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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前需要准备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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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前需要准备些什么

就是在学校直接招认那种,还能拿到毕业证么?高中 那么入伍前需要准备些什么呢??生活上的一些小的事,麻烦谁了经验指教指教,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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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9-29 18:21:22
      义务兵服役完后可以拿到毕业证
    兵役机关提醒各位新兵家长,孩子在入伍前要做到“三带三留下”。 
    带文体器材入伍 
    一是带上文化学习资料。每年的应征青年中有不少高中生,大学生,他们报考了函授、自考、技术培训等,有的想到部队去报考军校。这些同志到部队想要继续学习,往往因为没有学习资料,只得重新购买。
       二是带上携带方便的文体器材。有特长的青年到部队后,遇到连队文艺晚会、学雷锋便民活动时,如果有笛子、口琴、快板、理发工具等自备的器材,可以马上一展身手。 三是可带上一套便装。新兵入伍后,部队会马上发放服装鞋帽等相关物品,不必携带过多衣物。
      因为部队新条例规定,非公外出不得着军装。家长可以为孩子准备一套便装,但不宜过多。 手机身份证要留下 一是留下呼机、手机。往年,个别新兵到部队后,纷纷用手机和家人联系,既违反了条令条例规定,也影响部队管理和保密工作。现在不少部队营房里都安装了电话,新战士与家人联系起来比较方便。
      同时,家长要教育孩子多写信,这样既可以锻炼孩子,又可以更好的表达感情。 二是身份证留下保存。新兵入伍后,部队会发放士兵证。若同时具有身份证和士兵证双重身份,容易使个别战士投机取巧,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三是留下随身饰品。有些青年入伍前喜欢佩戴各种饰品,但部队是个特殊的团体,军人是不允许佩戴各种饰物的,而且戴上这类饰品,在训练时容易出事故。
       连队一日生活 起床 听到起床号(信号)后,全连人员立即起床(连值班员应当提前十分钟起床),按照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各类值班(值日)人员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卫生员检查各班、排有无病号,对患病者根据情况处理。 因集体活动超过熄灯时间一小时以上时,部队(分队)首长可以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早操 除了休息日、节假日之外,连队通常每日出早操,每次时间通常为三十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除担任公差、勤务的人员和经医务人员建议并经连首长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都应当参加早操。 听到出操号(信号)后,各班、排迅速集合,检查着装和携带的武器装备,跑步带到连集合场,向连值班员报告。
      连值班员整理队伍,清查人数,向连首长报告,由连首长或者连值班员带队出操。 结合早操每周进行一至二次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的检查,每次不超过十分钟。 营每月、团(旅)每季组织一次会操。 在城市居民区街道出早操时,应当避免影响居民休息。 整理内务和洗漱 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
      班值日员协助检查并整理本班的内务卫生。连值班员检查全连的内务卫生。 连首长每周组织一次全连内务卫生检查。 开饭 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过三十分钟。 听到开饭号(信号)后,以班、排或者连为单位带到食堂门前,由连值班员整队,按照连值班员宣布的次序依次进入食堂。
       就餐时保持肃静,餐毕自行离开。 休息日和节假日坚持三餐制 操课 操课前,根据课目内容做好准备。听到操课号(信号)后,连(排、班)迅速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和装备、器材,带到课堂(训练场、作业场)。 操课中,按照计划要求周密组织,认真听讲,精心操作,遵守课堂(训练场、作业场)纪律,严防事故。
       课间休息(操课通常每小时休息十分钟,野外作业和实弹射击时根据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由连值班员发出休息信号;休息完毕,发出继续操课信号。 操课结束后,检查装备,清理现场,集合整队,进行讲评。 操课往返途中应当队列整齐,歌声嘹亮。 午睡(午休) 听到午睡号(信号)后,除执勤人员外均应当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连值班员检查全连人员午睡情况。
      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课外活动 晚饭后的课外活动时间,每周除个人支配二至三次外(人员不得随意外出),其余由连队安排。 点名 连队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由一名连首长实施。每次点名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点名通常以连为单位于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列队进行(也可以排为单位进行)。点名的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布次日工作或者传达命令、指示等。 点名前,连队首长应当商定内容;由连值班员发出点名信号并迅速集合全连人员,整队,清查人数,整理着装,向连首长报告。
       唱名清点人员时,可以清点全体人员,也可以清点部分人员。 如以排为单位点名,连首长和连值班员应当进行督促检查。 就寝 连值班员在熄灯号(信号)前十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督促全体人员做好就寝准备。就寝人员应当放置好衣物装具,听到熄灯号(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休息日的前一天可以推迟就寝,时间通常不超过一小时。 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推迟三十分钟起床。起床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早饭后至晚饭前,主要用于整理个人卫生,处理个人事情。 院校学员队,担负施工、生产、营建等任务的部队(分队)和在外执行其他任务临时组建的分队的一日生活,参照本条令第一百一十八条至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三***

