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合同是有效的,他主张自己妻子未同意不合常理,你可主张自己是善意相信其有全部代理权,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本案如果他起诉你在律师指导下可胜诉,为避免其骚扰纠葛,可先发一份律师函告知其不要再以此理由骚扰,事实和法律依据写清楚。
当时的合同是有效的,他主张自己妻子未同意不合常理,你可主张自己是善意相信其有全部代理权,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本案如果他起诉你在律师指导下可胜诉,为避免其骚扰纠葛,可先发一份律师函告知其不要再以此理由骚扰,事实和法律依据写清楚。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1、违约金指的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时候,应该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上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可以分为法定的违约金和约定的违约金,凡是法律上规定的违约金就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就是约定违约金。 2、赔偿损失,对于因为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的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当事人因为违约所而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房屋合同违约卖方和中介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的分析了,卖以诚信为重,是在二手房交易中看重这一点,基本上就是以诚信为基础的,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要因为追求一时的利益而做出有损自身声誉的事情。
卖房子不属于特殊情况,再说合同中指出要等双方同意后才可以中止或。。。。,如你不同意,甲方又一定要卖房,就必须提供别处房产供你居住到期满。否则就是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方法,如是中介介绍的房子,找中介出面 没得到满意答复前坚决不搬出,让他去告你,省得自已麻烦,到法院应诉也是必胜无疑 如实在搞不他,就主动去告他,也是可以的。
太不小心了,不过你给那个那个龟儿子钱,你们之间是有口头合同的,那就是房子的交易,他收了你的钱,当然要履行合同,履行不了,只有还钱。给钱时,你有没有拿到收据?有的话,就跟他打官司,肯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你那是哪,房子好像不贵。
卖房一方有义务保证商品瑕疵告知对方。也有承担瑕疵担保期的义务。可以规定瑕疵担保期的时间即可。没事的,从我的经验来看,之前事越多的人,付了钱之后事越少。之前事多的,是为了压价,之后事还多,那纯属闲的慌
一、诉讼时效要看他起诉的具体事项了,这个不能一概而论。<br/>二、合同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会存在违法而无效的可能。<br/>三、这个我没看明白是什么意思?不能回答。<br/>四、胜败就是主审的法官有时也说不准的。
你是意思是a没有做房产证吗?他只是做了中间差价?<br/><br/>其实a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他卖给b的手续同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br/><br/>如果现在b直接找你做证,a就漏交了必须交的税费,所以你完全可以不配合,因为b和你是没有约定的,你可以要求把房产证转给a,至于b的房产证由a转。<br/><br/>既然已经和a 签了合同, b的过户和你们无关。
您好,之前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和买家商量,可能需要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br/>如果买家好说话的话,也许可以和平解除。否则的话买家是有权要求违约金的<br/>希望能帮到您<br/> 如果只是你前夫签字,那么就是无效的,因为这个房子在你们没有离婚的时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有你的书面授权才可以的。<br/>如果你没有签字也没有书面授权,那么合同是无效的,可以不付违约金。<br/>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看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您在不在场,如果在场,但是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就表示您同意了,就这一点来说,如果买方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会酌情考虑这一点,也许会判违约金,也许不会,这个就看律师的实力了。<br/>如果你不在场,那么就不用担心,合同没有一点效力
最好别信,有的开发商获得消息的渠道比你灵通,有时候是房本根本就不能发下来,所以便宜卖,找个借口很简单,但是你的钱砸进去了,你找谁呢?还有这人的身份你能百分百确定吗?
你们结婚了不?结婚了,什么也不用怕了,结婚了,那房产就是你们共有的了,如果他转让或者变卖房子,没有你的签字同意是不行的。你放心好了
如果只是加名没有办理过户那是以旧产权日期算的,有办理过户更名的话是按新产权日期算。
没事的,不用担心,我们也是那么办的,人家都得等到合适的时候才能办,有发票就行了,那是你的收据,我们当时办的时候连发票也交上去了,交到银行了
问题一;如果了解到她的债务比这套房子价值多,你也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这套房子.如果了解到她的债务比这套房子价值少,差额足以支付你的首期房款,就不用申请保全;<br/>问题二:房子的所有权以过户为准,签定合同并不表示你是房子的所有权人.
这个房子还是A的,这个性质是明确的。<br/>B拿着A的房产证,这个就非常被动,如果A没有缴纳部分房款还给A的父亲,为什么把房本给他,这个就不好解释。<br/>现在打官司,A都不会起诉,没有证据。并且福利房法院不会受理的。<br/>现在的办法就双方协商解决,既然是亲戚就应当有协商的基础。<br/><br/>当年A出钱并以A的名义购买了其单位的福利分房。<br/><br/>这是你说的。而福利分房,是有资质要求的,不对他人。只有A才有资格,在这福利房购买协议上签字。<br/>现在B拿着A的房产证等一系列材料手续,认为房子有他的一份<br/><br/>这句话也是你说的。既然房产证登记人是A,还需要扯皮吗???规定,房子产权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姓名,不看别的!
房子过户肯定要缴费的,国家要收契税。<br/>水,电,气如果是物业代收费的,不用过户,也就没有费用。<br/>如果是银行收费的,要看等级人是住房地址还是人名。<br/>用地址注册的也不用过户;等级人名字的就必须过户了,收费多少看当地具体政策。<br/>有线电视必须过户,以前是收费的,北京现在免费了,其他城市地区不清楚。
这个不是你的责任,不是你中途违约,是房子本身的产权有问题,中间的任何费用都不该你来承担。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打110报警处理。
依合同办事,只要是自愿公平的前提下,就有效.可以先通过中介方协商,不成可以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找律师吧,他们肯定乐意帮你.
【答案】D<br/>【答案解析】<br/> 文段主要围绕“二手房备案系统”展开介绍。首句介绍“二手房备案系统主要是控制二手房的成交情况”,后文通过两个并列结构的分句具体阐述二手房备案系统的重要作用。可见文段的议论主体即为“二手房备案系统”。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br/>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br/>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5%收取;<br/>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br/>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br/>5、登记费:80元,。评估费千分之六。<br/>6.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先过户再进行付款。就是需要他公司的相关手续,然后去房管所过户就行了。注意手续齐全,实际房屋和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否有不一致的地方。
主要是钱款交接时间,有具体时间表非常重要,其次就是违约责任.<br/>建议你找个中介代办一下!<br/>目前天津资金是由政府监管的.<br/>钱款不要走中介.
您好,根据所述,涉及到的房子应该是小产权房,即是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上建盖的房屋,按照现有法律政策的规定,买卖该种房屋,确实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
这个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 在百度找不到答案的<br/>每个地方的价格都是物价局定的 标准<br/>所以你要去房产局去打听下哦(貌似有些手续费可以免的,不过来又熟人...)<br/>过户的话 契税什么的都要从新交的 我估计大约也是在5000左右(最高5000)<br/>我们这里一般情况都是3000左右、<br/>谢谢<br/>往采纳
1、让中介出个证明,就说房主已经死亡,买卖合同无效。 <br/>记住是书面的。 <br/>2、自己通过公安查该房主的身份,如:是否死亡。 <br/>3、上房管部门查看,此要出售的房子到底是谁的,是不是这个已经死亡的病人 <br/>这三点若是统一起来就没有问题拉
最好先发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并给出一个合理期限,如果超过这个合理期限,就发解除合同的函。 <br/>最好能给我看看你的合同。
首先做假公证是不行的,要签字和指纹的,还要照相留档,后患无穷。<br/>另外你可以去公证处咨询,他们所要求的公证模式和文本样本,看看从国内邮寄过去在拿回来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