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一直以来不明白一个事情:“为什么少数业主买完房产就后悔”?至于说相关的费用是否该缴纳,前面的几位网友说的已经很清楚了。所以我想在这里和大家探讨这一部分人的心理问题,不妥之处请大家指正。 正像这位朋友所说的,购房以后产生了一种害怕风险的心理,我想这种心理大家都可以理解,重要的是怎么去克服这种害怕风险的心理病态。既然你已经选择了购买房产,那么对于之后所产成的一些相关费用就应该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盲目的害怕没有可支持的理由。你购买房屋就一定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为什么要怀疑自己的能力呢?当然除非购买行为太盲目,没有对自己的经济实力作出真实的评估。假如是这种情况的话,事以至此只能是自己坚持下去想一些更加好的弥补办法。 我想起来一个案例:某个小区有两个年轻人购买了一个阳光三居室,小伙子今年25岁,姑娘今年23岁,两个人都从事广告工作。有一天和他们聊天问起购房贷款压力的问题,小伙子说:“压力很大,首期我们只能够付款5万元,另外的70多万元我们选择贷款(长期),我们选择这里的房屋,因为我们两个人都非常满意,所以我们都认为值得。至于说还贷款我们找人为我们评估了,评估结果认为我们两个人完全有能力还贷。我们选择没有错,今后就要看我们怎么去努力工作以减轻还贷压力。呵呵,明天会更好!”其实两个人的月收入只有区区4600元,但是为什么他们不感到恐惧呢?关键是他们经过了专业的评估,做到了心中有底或者说避免了自己无理由的恐慌产生。后来,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从事的工作两个人非常努力得到了回报。工资有小步增长,而精神面貌却得到了领导的多次夸奖和同事们的羡慕。我想他们的做法说明:他们把压力变成了努力稳定工作的动力。在写这个文章的时候他们又在准备添置代步工具——汽车了。 上面的例子我认为是非常典型的“安稳生活型的典型”。下面还有一个例子是“投资经营型”。 一对三十左右的夫妻,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丈夫从事装修设计工作,妻子是某个学校的老师。有二十几万的积蓄,在没有购买房产之前对小区做了非常详尽的调查研究,于是购买了一个90平方米左右的两居室。购买价格(4800元/平方米),总房款43万左右,首付30%其它用商业贷款。两年半以后出售6800元/平方米利润可观。后来见面以后他们说已经在另外一个小区又购买了一处房产等待出售之中。对于他们的经营理念我深感佩服,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别人做不到呢? 上面两个案例中的业主在居住这个小区的时候对于物业工作相当满意,因为良好的物业管理使得他们的房产增值了不少。大多数业主都希望自己居住的小区是文明优质小区,可是良好优质的小区离不开业主的参与。物业公司做得不好的地方业主要提出来,虽然每一条意见不见得完全采用,关键是这种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坦诚交流。物业公司做得好的地方也需要业主的赞扬,以便不断提高服务工作的水平。或许这就是“良性循环”吧。 相信自己的投资眼光,给自己信心,生活会越来越好。
基本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验收: 1.从国家规定的房间内的层高不低于2.6米; 2.观察窗户是否严密,窗扇开启灵活,是否存在渗水问题? 3.洗手间的卫生器具按装是否好用,冲水快慢,地面是否存水?上下水是否合理? 4.室内门是否变形,开启灵活,装饰面是否滑伤,颜色是否一致?五金是否配套? 5.地面地砖是否空鼓?房间方正,地板是否有响声等? 6.房间内的强弱电是否好用通电,是否合理? 7.最重要的是室内的空气含量是否达到环抱,有无环抱检测报告? 8.还有很多,比如油漆的质量、乳胶柒的质量、分色线是否平直、阴阳角是否平直等等,有待验收时检查。
首先是你的房子是装修的还是毛坯房? 基本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验收: 1.从国家规定的房间内的层高不低于2.6米; 2.观察窗户是否严密,窗扇开启灵活,是否存在渗水问题?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有无开裂情况。 3.洗手间的卫生器具按装是否好用,冲水快慢,地面是否存水?上下水是否合理?各个器具全放水! 4.室内门是否变形,开启灵活,装饰面是否滑伤,颜色是否一致?五金是否配套? 5.仔细检查地面地砖是否空鼓?房间方正,地板是否有响声等?水泥的地面裂纹情况! 6.房间内的强弱电是否好用通电,是否合理?如有万用表试查! 6.房间方正、朝向采光情况?将来采暖、煤气等装的位置?查看水电的畅通情况,打开水查漏堵,尽可能的让水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水压,二来看水排水速度! 7.最重要的是进户位置? 8.实用面积,有必要的话先量一量,心中有数? 9 .还有很多,比如油漆的质量、乳胶柒的质量、分色线是否平直、阴阳角是否平直等等,特别是厨房、卫生间、外墙等位置的墙体有无渗漏,有待验收时检查。 