非善意购买。丁虽然主张基于其与丙的同学关系,乙对该房屋买卖的情 况是知情并认可的,但是丁没有证据证明其购买该房征得了房屋其他共有人乙 的同意。丁无证据证明该事实,即不能证明其善意购买房屋,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此可以认定,丁购买该房并非善意,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 应被认定无效,乙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对于丙持有房屋原始购买合同及票据原件的事实,因丙系房屋共有人之 一,其持有上述材料符合常理,且不动产,不能仅凭“持有”推定“所有”。 对于撤销权的行使问题,乙系在得知丙与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年内提起诉 讼,且丁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乙在此之前对房屋买卖知情,故乙撤销权的 行使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不动产共有人须全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证 书,所以婚姻关系使得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无法反映房屋的真实权属 状况。在以房屋为标的的不动产买卖中,就交易习惯来说,在房产证上共有人栏缺额的情况下不能苛求甲尽到周详的查询义务;其次,甲从交易当日起占有房 屋至提起诉讼,已经接近一年,第三人丙作为房屋共有人不可能不知情,但是 丙却一直未提出异议,应可推定出卖房屋为乙与丙的共同意思表示。甲与乙非 特定亲近关系,不存在甲与乙恶意串通损害丙利益的可能。此外,乙既出具收 到房款的收据,又交付房产证,显然不属于租房交易。因此,应认定甲为善 意,出卖房屋为乙与第三人丙之共同意思表示。在本案中,房屋买卖协议系双 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买受方为善意,出卖房屋系房屋共同共有人之共同意 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判决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维护了诚 实信用原则,保障了交易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平,实现了实质正义。
本案中,甲将涉诉房屋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其弟丙,承租人乙没有优先购 买权。甲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甲曾亲自询问乙是否购买该房屋,乙当即表 示不会购买;丙属于善意购买且已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据此,甲将房屋卖给 丙,承租人乙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不会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虽然丙买了房子,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丙在乙租期未满的情况下 仍不宜强行要求对方腾房,丙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 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 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乙起诉丙要求继续履行原租 赁合同,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一)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 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 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要分两种情况,如 果出卖房屋超出了租赁房屋范围,超出部分与租赁房屋部分可以分割,出租人 又是分割出卖,承租人只能就承租部分的房屋主张优先购买权,对超出承租范 围的房屋部分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如果出卖房屋超出了租赁房屋范围,而超 出部分与租赁房屋部分不可分割,或虽可分割,但出租人不分开出卖,是整体 出卖。出租人出卖的房屋只要涵盖出租房屋,即使出卖房屋超出了出租房屋范 围,是整栋房屋,承租人即享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 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需要注意:2009年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 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将出租人通知承租人 的时间规定为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意见》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 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本案是一起因农村房屋买卖引起的纠纷,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宅基地使 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主体的特定性。不能 随意处分。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转,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 员无权取得。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对于无效的买卖协议,自始无效。因买卖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 返还的折价赔偿。对于造成的损失,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买受人可以 要求卖房人赔偿房屋添附部分的价值损失和对于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 偿,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该请求应该得到 法院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 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 (十)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 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如果没有办法 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看能不能 起诉,如果可以 可以起诉一下 ,用判决书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时间会托的比较久
如果只是口头协议而没有在合同上注明的话,那恐怕是赔偿不了了。既然是朋友,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 <br/> 既然你说是为彼此考量,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也可能她现在确实是有事情,不方便呢,这样的话,让她觉得欠你一份情不是更好吗?如果你认为吃亏或觉得她不够朋友,那以后不来往就是了,也不用太纠结的。只是你这个赔偿绝对是要不到的。
只要买方把剩余的钱交给卖方,那就是买方的房子,不然就是卖方的!
和正常买卖交易过户一样样的。只是不需要付房款罢啦
你确定他们有预售证?预售证应该是在其他几证都取的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而其他几证第一个就是土地使用证,建议你去房管局咨询一下该楼盘的情况。也可以登录你们当地房管局的网站,在预售证查询页面输入预售证号进行查询,看相关信息是否是你购买的楼盘信息,有些开发商用以前的预售证糊弄消费者,还有就是在现场看预售证时,你要看图列,看你所购买的那栋房子在不在里面,有些房子是分批领到预售证的,开发商就用同一小区其他栋的预售证来冒充你所购买的那栋的预售证,所以要看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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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方法 让他自己去借钱还贷,不建议你帮他还,有风险。 第二找垫资公司帮他还贷款,利息让他出。 第三,过了协议日期可以起诉,要求强行过户或者退还定金再陪违约金。 如果有用请采纳,谢谢
经常停水停电是因为当初设计的线路和规划的线路存在问题,停电一般是开发商提供的变压器瓦数太小,停水同理,没有电楼上的水就上不去。<br/>拖延工期的赔偿问题可以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追偿,律法上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违约金赔偿。<br/>帮你分析一下拖延交房和水电问题,<br/>2014年以前房产市场本身就比较冷淡,开发商要是资金链断裂,有可能停工,造成工期延误,由于资金链一直不正常,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还有电的供应问题,变压器不稳定,质量差就不能满足小区供电,以后小区住户多了可能停电更频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的规定<br/>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br/>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br/>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br/> <br/>因此你的房屋买卖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