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会给你办理退房的。而且你已经&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你是不能单方面违约的,除非你愿意承担高额的违约金。 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交房时一并交纳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要交到房管部门,不然是不可能拿到房产证的。你已经交了就不可能再退还给你了。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建议你可以寻找一个买家买你的期房,最好是有间接关系可以信任的买主,然后你再找开发商商议帮你撤销备案办理更名手续,这就看你的攻关能力了,不是开发商必须办理的业务。 如果不行的话就只能&买主签订一份协议,先支付你部分房款,该房屋产权协商转移给买主,你先利用该房款还贷,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买家来说要承担5.5%的营业税了。此方案操作难度较大! 希望你能解决这个问题~~
可以,但是要提前结清按揭贷款,同时去房地局把该房屋的抵押撤消。
房地产评估费一般由申办人交纳 新建商品房契税、交易税、工本费、评估费、印花税、土地变更登记费属于办理房本的费用由买方交纳 购房发票由卖方出具 土地出让金在使用期限范围内由卖方交纳
办理过户事宜,交纳契税印花税1.6% 房本或契税票不够2年需交营业税 5.5%,按你当时购买价来签署合同就可以了。
房产不办理过户手续首先是极容易在日后发生纠纷并且难以解决; 其次是房产不办理过户,那么日后出于房价上涨等因素,产权人毁约的话,那么购买人权益难以保障; 再者是来自于不确定因素的风险,比如产权人离异,那么其名下的财产(该房产)很容易被列入婚后财产进行分割、产权人可以将产权证挂失之后持该房产的补办产权证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甚至“一房二卖”等情况
是的,只有您说的两证.实际上你的够房款中已经含了70年的契税,你一次性缴了,不会有另外的契税证了.至于购房的其它费用一般只开收据吧.
1.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屋交易转移以登记为准,目前来说房屋仍归你所有. 2.对方已付款,如不能合法取得产权证,存在很大风险. 3.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方也拿不出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证据. 4.合同既然无效,证明你们的行为也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不会因为你们已有的行为(合同已签订一个月、从原房产处搬出)判定原协议有效,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5.这种案子法院一般会让你们调解,我建议你最好找个中人先协商,未果可根据上述2、3条意见,让他起诉,我认为他没有胜算。 6.我对你要回你的房子充满信心,我不明白是律师糊涂,还是法官会糊涂.
将你的问题递交喀什地区信访办和喀什市地政建设局,再有将你的情况详细写份资料给乌鲁木齐的晨报,进行社会暴光。
1、既然是遗产,如果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的话,那么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到场; 2、如果家庭成员间有不同意过户的,那么就不能办理继承公证,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话就不能过户; 3、最好是先过户到婆婆名下,这样家庭成员的阻力相对还小一些
费用标准是一样的,不过赠与可以执行最低过户计税价格。大概能节省几百元费用(节省的额度看房产总价值)
大多地方不限制公证处,某些地方政府可能有土政策要求你必须用当地的公证处。至于收费标准,你去 , google,或者baidu查一下公证处收费标准 不就可以了? 如果需要详细的信息,可以通过我的网站 提供的联系信息进一步咨询。
重要的是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登记备案,如果已经办理就生效了,合同上面有关于产权证办理的时限。不过一般即使开发商满足了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手续齐全,有的地方也需要1~2年才能够拿到产权证,当然要督促开发商及时报送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否则可以到消协投诉。
在办理交易过户过程中法院是可以查封的,但是有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中的第九条规定: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规定: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综上,如果你是善意的那么该房产应该给你的。 建议:1、你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说明你的情况,要求法院解除查封。这是最有效的办法。 2、了解法院查封的时间,你办理交易手续的时间,以及房产部门在协助法院查封时是否告知法院已受理你与卖方的交易的情况。如果没告知,房产部门也有一定责任。 你可以要求房产部门向法院补充提供这些情况。
各地的契税税率不一样,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面积要求也是自行确定,可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开发商说得都没准。
当初中介应跟你一起做过物业交验,你现在可以再找给你办此房的中介想想办法。这些费用如你当初在中介公司物业交验单上写的是由你负责,那这笔费用就得由你来出了。你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问问中介!你这种情况都是由买方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