10最后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等尺寸记下来,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可以交钱;若有问题的话要求解决方案和时间,看是否影响交房,如影响就要交涉了! 本人为本专业人员多年,以上供你参考,希望能对你有帮助,我发个例件给你看看,供借鉴! 用电、费用成为矛盾焦点 收屋验房先看电表 新年新房拿钥匙本来是件高兴事儿,好容易盼到了这一天,刀先生却乐不 起来了:合同上明明写着小区供电是市政电,交房时却变成了临时电,想仔细 看看房子,却被告知不交齐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一大堆费用别想拿钥匙…… 新年过后,随着众多楼盘的陆续竣工,交房高峰即将来临,交房大战也不可避 免地打响了。 元旦春节前后,是北京楼盘竣工交房的一个高峰,而每年收房高峰的来临 也会引发许多矛盾,交房大战往往使得开发商和业主两败俱伤。业内人士提醒 消费者,收房时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将验房时发现的问题书面呈递 给开发商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 李女士在南三环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入住一年后才发现小区用电还是临时 电,找到开发商理论,对方早已没有了当初卖房时的热情,一拖再拖始终解决 不了。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小区使用临时用电的现象非常普遍,“以前还都藏 着盖着,现在好像变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了。”据他讲,出现这种情况,除了 市政供电线路铺设进度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开发商没有按有关规定向供 电部门缴纳相关费用,而临时用电由于电压不稳,经常会出现跳闸等现象,不 能保证居民生活正常用电。一位售楼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用的是不是市政电, 可以到住宅所在地的供电公司查询,除此之外,一个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看它用 的是不是插卡式电表,如果不是,而开发商又说不出具体什么时间换,那就要 小心了。 除了用电问题,各种费用的缴纳也是引发交房大战的原因,业内人士提醒 购房者,收房时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验房后,业主需要缴纳的费用主 要有:未支付的购房款尾款、物业管理费、供暖费等;而契税、公共维修基金 等是业主在办理产权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1:在初步合同中,中介要求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70%的房价,另外30%在房子 过户时付,因当时我们对此不太了解也没有提出异议。 2:现中介说不能保证任何卖方证件有效,但要求我们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费 全部100房款。据我们获得的资料,我们现要求在补充合同中,在对方资料能获得房 管部门批准上市时付款30%,过户后30%,房子验收合格30%,对方付清所有管理费及 搬出后10%。 3:但中介坚持现在付全部100%房款。 4:我们说如果谈不拢,就大家解除早期合同,中介说这样算我们违约,要扣住定金 当罚款。 我们是第一次买房不可能在一开始就什么都明白。中介在这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如 有关审核对方证件。请问律师先生我们现应怎样办才能保护我们应有的权利,防止 可能的陷阱? 1、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我们要付70%的房价,另外30%在房子过户时付是正确的,一般都是这么操作。 2、一般来说,在过户当天交给大部分房款,因为过户立契时土地局就已经受理过户申请,也就是说这个时候房产已经更名不属于原来业主,所以应该交付大部分房款,剩余在办理物业交割时并且确认原业主已经结清费用之后给付。 3、你们之前很可能签订的是定金合同,定金是不能退还的,现在解除合同那么定金就不退还了。 最好的办法:所交款项不要在马上交给房主,可以交给中介(最好是在过户前一个小时打到中介帐户),过户之后再由中介转交,因为过户时是由土地局审核业主证件真伪。
这个还没有规定,但是消防的规定,当建筑面积达到一定的数量及所租用的房子的使用时,必须考虑安全的设施。另外特殊行业更应该报消防局备案。一般房东的房子在面积允许范围的应有基本的消火栓等。 象你们这样的情况,属于在双方就租房时的问题,还应该双方协商解决。
实际当水管敷设完后,最为关键的是给管道打压,象家庭的上水管你可以要求打到8kg,观察30分钟有无减压或渗水!不管工程还是家庭的给水管道,在这方面是不能含糊的.一旦打完压后才可以封闭(这就是所谓的隐蔽工程验收).当然打压是在你新敷设的管道部分进行的,它是把这部分单独进行打压的,当打完后再连接主管.