    2007-09-29 18:21:22

其他答案

    2007-09-29 16:46:12
  • 注意容貌 如果你长得一般人 是当不了的 如果是长得像怪物 直接给你个班长当

    j***

    2007-09-29 16:46:12

  • 2007-09-29 14:13:50
  •   当兵的标准有:
    今年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身高标准的调整,男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0厘米以上,调整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58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还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限度。二是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三是视力标准的调整,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四是血常规、尿检等一些辅助性检查项目,重新明确了标准限度和把关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 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 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 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 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体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 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也可实行按地区或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县,可酌情减少或免 除征兵任务。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所在军区提出的要求,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 各军区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区)、军分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 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
      征兵期间,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 及其他有关部门成立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第八条 征兵期间,各单位应向广大青年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 育,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报名应征。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九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应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 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 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
      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 民。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 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已登记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 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为当年征集的对象。
       第三章 体格检查 第十二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 作。 第十三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卫生部门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若干体检组,设立 若干体检站,采取定点或巡回的办法进行;有条件的县、市,也可指定若干医院负责。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体检 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条件》和有 关规定,正确掌握标准,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六条 对准备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应进行肝功能化验(含表面抗原检查)和体格复查。潜 艇人员的体格复查,由地区统一组织进行。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和空降兵的体格复查,由县、市 组织进行。普通兵由县、市进行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 要准备的东西有: 兵役机关提醒各位新兵家长,孩子在入伍前要做到“三带三留下”。
       带文体器材入伍 一是带上文化学习资料。每年的应征青年中有不少高中生,大学生,他们报考了函授、自考、技术培训等,有的想到部队去报考军校。这些同志到部队想要继续学习,往往因为没有学习资料,只得重新购买。 二是带上携带方便的文体器材。
      有特长的青年到部队后,遇到连队文艺晚会、学雷锋便民活动时,如果有笛子、口琴、快板、理发工具等自备的器材,可以马上一展身手。 三是可带上一套便装。新兵入伍后,部队会马上发放服装鞋帽等相关物品,不必携带过多衣物。因为部队新条例规定,非公外出不得着军装。
      家长可以为孩子准备一套便装,但不宜过多。 手机身份证要留下 一是留下呼机、手机。往年,个别新兵到部队后,纷纷用手机和家人联系,既违反了条令条例规定,也影响部队管理和保密工作。现在不少部队营房里都安装了电话,新战士与家人联系起来比较方便。
      同时,家长要教育孩子多写信,这样既可以锻炼孩子,又可以更好的表达感情。 二是身份证留下保存。新兵入伍后,部队会发放士兵证。若同时具有身份证和士兵证双重身份,容易使个别战士投机取巧,发生违法乱纪行为。 三是留下随身饰品。有些青年入伍前喜欢佩戴各种饰品,但部队是个特殊的团体,军人是不允许佩戴各种饰物的,而且戴上这类饰品,在训练时容易出事故 。
      

    f***

    2007-09-29 14: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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