你可以开展一个帮助买房目标一致的群体进行“团签”的项目,应该有发展!
人于2003年5月份,贷款按竭了一套73平米的商品房,由于“竣工验收报告”的问题,直到(2004年12月份国土局才有备案),但也不知何时才能办到房产证,因此本人想“起诉”发展商,由于种种原因本人没有每月按时地向银行交按竭金,累计九个月以上,所以银行与本人中止了贷款按竭业务,之后发展商的委托律师找本人进行商议退还房款,但价格却压到很低,而且不赔偿“没有办到房产证”的违金,所以无法达成协议;因没有达成退房款协议,律师就以要本人还清“其余房款”为由,令我签署了一份受权发展商收租金的声明(房子于去年10月份已出租,合同签了一年),请问我还能推翻这份声明吗?但又因房子还没有办到房产证,所以其它银行也不受理本人的贷款按竭业务,请问这种情况本人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告发展商,胜诉会有多大?
根据你所说,你的房屋已经竣工,那么按照常理开发生不会拿自己的声誉“玩花活”自毁名誉。业主收楼有些需要关注,而有些了解一下就可以了。你要是有耐心我就说一点给你参考:(因为楼上的朋友们该说的“是无巨细”基本上都说到了,但是我看了以后却发现有一点对于你来说很困难:不好判断那些是你目前掌握的知识,而那些是你根本就不了解的事情,你不懂得怎么去掌握呢?) 你不用费心的问题: 1、房屋结构。2、门窗种类3、上下水位置和管道材料……。 你要操心的问题: 1、卫生间防水(这一点你只需要看看是否在相应的位置有没有水痕迹就可以了,部位:房顶、楼下邻居的房顶)。 2、门窗外观、门窗密闭性、玻璃是否有裂纹。 3、上水总截门是否可以关闭严不漏水、下水管道是否有堵塞,管道表面是否有裂痕,接口是否密闭。 4、电源插座接线是否正确,检查方法需要物业人员当时验证,当然你也可以自己检验。 5、房屋内墙平整度察看。 再有就是你在收楼时的文件,记住一定要仔细看,了解你自己的房屋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好与开发商进行交涉。 祝福:乔迁之喜!
这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一般不会超过+-3%.超过根据合同可以退房,也可以补足。
感谢各位的回答,但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一个集团公司
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2书的情况下,就不具备房屋交付资格,也就说明其房屋没有经过政府国土部门的相关验收,为不合格产品。你的供暖费可以不交。
能退。说明开发商刻意隐瞒严重影响居住的事实,又屡修不好。可协商退房,如果不行,可上告,要求撤消合同,返还购房款。
如他们真的做了,他们已构成“商业欺诈”行为。你不用怕,立即可以去当地“消协”投诉或去人民法院告他们“商业欺诈”! 你可以告诉他们,你可以告诉他们你的这个想法。
首先他房手续不全,就不能要。把你的房子卖了还不退你钱,他又错了。你的退房申请怎么写的?别有漏洞就好,去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